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小孩在津津有味的看《汤姆历险记》,我无意间剽了一眼,画面上是一个黑人小孩受伤后在流血,那个白人小孩睁大眼睛,非常惊讶的说:“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
由此想到前几天陪朋友去交房子预付款,看房时他兴高采烈,但下了楼他直奔售楼处,把辛辛苦苦看好的房子毅然决然退掉。原因是:对面邻居是菜市场卖肉的,每天一开门就看到满身油腻的邻居,影响心情。40万的房子,就应该有40万价值的邻居……
有一次我去新华社办事,一个同行送我出来,恰好和扛着大包的民工撞上,同行刚要发火,那民工一脸憨笑的问:“大妹子,长椿街76号怎么走?”我站下详细告诉他穿过路口,第一个红绿灯向左100米。等我回过头来再找我那同行,她向躲避瘟疫似的在一个角落里。她提醒我:“你怎么能和民工站在一起呀?用手指给他不就完了!”
同行的意思我清楚,象我们这样的白领,而且又是城里人。和民工站在一起是降低身份,城里人要有城里人的模样,有城里人的姿态。
记得我读过一篇文章,是写一个智碍的乞丐,在街头乞讨时,不时看看脖子下挂的袋子,人们都以为那袋子里装的是他的钱,可当他从一个孩子手里接过吃剩下的鸡翅时,他却打开袋子,抱出一只刚出生的小弃狗。
现在想来,这些自命清高的人,心里是一致的,一个人和谁在一起,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品味。而这样的心里在城里,如决堤的黄河之水在汹涌泛滥。
“天哪!你的血居然也是红的!”这一刻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啊,难道所有人的血管里,流的不是同样的血液吗?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5-2-4 12:21:20修改过
-全文完-
▷ 进入冷梅lm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