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并非只在天上,人间也能造出来。记得一片文章《蠢人的天堂》说的就是这故事。
某富豪的儿子不务正业,总想赶快死了上天堂。富豪为教育儿子,就给他造了一个人间天堂:儿子一觉醒来,发现屋子金碧辉煌,蜡烛日夜点燃。所有仆人都身穿白袍用翅膀飞来飞去。每顿饭都是山珍海味。在这里既不用工作也不需读书,你可以睡到很晚再起,且不必承担任何职守。天使给他脱衣,为他洗澡,抱他上床,他丝毫不用自己动手。他每天要做的就是狂吃大睡无所事事。后来他对此烦了,要求吃人间的面包牛奶而不得,要求去读书和工作也不可,要求见父母和朋友也不能。以至他说“与其永无尽期的坐在此地享受,我宁愿去砍柴搬石头。”
当然,这只是个骗局,这个富二代在经历一周这样人造的天堂后,反而羡慕起人间来。至此骗局揭穿儿子归来,并终于成了很有成就的新富豪。
要说这故事也就能哄哄小儿科。按照常理,天堂里的人享有无限自由,吃人间的食物绝对不该成问题,读书工作也该不在话下,虽然和凡人见面有难度,但也应能用魔镜看他们在人间的状况。除了这些,假如他愿意,好像也可以在天堂来一次飞车或撞人之类的游戏,完事了也能说一句我爸是李刚而解脱。或者假如他有兴致,也能和某个女天使来一次五人车轮战,回头也让父亲用一套别墅一个天堂名额外加一笔钱财来抹平。
显然到这里就有了矛盾:那就是天堂并非只有一个人。这样,天堂里的人们之间也就有了和人间相似的纷争和不平等问题。所以,我们不妨设想一下,把一个人的天堂扩展成“天堂社会”,该是什么样子呢?粗略想该有这些条件:天堂里出入管理闲人免进,天堂里没小偷坏蛋和睦相处,堂员们定期聚会唱歌跳舞,整个天堂秩序井然令行禁止。……
乍一听,这样的天堂社会很难造出来,可实际上现实里早就有。看电视介绍上海社区管理的一段节目,就觉得这个社区比天堂社会差不多:
屏幕上的这个社区相当高档,保安威严监控密布。所有社区内车辆和人员凭门卡出入,非社区车辆和人员来访要在登记后等户主传唤才能进出。社区会组织户主每周聚会研究改善社区管理的措施或学习党和国家的文件。记者还让一女户主以身说法介绍了这个社区:以前闲杂人员很多环境很乱,自己家两年前曾被盗,现在管理好了,社区清净了,再也没有小偷了。她一边说一边还露出幸福的笑脸。……
您看了这段节目,是不是也觉得这里真的已经是很好的天堂社会了呢?果然如此的话,就再告诉你一个比这里更早也管理更好的天堂社会。
早在2010年,北京市召开“全市村庄社区化管理工作推进会”,要求城乡接合部的村庄要全部实行社区化管理。据说这个创意是首先在北京大兴区试行的。在那里实行几年来,积累了很多经验:一、趋同管理,即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同等服务,切实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二、改建先行,通过“筑围墙、安街门、把路口、设岗亭、人车凭证出入”等措施,对自然村落实行相对独立的社区化管理,房屋出租户一律统一挂牌招租;三、整合建站,将社区警务站、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巡防工作站、民调室整合,建立融合“三站一室”功能的村综治中心,由社区民警与村干部共同开展工作,前移打防关口;四、加强巡防,在村庄内配齐、配强巡防队和流动人口管理员队伍两支村庄专职防范力量,发挥群防作用;五、科技安保,根据村庄内街巷数量分布等情况,确定监控探头数量和点位,进行统一安装,建立镇、村两级监控平台,全天专人值守。
据说首批44个村采取这种管理措施后,效果好极了:治安防范常态化、矛盾调处及时化、房屋出租规范化、村民管理自治化,以至于“村庄管理水平提高、环境改善、治安秩序好转、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高。”
看到一切是如此美好,当然你就该想到这里就等于天堂了。只是从报纸上看到更多关于这种管理方式的照片和描述后,才理解所谓“社区化”其实就是用铁栅栏把村子封起来,所谓管理就是所有人间凭证件进出。所谓成效就是把村子变成兵营。而住在天堂社会的人们,好像也并非像新闻里说的那样幸福快乐,而是也像那个天堂里的孩子那样不领情,他们管这种“社区化管理”叫“封村”,管自己这群被管的“天堂社员”叫“养猪”。
由此,忽然想到了中国古代商鞅同志首创的连坐保甲制度,觉得所谓的社区化管理,并没多少创新,只是商鞅同志连坐保甲只制度的新叫法而已,或者可以叫做是对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扬光大。
商鞅同志的主张,用现代语言描述应当是这样的:对统治集团来说,基层稳定至关重要,而要达成基层稳定,首先要稳定基层政权,强化责任体制;其次是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能力,使之在稳定社会方面真正发挥基础性作用,具体措施就是赋予基层政权以国家能力,让基层政权用铁丝网把乡村封闭起来,“将人们分为法定的群体”,实行所谓“封村管理”。
