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围城”可能是世界上最热闹的地方之一了,每天有多少人在忙忙碌碌地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人们对此已是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了。但是杨振宁先生的再婚则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缘由何在?一则因为他是一个世界著名的科学家,是个妇孺皆知的大名人;二则他已经82岁了,却娶了一个28岁的娇妻。天哪!整整相差54岁。这与世俗的“女大三,抱金砖”,“男大女两岁”的婚姻搭配观念也太相侼了吧?所以,他的婚姻就无异于引爆了一颗超级的“新闻炸弹”!于是,有人怨声载道,忿忿不平于市;于是,有人冷嘲热讽,口诛笔伐于文。
我看,其实都还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忧之”。
去年,我去港澳游玩,听有位香港的导游小姐说了句玩笑话:“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体重不是压力”,乍一听觉得确实好笑。仔细一琢磨,这玩笑话却道出了非世俗的真正自由民主的爱情观念。爱情和婚姻只要是不违背法律,就应该是当事的两个人自己的事情。“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是绝对谢绝第三者来指手画脚,横加干预的。婚姻的前提是两情相悦,两个人的相爱,其他都不能作为前提条件。
而且,我看有些干预者提出的论据也是极为可笑且站不住脚的。
譬如“土生土长的潮汕姑娘,对长年生活在国外,身披诺贝尔奖项光环的杨振宁老教授的生活习惯及其它方面有多大的了解和适应?”
对一个未婚男女来说,最熟悉和了解他(她)并最适应其生活习惯的莫过于其家人,次则不外乎其邻里、同学、同事了。近亲结婚国家法律是明令禁止的,而邻里、同学、同事之间,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能结为伉俪者又有几人?
而且,我很怀疑,杨振宁先生和那位女士都到了谈婚论嫁阶段了,文章作者又从哪条渠道知道人家就是“不了解”和“不适应“呢?如果仅从杨振宁先生“生活在国外”和“诺贝尔光环”,来推论,此谬误可就大了。因为此推论一旦成立,则中国和外国,中国南北东西方,不同地域、地位、身份、财产、名声的男女相爱和结婚都成了问题。作者要说事,便就事论事,如果要抡飞一根竹竿,那么,被这长竹竿打下船去的人也未免就太多了吧。
而且,我对此论还有大惑不解之处就是,如果结婚当事人对其另一半的生活习惯和所有其他方面的了解和适应都彻底了,透彻了,婚姻就一定是幸福和稳定的了吗?那些同床异梦,反目为仇,兵戎相见,走向离婚解体的夫妻,都是因为婚前的不了解和不适应的吗?情况是千变万化的,要想感情几十年一成不变,无异于“刻舟求剑“的做法。
作者还断言婚姻的幸福,“并非一方狂热的牺牲”。我相信与杨振宁先生结婚的那位女硕士,看见这样的文字绝对是要啐上一口的:“你怎么能武断我的爱是牺牲呢?”
首先我觉得要明确一点的就是,“幸福”与否完全是一种自我的心理感受。“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而不是靠外人来评判的,你凭什么来判决人家自己的心理感受呢?如果说因为杨先生的年纪大,那女硕士就一定是“狂热”的,是不幸福的话,那么宋庆龄之于孙中山,许广平之于鲁迅呢?如果说幸福就必定等同于“性福”的话,那么我们媒介上经常褒扬的美女嫁给失去性功能的英雄,或是丈夫照料下肢瘫痪的妻子,又是怎么回事呢?还有“地球人都知道”的那几位终身未嫁的伟大女性呢,按作者狭义的“幸福”观,她们岂非绝无幸福可言了吗?
