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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四)不一样的天空一字剑客

发表于-2012年11月20日 下午3:03评论-2条

昨天晚上我把易沫送回家已经是十二点了,我还趁兴写了首诗,如下:

轻轻的一个吻,

我的唇挨上了你的,

凉凉的,

如一泓清泉,

看着你脸上的笑容,

那纯净的,

含蓄的,

温婉的,

我的心便再也承受不住,

于是,我搂着你,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闻着你头发里散发出来的香味,

靠着你,

捏着你雪白的手在我手里,

这一刻,

从见你的第一面起,

我便是这样想。

想象终于变成了现实……

今天一大早我就把这首诗传到空间里,不多久电脑右下角就有个图像在闪,点开一看,是金太贤,请不要误会,这是个中国人,决非韩国人,只不过这位小兄弟以前读书的时候用的名字是金圣武,后来人家自己给改了,还改得很有点韩国味儿,虽然我们曾一起围攻过他,让他改过来,可人家说了:“哥乐意!你管得着么?”是的啊,“哥乐意!谁管得着?”

“你很*包啊!”金太贤说。

“怎么地?”我道。

“就你那破诗写了自个儿藏家里得了,还拿出来现什么眼!”他道。

“哥乐意!要你管啊!”

“老子日,在这等着我啊!”

“呵呵。”

“看样子你的初吻昨天晚上终于献出去了!”

“那可不?哥哥我多不容易啊!”

“什么时候把chu夜也献出去啊!”他道。

“靠!我还很单纯!”

“日,别装了好吧!”

“我是从来不装的,我只说事实。”

“真没发现,你原来还很单纯!”

“恩,慢慢发现吧!”

“去死吧你!”

“哈哈哈哈!”

“今天晚上有空不?”

“有空,你想干什么?”

“我想约一下李冶,还有他‘媳妇’,还有块头,对了,欢总是否有空?”

“这我哪知道!”

欢总是金太贤喜欢的一个女孩子,追了一年多,据说人家没答应过他,但是两个人还经常一起吃饭、聊天、唱歌什么的,我不知道他是还对那女孩不死心还是真的到了一种“境界”,总之,他们还很“要好”。这年头,痴心的人谁说没有?金太贤我想算一个,至于我,应该还行,有一次,我跟易沫说:“我们这一群人里有很多‘情种’。”她说:“我不相信情。”我问她:“为什么?”她道:“看到很多情的结局,所以看破了。”“是什么样的结局呢?”我问道。她答道:“爱情或许是伟大的,但是却强悍不过命运。”我想,她说的也许对,因为人是很渺小的。一段情很容易就开始,但是却很难善终,因为我们都只是俗人,躲不过俗事。

“这事就交给你了!我晚上约了易沫,她说想见见欢总啊!”我接着道。

“见她干嘛?”

“不知道,易沫想见啊!”

“你狗日的又瞎说什么了吧!不然她怎么会知道?”

“她问我啊,我当然得说啊。”易沫在我们相识的第三天见过金太贤,当时我们提到过“欢总”。

“好吧!看在‘嫂子’的份上,我给欢总打电话!”我比金太贤要大两岁,在高中时他是我们班上最小的一个。

“恩,真乖!”

“滚!”

一整天,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总是昨天晚上那难忘的一幕,我已不想再干别的事,只愿意那样回忆着,回忆着那美好。很不容易的,等到了晚上,块头先到的,他刚海休回来。

“听说你找到猎物了,在哪呢?”一进门,他就说。

“还没来,先坐!”我预先在ktv订了一间房。

“怎么认得的?”他道。块头的本名叫吴洲,在中海油混饭吃,月薪六到七千,奖金啊什么的不算,在我们这一堆人里算是收入很可观的,在这小城里绝对是高收入人群,可是他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去年,他弟弟得了骨癌,花去了他所有的钱,可是我们见到他的时候还是笑的时候比较多,我们不得不佩服这个大块头的抗压性,块头大,是有好处的!

“相亲!”我道。

“你不是说你不相亲的吗?怎么?改了?”块头道。

“人在江湖,身不由已,再说我都这把年纪啦!哎……”

“我操,跟我来这个!”

“我准备叫沈静,你同意不?”

