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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冰骨傲梅

发表于-2012年12月21日 清晨5:30评论-1条

【原创】我知道的一些对于犯罪者拥有工作及工资理由(简)

文/冰骨傲梅

1.所谓犯罪,是相对而言的,记得事物具有两面性,是大学哲学教的。那么让我们看看犯罪的依据和犯罪的界定性,(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具有高级犯罪心理学知识的引诱别人的犯罪者,因为这些人是法律的制定的左右者,也就是宣扬法律的黑洞的存在者)。

2.记得以前罪犯(不包括死刑犯人的立即执行者)只有吃饭的权利,而且是被约束吃饭的权力。

3.罪犯工作的演变到后来有了采石的权力和微薄的采石限量下的工资。

4 .后来在监狱出现了狱医,罪犯有了治疗的权力。

5.记得贪官出卖国家,出卖自己人格的原因不过是让自己活着。让自己在一种权势和金钱的奴役下活着。

6.慈禧的所有国策,最后不还是被驱逐出颐和园,流浪外省。原因从表面来看不过是判断失误,其实……。

7.现在的人比慈禧聪明,有了家用电器,但是也有了留恋电器烧干锅水无法吃饭的尴尬。

8.所谓的拥有得多,所谓的吃得多,是谁的标准,所谓的伺候人(医院的一幕,一个女人不想吃饭,那个医生说让护士伺候伺候,用铁碗强灌那个人,人吃饭是有限度的,像我家的晃晃撑死不过吃两斤鸡肝,那个被灌的人,真让人寒心呀!护士呀,你到底为了什么,为了谁?医生呀!你的治疗原则是不是需要协商,还是谁学习不好愿意当官,管人。),是不是这所有的原因不过是管家愿意当主子的一个步骤。 

9.谁的谎言在恶意欺骗,欺骗着李小会,欺骗着王少志。

10.谁的吾摆在左右着,设计。

2012-12-21于邯卵石亭文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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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一啸长歌点评:

作者例举了犯罪的十条形式,读来令人警醒。

文章评论共[1]个
月光下的贝壳-评论

前来拜读,问好朋友!at:2012年12月21日 晚上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