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奇特的官司
春节刚过,人们刚从胡吃海喝,走亲访友,打牌唱歌瞎吹牛中调整,回到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来。早春2月,寒风斜峭,大地刚从寒冬中睡醒,曾市曾镇的民事法庭里一场特殊的官司已经开庭。
原告:曾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被告:李平民、男、四十岁,*级残疾人。盛美,女,十六岁半
事由:李平民盛美两人违反计划生育法,非法生育一男孩。
原告席只有两名计划生育干部端坐着。
被告席:李平民盛美两人带着才三个月大的小孩坐在那。
听众席:李平民的亲戚朋友来了很多
原告和被告都没有请律师。主控的是一名中等身材,微胖红光满面的计生主任,他慢条斯里的陈叙。
法官先生:李平民和盛美同为曾镇三社区居民,李平民在古港码头开了一家歌厅,盛美因家庭条件不好,初中毕业就辍学在李平民歌厅当点歌员。不久与李平民同居,去年十一月在未打结婚证,没有准生证的情况下生育一男孩李奥。严重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根据///////市计划生育法罚款十万元。请法官核实情况,判决生效。
被告李平民气得满脸通红,强压自己的愤怒陈叙道:
法官先生:我叫李平民,今年四十岁。大家看一看我的右手,我是一名*级残疾人,过去2十多年里,我几次在监狱里改造学习。四年前我出狱,终于认 识到自己以前的鲁莽和无知,决心改过自新下,借钱开了家歌厅,生意还可以,走上了自食其力的致富之路。我和盛美系自由恋爱,两情相悦。她不顾年龄的悬殊,不计效我的过去,爱上我这个曾经的劳改犯,并且怀上孩子。因她年龄太小,不懂事。怀孕五个月才晓得,她身体很虚弱,引产很危险,所以决意生下孩子。我们也去镇上打结婚证。因她是本地人,大家都晓得未满十八岁,没能打到结婚证。按传统习俗摆了几十桌婚宴酒席,遍请亲朋好友。事情就是这样,并不是我们有意违法,实在情有可原。
此时听众席上有人大声嚷道:他们没有违法超生,难到娶老婆生孩子犯法吗?
堂上法官询问盛美。
盛美,你今年多大年龄?请如实回答。
我,现在十六岁半。
你的监护人是谁?
父亲去年十月患癌去世,母亲在我刚出生时离婚改嫁他地杳无音信。
法官宣判:盛美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人,也没法承担责任,免去盛美罚款五万元。判决李平民交计划生育罚款五万元,一个月之内交清。
堂下唏嘘不断,群情激愤,特别是李平民那些朋友恨不能冲上去扭住法官和计生干部。李平民那孩子哇哇大哭,挥舞着小手,在大人怀中乱动,哄都哄不住。
场面有些纷乱和激愤,骂声,小孩哭声。
待场面平静下来,法官问道:李平民,你对判决结果有意见吗?
李平民眼睛通红,强忍泪水。法官先生,我认为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四十岁才结婚生子,典型的晚婚晚育。我是残疾人,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妻小孩幼,孩子刚满月就生了一场大病,花了几万元。还要请保姆带孩子,每月奶份钱都不少。这么多罚款我无能为力。逼得没办法,妻子孩子都交国家好了,我打流去。
听众席上齐声拍掌:没违法,没违法。
计生主任一时竟无言回答。
法官宣布:休庭,休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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