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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法律木伯

发表于-2013年01月05日 早上9:46评论-1条

新年新气象。上班打开电脑就看到头版题目:“《人民日报》改版称新的一年将努力说真话”。说的是人民日报新年第一天的官方微博说,“新一年我们将努力说真话写实情,让文章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更具亲和力感染力,更有可读性可视性,实实在在服务读者。” 题目很惊讶认真看了一遍后就想难道这从没假新闻的报纸如今要改邪归正了?

这可是件好事:如果说以前真那现在就更真。就算以前不真现在真了,也值得宣誓一下。就算宣誓完了继续说假话也没关系,反正法官管不着这一块。

第二个新闻是《红会社监委公布独立调查报告:善款发霉购买别墅,一真一假》这新闻本身没什么意思。十几栋太别墅值钱当然是假的,几个捐款箱都烂掉了也无所谓,郭美美的小手怎能去数这点可怜的毛票?远不如它下面的相关一条:《红会支付调查成本符合国际惯例》说的是关于监督活动的成本,社监委发言人说社监会是志愿开展工作,不从红会获取任何报酬,但是在开展独立监督调查时,发生的差旅等实际费用由红会承担。这符合国际惯例。”对一些重大事件疑难问题的调查等产生的费用,由红会承担,会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多少根据调查进程决定,无法预算。……这一段话里,又志愿又收费,又财政又惯例,实在让人糊涂。其实别说调查本身成本,就是社监委的成员不也都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吗?就别奢谈什么独立了!把这点小事吵的这么火,总让人想到似乎是想用这几张毛票去掩盖那47亿下的小数点。不管是忘了小数点还是钞票发霉,只要郭美美不再炫美,只要人民照样奉献爱心,这事也就过去了。所谓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没人到法院告红会贪污,也完全用不着法律站出来说三道四。

第三个新闻是关于萧山大火的。人为纵火已成铁定,烈士奖章已经到手。疑犯已被拘留,英雄就要表彰。接下来自然是领导重视,部门得力,严惩罪犯,表彰英模,恢复生产,总结经验,社会和谐等等等等,就跟大连px,陕西的客车,山西的瞒报……一样。从常识看,这类案件好像用不着民去告也该官来纠,但检察官和法官们好像都忙着呢,关键时刻总是顾不过来,所以也就算了。也许他们都在忙着应付李庄吧。

仔细分辨,又长长舒了口气:新闻里虽然不少“认定”“人为”“纵火”等字样,但至少还有个“疑”字。看来烈士是铁了,而罪犯却不那么铁。要去掉这个“疑”字,总还要麻烦法官走一下程序。

第四个新闻说的是山西事故,题目是《李小鹏愤慨央企瞒报事故感谢网友举报》,对这起8死5伤的责任事故,看不到多少悲痛,倒是满篇洋溢着省长的义愤填膺和慷慨激昂。于是就知道级别到了一定程度,灾难越大,可以化成的政绩就越高。有省长督促,有专案组调查,相信别说这几具尸体,就是捎带着一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一直不能发放的农民工药费,以及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的与农民工的纠纷,都会“马上解决,马上落实”。于是,一段时间之后,这事故原因就会水落石出,这央企就恢复成良好的央企。如果作为打酱油的闲人还想说一点的话就是:省长说“考虑到事故的瞒报性质,此次事故调查提高了档次,由省政府成立调查组,严格调查,查明真相”这话本身好像欠斟酌:为什么调查组要省政府而不是公检法更不是某个独立组织?为什么现在省长还要出面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好像记得n多年前温总九层“马上解决、马上落实”过,是总理解决的不彻底,还是山西不在总理的领导下?再次,为什么在“李小鹏强调事故瞒报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后,整个事故处理过程却依然找不到多少执法者的身影?或者说政府调查组完全代替了公安检察法院的职责?他们的调查结论就直接可以定罪,连这套法律手续都免了?

说到这里,又想起一件旧闻就是新疆劫机那事:第一眼想到乘客和机组人员勇斗歹徒,挽救了旅客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确值得重奖。可第二眼又想,这件事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成这样:上百人围观一人,且把另一人打死了,那死者是不是该死且不说,这动手的铁定是个杀人犯。这两个结论显然截然相反,难以定论。可结果是爆炸物没找到,公安没调查,检察没提起公诉,法院没法庭宣判,这杀人疑犯就成了英雄拿了奖金!在法律完全缺席的情况下,航空公司能不能擅自奖励旅客?擅自认定罪犯?严格的说只要法院没审判,是罪犯还是英雄,头上都有个“疑”字。而乘客则都是证人。一旦某些旅客拿了钱,他们就失去了出庭作证的权力!这事情真相也就永远成了一笔糊涂账!事情过去这么久了,究竟法官参与了没有,好像早就没人关注了。只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你也能当英雄:随便在飞机上喊一嗓子说某人要劫机,只要成功了,你就能得到一套300万的房子300万,几十万的奖金,外加一辆奥迪车和终身的免费坐飞机,这好事可这可比买彩券靠谱。

报纸作假法律管不着,慈善违法花钱让社监委澄清一下也没法律嘛事,纵火犯公安一认就定,究竟疑不疑,法庭只是走走过场。只要航空公司出面说一声,是发奖还是惩治,就铁板钉了钉。就是重大事故真的瞒了,官家出面组织一个调查组,就担当了一切。于是就有了“真相”,就万事大吉了,“法律”有无其实完全无关宏旨。

据说911劫机案对嫌疑人审了十年还有没审清的,这么看,大鼻子的美国人实在太笨,大部头的法律实在太繁琐。还是咱这边好:聪明人脑子好,办事效率高,多难的事只要党一句话就够,完全用不着劳驾法律出面。这仅存的特色文化,可一定要永远发扬下去。

于木鱼宅

2013-1-5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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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西方先进国家是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高于一切。中国却是一个权力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国家。
所以,即使出现再荒谬的事情也是真实的事情。
什么时候,不需要某位领导出面,而是直接依法办事,我们国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强国。

文章评论共[1]个
呆贝贝-评论

其实,依法办事,本该是最简单的事情,中国人就喜欢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才会有那么多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层出不穷。问好先生。at:2013年01月05日 下午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