有人说那女硕士嫁给杨振宁是“傍大款”,是为了杨振宁的名和利。那女人既然是个凤毛麟角的受过高等教育的硕士,我想她所获得的名和利比起芸芸众生来也绝对是够用的了,起码算是个中产阶级吧。她虽比杨振宁小去许多,但也并非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她的人生观、幸福观应该是相当地成熟了。她想嫁给谁,有她自己的选择,也是她的自由,根本就犯不着有劳别人来给她拿主意的。杨振宁愿意爱她,愿意娶她,愿意将名利给她,又关他人什么劳什子事啊?至于那女硕士是真正爱他,还是想“傍”他,我想杨振宁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也犯不着我们来“杞人忧天”的。
“如果82岁的杨老不是国际上享有盛名的诺贝尔奖科学家,不是杨振宁,而是一个老态龙钟,等待着别人照顾的孤寡老人,这场如此轰动的忘年恋还会发生吗?”这个论据却恰恰是作者自己在抽自己垫脚的砖。因为这正是一种名人的无奈和难堪,如果杨老不是那么声名显赫的名人,那他的“梅开二度”至于招来那么多的责难和非议吗?实际上对那么多台商和外国人在中国上演的“老夫少妻”喜剧,我们早就是见怪不怪的了。之所以这种“老夫少妻”没有引起舆论的注意,没有掀起轩然大波,只不过是因为当事者的名字写在纸上也不为人知罢了。
说到这里,就引起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到底是杨振宁在炒作,还是我们的媒体和好事的作者在炒作呢?我想杨振宁在世界上的名气已经是够大的了,他应该没有必要再用自己的私生活来炒作自己吧!那么用排除法推论,想来炒作的还是后者。
有人还将杨振宁的二婚斥之为“老牛吃嫩草”。这里首先有个概念错误,老牛吃的嫩草是“死”的,是被动的。而被喻为“嫩草”的那位女硕士则是主动的,一个爱吃,一个愿让他吃。你不争吃,不眼红,不嫉妒,站在边上愿看便看,不愿看则走,有什么牢骚可发的呀?
另外,就单纯的“老牛吃嫩草”来说,老牛本身牙口就不好,为什么就一定要强迫它吃那茎枯难嚼的老草呢?当然,这仅仅是一句笑话罢了。
还有的作者说杨振宁和那女硕士的结合,“就像一部上世纪八十年代产的126系560sel进入报废期的奔驰车,交由一位‘新手上路’的驾驶员去长途跋涉一样”。当然,世界上的比喻都是跛脚的,但这个比喻的脚,我认为还是跛得太厉害了一些。凭什么就说杨振宁进入报废期了呢,而那女硕士就真的是“上路新手”吗?
杨振宁认为这场忘年恋是“上帝恩赐的最后礼物”,“给我的老灵魂,一个重回青春的欢喜”。据现代心理学和生理学研究的结果表明,人的聪明和创造性与其体内荷尔蒙激素的分泌有很大关系。杨振宁的梅开二度,“重回青春的欢喜”,说不定还能激发其新的创造欲,为人类社会的科学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呢。果如是,则那女硕士善莫大焉。
有的作者还断言:“这场‘82+28’的忘年恋,不切合实际,没有半点感情基础,缺少浪漫色彩,无法有诗一般的记载,无法走入历史的舞台,最终只能以闹剧收场,以无声的形式跟大家道拜拜。”我倒要问问作者和广大读者,在我们的不是“忘年恋”的“正常婚姻”中,又有多少浪漫色彩和诗的记载可言?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中,又有几个人的婚姻能“走入历史舞台”,又不是以“以无声的形式跟大家道拜拜”的呢?
至于有人称这场婚姻“乱了伦”,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杨先生和这女士毫无血缘和亲戚关系,他和那位女硕士结婚,我始终弄不明白信口雌黄者到底说杨振宁是乱了那门子的“伦”?如果说的“lu*n伦”是他们年龄悬殊过大的话,我倒要问问男女之间年龄相差要多大才不是正确的呢?而这“正确”又是根据的哪条法律规定来的?
当然,说了那么多,我并不是在这里宣扬和推崇“忘年恋”,只是想劝诫那些“好事者”:最好把精力放在经营好自己的事业和婚姻上,不要无事找事地去干预和指责别人符合法律原则的私生活。
因为,我们的社会毕竟在朝着尊重法制,尊重人权的方向进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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