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很流行的歇后语,叫做“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的本职工作是防盗,看家,狩猎或供人玩赏。“拿耗子”,那是猫和猫头鹰的事,狗硬要在“拿耗子”的问题上插那么一手,那自然就是不务正业,自然就是侵犯他人权力的“多管闲事”了。
以前曾在报上看到一则奇闻:山西某农民养的一只狗特别嗜好拿耗子,一年就拿二千多只,将那村子里的老鼠几乎赶尽杀绝。农民兄弟皆大欢喜,视其为珍物。这狗的喜欢管闲事,大概也可以上得吉尼斯世界记录大全了。
“不管黑猫白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过去一直讹传为邓小平的发明,现在才知的刘伯承的创造,是为了说明打仗的主要目的就是消灭敌人,这是战时评判一支队伍优劣的唯一标准。如这句话我们不加引申,我认为至少就有两层意思:一是对老鼠捉不捉,捉得多少是考察一只猫工作实绩的具体标准,而不在其体型、毛色、柔顺、娇媚;二是这老鼠并非善类,应该捉拿,这就是一个是非标准了。除恶务尽,除奖励猫捉以外,狗见了也拿,又有什么可非议的呢?所以,我认为对山西农户那只喜欢捉耗子的狗应该大力表彰,并加以遗传学的研究,让它繁衍优生下去。
我们常在媒体上看到某时某地坏人行凶,抢劫,斗殴,围观者里三层外三层,水泄不通,趋之若骛却又唯恐避之不及。仗义执言者寥若晨星的一类消息、报道。评论者痛心疾首,义愤填膺,却没有去深究一下围观者的心理:一则胆小,故明哲保身;二则认为此类事的干预,乃警官份内职责,自己犯不着多管闲事。
写到这里,我就想起看过的一幅外国漫画:公共汽车上一小偷正在扒窃甲乘客的皮夹,乙乘客看着这眼皮下的罪恶坦然自若,他的钱包正同时被背后的第三只手掏去。这乙乘客肯定是不想“狗拿耗子”的,却不料反被耗子给拿了。本来“明哲之人,择安去危,以保全其身”,却因其哲没有善恶是非标准,也就保不了自身,倒变质为助纣为虐,姑息养奸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见火不救,岂能不引火烧身。
话题又回到狗拿耗子上来,如果狗对耗子传播疾病,侵吞食物,啮毁家俱建筑,破坏环境等恶行视而不见,任其猖獗泛滥下去,狗的防盗,看家,狩猎抑或供人玩赏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我们老祖宗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中庸之道在此委实行不通。
如果猫能尽力捉鼠,狗、蛇、鹰等也多管点闲事,“老鼠过街,人人喊打”,鼠害何患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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