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人道德评分标准(试行草案)
本评分标准参照社会议论各方面,分为吃、喝、嫖、赌、偷、抢、骗、贪、爱、恨十项进行评定,各地可按本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按初生婴儿为满分100分,为每次符合以下情况,按标准记负分。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良,60分以上为合格,40分以上为“可拯救”,10分以上为“衰人”,0-10分为“也算是人”,-20分以内为“留人间察看”,-20分以下为“待毙”。
一、吃:
1.桌上剩30%以上,每次记0.1分。
2.为面子而摆席,一次记0.5分。
3.家人做好了饭,因各种原因不回家吃,一次记0.2分。
二、喝:
1.醉一次记0.2分。
2.喝酒每瓶超过200元,一瓶记0.1分。
3.剩酒每半瓶记0.2分。
4.酒后闹事,每次记1分。
三、嫖:
1.每次记0.1分。
2.包养二奶,每月记1分。同时包养n人,则乘以n。
3.本项适用于包养男生。
4.本项记分同样适用于提供服务人员。
四、赌:
1.赌资最大输赢按500元记0.1分,1000元记0.2分依次倍乘。
2.赌博时间超过4小时,每次记0.2分。
3.因赌博发生事故,一次记0.5分。
4.因赌博与家人发生分岐,一次记0.5分。
五、偷:
1.每次记0.1分。
2.一月超过三次,总分乘以3.
3.超过1000元价值,除按以上记分外,另每次加0.2分。
4.因偷窃变成抢夺、抢劫,一次记1分..
六、抢:
1.每次记1分。
2.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每次记2分。超过万元以上,每次记5分。
3.发生伤人事故,记5分。
4.发生杀人,记20分。
七、骗:
1.每次记0.5分。
2.价值超过1000元,另记1分。超过1万元,另记2分。
3.参与策划多人同谋诈骗案件,每次记5分。
八、贪:
1.每次记0.5分。
2.以权索贿每次另记0.5分。
3.以1万元为一份,按总金额进行倍乘。
4.商人纯利润超过30%,适用本条目第1、3条。
九、爱:
1.爱而不说出口,一年记1分。
2.因爱而恨,记1分。
3.因爱而故意伤害对方,一次记1分。
4.做出背叛爱的事情,一次记5分。
十、恨:
1.与所恨之人强作欢颜,一次记1分。
2.因为利益与所恨(讨厌)之人共同谋事,一次记2分。
本标准制定——白雪公子。各地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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