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在汉语词典中其中有一个解释为“妾。”巴金的《家》中“要送你到冯家去,给冯老太爷做小。” “姐”形声,且声。本义是母亲的别称。“近世多以女兄为姐,盖尊之也。吴尊《能改斋漫录》)”指同父母或者同父或同母,年龄比自己年长的女子;称本族或亲戚同辈而年龄比自己大的(不包括成为嫂的)女子。
“小姐”一词出于宋朝,初始是形容年轻女子,主要是指宫内女子。宋代钱惟演在《玉堂逢辰录》中,记有“掌茶酒宫人韩小姐”。由此可见,“小姐”最初是指宫女而言。但是北宋亡国后,南宋,“小姐”就开始变味,一些诗人和文人,就喜欢以小姐称谓称呼一些艺伎和姬妾。宋清代文史家赵翼《陔余丛考》称“宋时闺阁女称小娘子《成伯席上赠妓人杨小姐》诗,此诗是赠给妓女的。可见宋代妓女也称为“小姐”。 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繆。”这里的“小姐”即为人的意思。“而小姐乃贱者之称”,为大家闺秀所忌。在南宋洪迈撰的《夷坚志》又记载:“傅九者,好使游,常与散乐林小姐绸缪。”“林小姐”是个艺人。当然古时很多才情两得的女艺人是不同于现在的妓女,很多事卖艺不卖身的。苏武也有
后来转为对未婚女子的敬称(通常用来指大户人家的小姐,大小姐)较早《现代汉语词典》家的人对已出嫁的女子的称呼。
“小姐”一词和“老爷、太太、东家、老板”一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最近修订后的《现代汉语词典》同条目则解释为“对年轻女子的尊称,特别是旧时仆人对主人女儿的称呼”。
我们常用于一个未婚妇女或少女的名字之后。一段时间里,在与海外人士的交往中,我们仍用“太太、小姐”这样的称呼,是对别的民族、地区和社会习惯的尊重。
然而真正彻底变味就是从民国时期的上海滩开始,那时候西洋文化在租界的时兴,很多清代末期的妓女被人以“小姐”称呼,以表示对方的未婚身份,一时十里洋场上都是miss小姐。现在“小姐”也指利用青春及*体从事*情行业的女性,不分年龄、婚否的意思许多“*陪女”或提供*情服务的女子也被称为“小姐”,故在旅店、餐厅、理发店等服务行业里,因而许多年轻女性拒称“小姐”。
参考资料: 百度 《现代汉语词典》 《英语词典》
http://206.8/yxdh/ch 2.207.13inese/yqz/index.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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