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梦想着有一天,有一位白马王子能够喜欢上自己,并发生一段轰轰烈烈地爱情,于是从小我就很喜欢打扮自己,也因为后天与先天的努力,使我在后来的生活中一直是公众的焦点。
在上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上了我们班的团支部书记,那时我是班长,所以说实权还是我比较的大,我有时会有意无意的找借口和他亲近,他也总是很腼腆地看着我,就是不大说话,一说话就结巴。似乎班级里所以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他,但好象就他自己不知道似的。
情人节的那天晚上,我对他说:“诶,杰,你帮我一起打扫卫生吧,我一个人扫不动。”他就放下了准备背起的书包,:“好吧,但我马上有事,不能扫的很晚。”我脸上掠过了一丝不悦,“怎么今天晚上要陪女朋友啊?”他似乎很惊讶地看着我,脸涨的通红,我一不高兴就拉着他的手,准备要去亲吻他的嘴唇,但可以他好高,不过我穿了高根鞋“你喜欢我吗?”他好不容易才挤出了几个字“我其实也满喜欢你的,但我觉得学校里这样不太好。”“有什么不好,只要我们的学习成绩一直保持优异,他们有什么话说啊”“那我还是先走了,今天我还要去医院呢?”“你不准让你走,在你还没表明态度之前,我不会让你走的。”说着,我就扑在他的身上,哭了起来,电视上我看多了,这种方法对这样象白纸一样的男生特管用。他果然激动了起来“颖,其实我也很喜欢你的,但是我真的怕被家长和老师知道”“没关系的,我们是纯洁的爱恋。”说着我们就拥作了一团,这时老师居然站在了门口看见了我们这一目,由惊讶转为了镇定“你们两个在排练小品吧,不打扰你们了,你们忙吧。”说着就关上了门。
其实说老实话,我还是比较幸运的,可以遇上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孩,我觉得那不是早恋,而是一种回忆,那是学生特有的一种表现,那是很纯洁的,没有利益关系的爱情。
本文已被编辑[雨蝶飞舞]于2005-2-17 22:22:58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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