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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2012]秋香打官司青青湖边草

发表于-2012年12月20日 早上8:41评论-4条

“喂,您是张万山张老先生吗?您好,我是滨海市法院的工作人员,因为房屋产权纠纷一事,谢秋香已将你告到法院,传票已寄出,希望你接到后积极配合,按时出庭。”

“啪”,对方把电话挂断了。老张手拿着话筒的手颤抖起来:自己一生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没与人结过怨仇,凡事都让三分,谁承想老了老了却背上个官司。唉,作孽呀!这心里一气一堵不当紧,老张病倒了 ,茶饭不思,头晕目眩,心烦意乱 。不得已,孩子们只好把老张送进医院……

怎么回事?事情的来龙去脉还得从头说起。

老张故居滨海市,退休前在该市的一个政府机关工作。有一年,邻居刘涛来家串门,说有事情相商。刘涛说:“张叔,我小舅子单位有几间门面房要出售,位置在繁华的向阳路与人民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价格也算不上太贵,两千元一平方。您也知道,凡是有位置优势的门面房都涨得厉害,升值的潜力和空间很大,再说租出去也有一笔不菲的房租收入,何乐而不为呢?我呢,您也知道收入不多,现在手头不宽裕,一个人没能力买下一大间门面房。我是这个意思,咱俩家合在一起买下来,到时候按出资比例分配房租收入,您看怎么样?”

两家毗邻而居,关系一直不错 ,刘涛虽然年纪不大,但做事一向沉稳,从来没有做过出格的事情,这点老张自己非常清楚。再说了,刘涛的一番话让老张听了也动了心思,于是随口说道:“要不这样吧,我们先去看看门面房,回头与你张姨商量一下再给你答复。”

“好吧,”刘涛应道。

意见统一后,两家共筹措资金二十点六万元交了购房款,产权书写上了两个人的名字。其中,老张拿了大头,占购房款的85% ,刘涛占15%。把房租收入要回来以后,就按比例分了,老张每年单这一块收入就有六七千元,乐得老两口常常合不拢嘴。

光阴荏芮 ,日月如梭。转眼老张到了退休的年龄,手续办好后,他携老伴一起去省城找儿子去了,指望在那儿颐养天年,安度余生。儿子在省城发展,事业做得红红火火。老两口年龄大了,儿子又忙于事业,一家人在一起也好有个相互照应……

冬去春来,寒来暑往,时间过得飞快。老张在省城这一住就是十来年,中间仅回来过两次,结算的房租收入大多通过刘涛给他汇到账户。

有一天,老两口正在公园锻炼,忽然老张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甜甜的声音从另一端传来:“ 张叔,我是秋香啊,您老最近身体还好吧……我打电话就是想问问您的门面房卖不卖?我给您每平方八千六百元,您看怎么样?”“是秋香啊,这个事怪唐突的,我得同你张姨合计合计。”

这秋香老张并不陌生,四十来岁,是一位颇有心计的女人。购买门面房时大家照过面,后来因为两家的门面房挨着,曾坐在一起商议过收取多少房租为宜的事情,算得上有几次接触吧。老张对她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歹。

秋香只所以要买老张的门面房,自然有她的如意算盘:他们两家的门面房按市场价格估算,目前已达到每平方一万元左右,如果买卖成的话,秋香松松的就能大赚一笔;秋香还有另外打算,想自己开个超市, 若把老张的门面房买下来,中间打通连在一起,加起来就有约两百个平方米左右,很适合开个中型的超市。因为它所处地势非常优越,超市开张以后,一定会生意兴隆,财源滚滚的……

老张老两口自我感觉岁数已大,回去也不方便,反正是以后跟着孩子过日子,干脆把老家的这点家业卖掉,省得在心上整日挂念不说,也有一笔不小的收入,加上工资的话,足够养老的了。老张很知足。

于是老张给秋香打了个电话,意思是说愿意以这个价格出售门面房,不过得再征求一下刘涛的意见,毕竟有人家的产权。秋香那头迟疑了一下,说行,她等着。

“喂,刘涛,我是你张叔。”一个电话把正在睡梦中的刘涛惊醒。

“是张叔啊,半夜打电话您有啥事吗?”

“ 对,有个事情想征询一下你的意见,秋香打来电话说要买咱们的门面房,一平方八千六百元,你看合适不?如果你想买的话,这个价格可以优先购买。”

“哦,张叔,我是想买下来,可没那么多钱啊!嗯,……如果秋香要的话,先给她吧……”刘涛迷迷怔怔地说道。 

“好,就这么定吧!”