商鞅同志认为,要使君主政权达到“至治”,必须让“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这就是说,在保证统治集团利益最大化过程中,有一种凌驾在普遍人性之上的至高无上原则,即使是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逾越,不能互相包庇,遇到对统治制度不便的事情有责任向政府检举揭发,使任何“恶”与“非”都不能隐匿,只有这样,“其势难匿者,虽跖不为非焉。”所谓“相坐之法”就是依据这种观念设计出来的。
就整个社会而言,连坐保甲制度,是一种基于信息优势的连带责任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制度安排”。“封村管理”的实质是要让民众之间相互保证,相互监视,相互揭发,任何人成为任何人的敌人,而政府则高高在上,在人为制造出来的社会过程中执掌赏罚的权力,充当裁判者:如果你听到某人非议朝廷或者看到某人做了危害朝廷的事不向官府揭发腰斩;如果你觉得用道德的堕落换取利益是值得做的事情,决定当一回小人,跑到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说:“某某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我亲耳听见丫抱怨朝廷命官贪污腐败……”你就会被国家认为建立了与杀一个敌人相当的功勋,或者被授予某某年度“感动中国”人物的称号,或者被加官进爵,跻身于得利者行列;你如果不讲政治,遇到危害朝廷的事不揭发不检举,反而在警察讯问的时候说什么也没听到什么也没看到,甚至不知深浅地把罪犯藏匿在家里,那么,你的罪过就相当于投降给美国了,照样儿得治你。
两千年前的商鞅,的确是一个好同志,党性很强,对马克思主义领悟很深,为秦国的繁荣富强和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作出过很大贡献,是我们极为敬重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商鞅同志最值得称赞之处在于为统治集团着想,提出了很多“驭民”的策略主张,这也是后世把秦代律法讥为“酷法”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们说商鞅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就在于他老人家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洞悉了社会的秘密政治的秘密和人性的秘密,谭嗣同悲愤地慨叹“两千年之政皆秦政也!”毛泽东喜悦地赞赏“百代皆行秦政制”,都和商鞅同志在伟大的改革事业中建立的丰功伟绩有关。
既然如此,后来的历代革命家都没有忘记商鞅同志的伟大发明,并经常与时俱进的加以改善和推进。1932年8月,国民政府在豫鄂皖三省红军革命根据地周围地区施行《剿匪区内各县编查保甲户口条例》,后来先后扩大到陕西、江苏、甘肃、宁夏、湖南、绥远、福建、浙江、山东、江西、四川等省及北平、南京市,1937年2月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修正《保甲条例》推行全国。这可以说是对商鞅制度的一次深入挖掘和推广。
不过,这也还是初步的。到60年代的那次大革命,就不是仅仅停留在对“人员出入”、“犯罪行为”的表层管理,更增加了对“言论不当”,甚至“思想意识”的深层管理。以至于不断涌现出“兄弟划清界限,夫妻两个阵营”的革命壮举。也就是说夫妻偶尔在床上的一些枕边话,都很可能成为“保护同志,消灭敌人”的杀手锏!到现在,我们重提“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其最根本的实质好像就是要将遗留在民间的“情利权”重新聚拢起来,纳入保甲化社区管理体系里。想来这种体系的建立,实在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的不可多得的法宝。
可忽然又想到,好像这并非只是中国特色的优秀传统,洋人们也曾用过,而且也很有成效,甚至更有成效。对照一下《动物庄园》里的动物世界,《1984》里老大哥管理下的社会,纳粹管理下的集中营,似乎都有着类似的天堂特征,那里的和谐幸福应该不亚于如今的北京中南海,所有这些都可以称作人间天堂的典范。
只是想到这里,忽然觉得自己有点穿越的恍惚,究竟搞不清自己是生在公元前,百年前,还是五十年前!
于木鱼宅
2013-3-11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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