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个懦弱者。
他暗暗地使天变地异,却不敢毁灭一个这地球;暗暗的使生物衰亡,却不敢长存一切尸体;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迟鲜浓;暗暗的使人类受苦,却不敢使人类永远记得。
——鲁迅《淡淡的血痕中》
很多人认为人与动物的区别就是因为人能够思维。初次听到,觉得很是惬意。但多次后,你总会觉得是讽刺,人怎么能够和其他动物相提并论呢。有时候我觉得要是我们人类能够退化到像以前远古人猿群居的时代,我们或许还会幸福些。
昨天城管把小贩群殴,谓之:文明执法;今天城管被小贩捅死,评为烈士,广为宣传。小贩谓之百姓,多如牛毛,且不说命如蝼蚁,但也确实毫无地位;城管谓之公务员,也多如牛毛,但身披执法黄皮,手握权利,虽不能忠言纳谏,也不能持枪忠心报国,但欺负百姓还是绰绰有余。
物总以希为贵,雷锋只有一个,所以倍受推崇,但又有几个人在真正的学习雷锋呢。嚣张跋扈的是那些公务员,因为他们掌握权利;奢侈浪费的也还是那些人,因为他们可以消费签单;厚颜无耻的又是哪些人呢,想必不说也知道,强拆别人的房子还能信誓旦旦的狡辩。因为平时太过于嚣张跋扈,所以被砍,无人问津也很正常。平时的强者一旦变成了弱者,别人一般认为是演戏,即使是真的,也不是悲剧,只能是闹剧。没有痛打落水狗,也算我们伟大的炎黄子孙的一大进步了。
看到城管被打,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很快意,就像大街上打贼一样。但快意并不会持续很久。人性的原因吧,然而城管并不会去理解所谓的人道主义,因为他们要么是没有思想的机器,要么就是尼采式的传人,轻视普遍的爱,即使有一两个例外也成了牌坊,超出了城管的范畴。城管在流血,不过是那么一点点,对于已经麻木的人来说这有算什么呢。小贩也在流血,是心在流,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在这个所谓的大同的世界里,他们为了一点简单的温饱问题,还必须面对一些这样无法理解的问题,即使有再美丽的口号也还是无法理解。
现在马路上的各式各样的执法车多如牛毛,这个社会就真的有那么多的法律要执行吗。很显然这个问题必须是否定的,我想我们的社会是人性的社会,不是监督与惩罚的警察社会。当年国共谈判的时候,共[chan*]党明确的提出了要取消特务。这些所谓的执法和当年的特务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可以横行的依然是执法车辆,可以奢侈浪费的依然还是那些执法人员,归根结底还是权利的问题。
国家为了能够统治下去所以制定了一些法律和规则,维特根斯坦认为,遵守规则就是一种悖论,制定规则的时候自己也陷入了其规则中。然而我们中国的法律和规则都是例外,很多时候统治阶级并不遵守其法律和规则。《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就明确的说过“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很显然城管和小贩是属于两个不同的阶级。城管把车停马路上,就是所谓的执法,即使阻碍交通也还是执法;小贩呢,临街摆摊属于违法,即使没有违法也影响市容市貌。所以小贩是必须被执法的对象。即使小贩的生命出现意外,也不过是意外;而城管呢,意外就是烈士,被学习的对象。小贩能够成为城管几乎不可能,城管成为小贩也是稀有,所以现实中,读书的人,拼命努力向上爬的人是没有希望自己成为小贩的。
城管执法即使文明,也不过是搬出那些所谓的法律。试想一下,假如小贩也能享受城管的待遇,退休也能衣食无忧,谁又愿意去当小贩呢。
这个世界还是会乱的,城管为了位子,为了更上一阶梯,他们会抛去一个人应该有的人道主义和廉耻之心。而小贩呢,为了生存,也必须监守自己的岗位。曾经一个小贩引发了一个国家的动荡,然而在我们中国却属于例外。
其实城管和小贩的问题并没有那么难以解决。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不过就是,“把苍蝇引出捕蝇瓶”。城管和小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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