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这词应该给它打上双引号,因为不仅它是个新颖的网络词,专属于某类人群,有特指的意思外,而且也能起到重点强调的作用。这个词的产生,充分的说明了人之才华的创造性和不分阶级性。
每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如果能为较多人接受、广播,那么它既有合理的生存必要了。并且真理往往只被一小撮人发现,尽管它一开始不被别人看好叫座,可时间和事实会证明一切。新词“屌丝”的创造也应如此。好不好,它已不增不减;坏不坏,它已客观存在。据悉“屌丝”一词被刊登在2012年11月3日的《人民日报》可见它的深入民心了。
中国是个有着灿烂文化的古国。就拿方言来说,大的有北方方言、江淮方言等七大语系,小的如客家话等约八十多种,不在统计之内的更是多似繁星数不胜数。所以中国人若要创造一个词,随便将两三个字凑合在一起,仿佛都有一定的意义,且都能找到它的深根固蒂。何况,中国人最擅长牵强附会,东扯西拉,既俗语所谓“无理也能抠出三分理来”君不见某学者能把《金瓶梅》解读出以“金钱”为主的味道来,某教育家研究儒学,能把自己比作孔子的化身来,区区一个词汇的推敲佐证,岂不是手到擒来?于是“屌丝”寻根问祖,到最后固然是名正言顺,可以添加到《辞海》里去了。
据闻“屌丝”最主要的情感色彩,是哀生伤世的自讽自嘲,是吊儿郎当的自命不凡,外兼一点骨子里的傲气。这类人群或人物,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早已比比皆是,唯先前不以“屌丝”称之罢了。例如:殷朝不食周粟的二老是;东汉能翻青白眼的阮籍是;三国击鼓骂曹的祢衡也是。这些人物在当时说来,都是不识时务,与朝廷权贵作对的另类。再以禆史小说言,《隋唐》里的“混世魔王”程咬金是;《水浒》里的“黑旋风”李逵是;《鹿鼎记》里“大小通吃”的韦小宝也是。他们对人生及社会,都是尽可能的我行我素和吊儿郎当的态度。如果以上两类人,多多少少有点士子和好汉的气慨,颇叫人刮目相看的话,那么再一类就生存在社会的下层了,恰如鲁迅笔下的阿q或孔乙己,只会自艾自叹与愤懑,妒羡别人而做尽白日之梦,说尽酸溜呓语,也唯有叫人冷漠和鄙视了。
如果要给“屌丝”这类人来个素描,我想我早就思妥了。我会先画上半身,外罩一件花花绿绿的衬衫;再画下半身,给他套一条牛仔裤,自然要是膝盖磨破损的那种,而且裤脚也要褴槛缕缕,至于裤带及鞋,要不要没什关系;最后画个头颅,扁圆肥瘦不管,眼耳鼻口随便,但一定要在他嘴角上添支烟卷,且冒着青烟。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必在头上涂一顶鸭舌帽,帽沿也一定要转到后脑勺上。这样,“屌丝”的光辉的形象就呼之欲出,可以四处张贴广而告之了。
有人说“屌丝”是相对于“高富帅”而创造的。其实“高富帅”里有“屌丝”而“屌丝”里头也有“高富帅”这要看一个人将自己定在哪类范畴。两者说穿了,都是以体貌和物质来定义的,而少与人的品德有关。
这种状况的出现,自与社会的物欲横流以及道德的流失不无干系。中国当下的时代面貌正与历史上明朝中后期相去无几,无非明朝中后期,是资本主义萌蘖冲击封建主义教化,而现在是西方文明冲击东方文明。两者皆处在社会和思想转型的磨合时期,只是前者已尘埃落定,归于历史,后者却风起云涌,正在进行。处于这种动荡的磨合时代,人们困惑不解,有着卑微人生的痛楚和失望经验,再所难免。因此找准自己人生的坐标,不为浮躁虚华的物质所左右,去寻求内心世界的一种宁静持执,那么“高富帅”也好,“屌丝”也罢,必如神马浮云,与心又有何戚戚哉!
附注:上网瞥瞥两会,偶听见政协委员某名人拿“屌丝”说事儿,语带三角锋,“大有恨铁不成刚”之意。无数网民群起而攻之,大打口水之仗。有感于怀,作此小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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