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莫言《檀香刑》
读中学的时候,曾经围观过一次“枪人”。那是一个强j*杀人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个犯人被执行“公开处决”,一个大卡车装着十来个枪兵,个个背着冲锋枪,一脸庄严肃穆的样子,毫无表情,押着五花大绑的犯罪分子,开到我们村子后边的汉水河边。车子刚刚开到,河边已经围满了赶来看热闹的人,只见人头攒动,人山人海。人虽然很多,但很安静,人们一个个屏声静气,态度庄重。两个枪兵把犯人连推带搡地带到了河边,另外的枪兵分开人群,手里端着冲锋枪,围成一圈,把人群隔在了圈外。押犯人的两个枪兵一脚踢在犯人的腿上,把他踢得跪了下去。犯人吓得浑身筛糠,面色惨白。一个枪兵举起冲锋枪贴在犯人背后靠近心脏处,只听叭的一声,犯人扑倒在地,鲜血迅速染红了他的衣衫,四肢不断地抽蓄。一个穿白大褂的军医过去诊视了一下,示意犯人还没死绝,于是那个枪兵过去,把枪口对准犯人的耳朵,又是一枪。一声巨响过后,一滩白色的脑浆迸出,犯人抽蓄着的双腿也被子弹的力量震动得翘起一米来高,然后落地。犯人的四肢继续抽动了一会便寂然不动。这是一个血腥的杀人场面,之所以进行“公开处决”,目的就是要“杀鸡吓猴”,以这样一个血腥的场面来震蹑人们,让他们产生一种恐惧心理,如果犯法就会得到那样的结果,所以就不敢做犯法的事。
在看古装片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在杀人的时候,都有一个固定的地方,叫做“菜市口”。就是把犯人押往菜市口,空开行刑。目的也是引来人们围观,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莫言的长篇小说《檀香刑》主要是描写刽子手赵甲对高密东北乡猫腔艺人也是当地义和团首领孙丙进行行刑的故事。小说花大量的笔墨对赵甲行刑的经过作了详细地描述。小说开头穿插了赵甲在对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进行“凌迟”的细致入微地描写,血腥与残暴,令人如身临其境,读来令人毛骨悚然,有胆战心惊之感。后来赵甲对孙丙施以“檀香刑”,整个场面也是血腥共血花齐飞,残忍与残暴一色。然而,如此血腥的场面在刽子手赵甲的眼里,他却认为自己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陶然自得而乐于其中。在莫言的编排的故事里,他视刽子手赵甲为一血性男儿,为他能完成如“檀香刑”这种旷世杰作而感到无比自豪。受刑者孙丙也是同样的,认为自己能被赵甲施以“檀香刑”也是一种荣耀,在他的女儿准备“狸猫换太子”的时候,他公然叫破,表示自己要亲自尝尝“檀香刑”的滋味,以表达自己的英雄气概,好让高密东北乡的人们永远记住有他这样的一个“英雄人物”。
悲剧就是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然而在莫言的《檀香刑》里却不是这样,他是把“把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看作了“喜剧”,当刽子手赵甲在给刘光第和孙丙行刑的时候,就是把人最美好的身体一刀一刀地肢解,把他弄得支离破碎,在“毁灭”的同时被视作是完成了一件伟大的作品。把血腥当做血性,这是莫言的败笔,但是也揭露出了封建统治者们的残暴与残酷,他们一掌遮天,根本就无视个人人权,杀人如草芥。他们掌握着对被统治者的生杀大权,不但可以任意处死一个人,而且还可以任意凌辱甚至玩弄每一个人的生命,无视生命的尊严。
《檀香刑》所展示的是莫言的一种有违人道的“英雄史观”,他把人类残暴与卑劣的的心境通过小说展现在了读者的面前。然而在这个神奇的中国社会里,难道只是莫言以“小说家言”在宣扬这种“血腥的血性”吗?很显然不是,当我们看到那些“公开处决”犯罪分子的场面时,你有没有想过,这也是在“把人类最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四大名捕
2013年2月10日
于汉水河畔 书林隐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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