第二天上午,老张给秋香打去了电话:“我说秋香,那个事刘涛同意了,反正你早晚得买,要不然你先交点定金吧。”

“好的张叔,你把银行账号发到我手机上,一会我把钱就给你打过去。”那边传来秋香兴奋的声音。

一个小时后。“张叔,我往你卡上打了伍千元,你查下收到没有?”

“收到了,等几天我回去以后咱们就办手续。”

“好的张叔,再见。”

“涛哥,我是小海,你能不能在咱老家帮忙给买一处房子?”电话是刘涛的表弟小海打来的。小海和媳妇前几年在广州经营一个保洁公司,生意做得风声水起的,听说发了大财,有了大积蓄。

“有处门面房你要不要?……要不然咱俩合伙买下来吧。”

“中,你看着办,需要钱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好吧。”

刘涛又马不停蹄给老张通话:“张叔,我现在筹着钱啦,你的产权我全部买下。”

“这可不行,秋香早几天已经打来定金啦,给你的话咱屈理呀,我老头不能说话不算数。”

“ 给你打过定金啦?我咋不知道啊。再说你和秋香不是还没签合同嘛,我是房子产权的所有者之一,有优先购买权,就是打起官司来我也不怕,法院向法不向理。”刘涛态度坚决。

“这个……那好吧,我把钱退给秋香。” 老张犹豫不决,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无奈,老张只好硬着头皮拿起手机拨通秋香的电话,口气软软的:“秋香,大叔对不住你了,刚才刘涛打来电话,说这房子他想买,得让给他 ,你知道他也是房子产权的所有者之一,有优先购买权的……” 一听这话,秋香来气了:“ 我说老张,你也是七十来岁的人了,做事怎么能出尔反尔呢?老爷们吐口唾沫砸个钉,你说说,吐到地下的唾沫腥子还能舔起来不?……”

老张让秋香一顿好数落,老脸青一阵紫一阵的,都不知道搁哪儿好了。

“秋香,要不然你做做刘涛的工作,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解决问题?还有没有缓和的余地?”

“ 给别人说不着话,定金是打给你的,这房子不卖给我的话,咱就法庭上见。”秋香摔下一句硬邦邦的话摞下了电话。看来她是要撕破脸皮了。

秋香一心想买,刘涛不愿意退让,协商无果,双方只有对薄公堂了。

秋香一纸诉状把老张和刘涛告到法院,要求拥有购买房子的权力。

自从接到法院传票,老张就没消停过,到书店买来两本《民法》、《物权法》,没日没夜的研读。又让孙子在网上搜索关于“定金”的案例 ,仔细对照琢磨,直至做到心中有谱才稍稍放下心来。为了这次案子一战全胜,又和刘涛聘请了正大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这律师在滨江市称得上“名嘴”,帮人打赢过数起官司。 

到了开庭的日子,双方当事人和律师都提前来到审判庭。审判庭正前方悬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审判台上端坐着穿着法官制服的审判长和审判员,书记员坐在稍前的位置。原告秋香和她的律师坐在右边,被告老张、刘涛和他们的律师坐在左侧,下边旁听席上稀稀啦啦有几个人。整个审判庭显得庄严、肃穆。

九时整,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双方委托律师分别陈述了事情的经过和观点;尔后由当事人举证和质证,原告方秋香让被告方老张倍感意外,因为她提供了每次通话的录音和“定金”打款的银行凭证;最后法庭辩论,围绕“定金”带来的法律后果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很快进入胶着状态。法官当庭进行调解,被告方愿意赔偿秋香部分经济损失,可秋香一百个不情愿。审判长只得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一审法院判决结果,秋香败诉。秋香不服,又第二次向上一级法院递交诉状,结果同样败诉。

我国《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两条规定,确立了我国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有法可依,秋香哪有不败诉的道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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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格子调
☆ 编辑点评 ☆
格子调点评:

这一个“秋香打官司”为我们普及了法律知识,非常实用。
其实和气生财,秋香太冲动,轻易的打官司,害的自己败了诉。法律公正严明,即使秋香上诉也是徒劳。文章故事性不错,情绪描写再生动一些更好。

文章评论共[4]个
月下的清辉-评论

非常感谢对小说栏目的支持,晚上好。一杯热茶。at:2012年12月20日 晚上8:43

月下的清辉-评论

有些官司是不好打的。。at:2012年12月20日 晚上8:44

格子调-评论

问好朋友,午安,期待你更多的小说作品。(:012)at:2012年12月21日 中午12:46

文清-评论

早上的晨光,带给你恬静美丽笑容。祝一天好心情!at:2012年12月22日 早上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