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没老,却已“想当年”不离口。
想当年,我正是在风飒飒雨霏霏的夜晚中自爱自怜的小女孩,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那时,你爱夜的静谧,我爱日的和煦。我们日出同出,日落同归。于是,在十六岁的花季里,我们成了最好的好朋友。
在风起的时候,我背上行囊远离故土。你我天各一方,开始了鸿雁传书。从此,每逢吉庆佳日,必会在集市上寻找适合彼此的卡片,寄上一叶的祝福。给你的信封,总是印着一只可爱的小鸟,那是我精心挑选的。因为你说希望我永远开心如小小鸟。
可是,风再没能给我们带来共同的记忆,纵有小鸟为媒。
终于,又见面了,相依相携中,你没能真正地开怀,总带有一丝淡淡的无奈和忧伤。“我羡慕你”的语气中带有一丝可怕的陌生。
曾记否,你说别让距离拉开友情的手,别让思念冲淡友情的酒。终于,枫叶红了的时候,你默默地伸出了手。于是,一个年轻的故事在秋天里划上句号。那夜,夜色很凄凉。
我说,无论你在哪里,我的真诚的祝福永远伴随着你。该忘记的永远忘记,该珍惜的永远珍惜。我们太年轻,前面的路还很长,我故作潇洒地伸出了手。
有自己的一方天地,一盏橘黄的台灯,一曲哀惋的“化蝶”,一包话梅,一本“红与黑”是我8小时以外的设计。哦我往日的朋友,愿此去的繁华都市,无论人海是否温柔,希望你不变初衷,为心中的宏伟目标去奋斗。无论缘深缘浅,起码曾相知,就足够欣慰。
也许,我们只是两枚飘飞的枫叶,划过的曲线偶尔相交又匆匆分离。你原本不必守着九月的承诺,等待月圆的日子。
人生本就这样,太多的机缘,只是匆匆的瞬间。该拥有的不要拒绝,该失去的不要强求,握在手中时好好珍惜,随风而去时且随缘。
本文已被编辑[古草]于2005-2-11 19:57:3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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