“不叫不叫,她来了不好!”沈静是块头一年前认得的,关于他俩的事我跟金太贤一直没搞明白,据块头自己说人家喜欢他喜欢得不行,可我们始终不信。因为以沈静的外形来说,比他强多了,把他们俩放到一起,完全可以使人联想到“美女与野兽”,可是在某一天,沈静却当着我和金太贤的面承认她喜欢那个“胖子”,还说了他诸多的优点,于是乎我们又对这个胖子肃然起敬,觉得在他的头顶上似乎有个光圈,脚底下好像踩着一片云,颇有些神奇的色彩。

“有什么不好的,你怎么怕见她呢!”我道。

“这不是怕不怕的问题,你的意思我明白,但是……不好,还是不要叫她吧!”他很认真地说。

“那行,既然你说不叫,那听你的!”一个女孩子能当着别人的面说自己喜欢某个人,那她是勇敢的,勇敢的人是值得让人珍惜的;可是世事总是那么奇怪,让人看不清楚,想不明白。

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易沫还没有来,金太贤和欢总也还没来,我打电话给金太贤,限他在十五分钟内把欢总带到指定地点;至于易沫,她说她有个好朋友跟她一起,她们正往这走,一会就到的;李冶和她女朋友在我打电话的时候已经到了,正跟块头在聊天。

“块头,好久不见,你还好不?”李冶笑道。

“我一点都不好,你没见我这沧桑?”

“你还沧桑啊,看你白白胖胖的!”

“我操!我再白也没你白吧,你看你怎么看都像是十八岁!”

“那是,比你是年轻点!有回我在路上走,有个人问路,说:‘请问同学文化路怎么走。’前几天回汉川,一群人在那赌博,我也想上去搞两把,结果有个人就说:‘这么大点孩子赌什么博!快回家去!”

“我操!你要不要脸啊!”块头道。

“真的!谁骗你谁是小狗!”

“他就是喜欢装嫩,你们别理他!”这说话的是李冶女朋友,说话很柔,容易让人联想到小猫小狗或是某一种很弱小的动物,但是,当她发起火来……我不想说了,你们懂的!

“我本来就很嫩,不用装啊!”李冶继续着他的无耻。

他们正说着话,我的电话响了,电话的那头是易沫的声音,她问我在哪间房,而正当我出门准备接她的时候,已经在马路的另一边看到了她。她换了件衣服,还是那种笑容,还是那个有点可笑的蘑菇头。至于她的好朋友,很胖,脸圆圆的,我领她们进了房间,块头跟李冶自然不会放过我,要开点小小的玩笑,我是一句话不说,用笑容来对付他们,易沫也是,也没有说一句话。

唱歌我不能算是五音不全的那种,但也好听不到哪里去,我们之中,最牛的应该是块头了,据他自己说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入选过校园十大歌手,你想想一个大学校园会唱歌的一定很多,能进前十的,一定不俗了。一开场,我给他点了首《讲不出再见》,这首歌我们唱过很多遍,但是只有块头一个人能完完整整地唱下来,而且唱得颇有几分神韵。金太贤和我水平都一般,李冶比我们强点,他最拿手的是华仔的歌,虽然他长得不像华仔,但是唱得还是很有几分像的。

易沫,我是第一次听她唱歌,麦霸她是肯定算不上了,但还好我对女朋友的要求中并没有跟唱歌有关的东西,不像金太贤净搞些奇怪的要求,比如脸上不能长痘痘啦,唱歌一定要会唱《流年》啦之类的让人莫名奇妙的条款。

金太贤带着欢总姗姗来迟,我们按照惯例拼了命的罚他酒。欢总乃女中豪杰,酒量一般人可扛不住,但我可不是一般人,自然扛得住。我跟易沫说:“我以后要喝醉了你不会不管我吧!”她道:“你别天天醉就行。”我道:“那不会,我可不想睡沙发!”“滚!”易沫轻轻的在我后背上给了一拳。

唱歌散场之后大家似乎都还没有尽兴,于是决定去吃宵夜。

玉泉路的大排挡我们好久都没去了,油闷大虾的味道都有点想不起来了,还记得去年第一次见沈静的时候,正在踢世界杯,也是吃的油闷大虾,那一晚我还挂了彩。

“唐少桀你还记得不?去年,就在这地方!”金太贤提醒我道。

“那是……很难忘的一夜!”我道。

“什么事情那么难忘?”易沫问道。

“那晚啊,那晚我挂了彩啦!”我道。

“吃宵夜怎么吃到挂彩?”易沫道。

“撞玻璃门上了!”我道。

“那么厚的玻璃你能撞得破?”易沫不相信道。

“哈哈!神吧!”我道。

“神个屁!那是五毫米的玻璃,不是十二毫米的,你吹个毛!”金太贤道。

“哥们当时真有点像演美国大片的感觉啊!”

“你没受伤么?”易沫问道。

“当然受伤了,不过不严重,只是腿上多了一道疤而已,还好只是五毫米的,要真是十二毫米我恐怕得残废了。”

“废话,十二毫米的你撞得破?”金太贤道。

“哈哈,说得也是!”

“你一定是喝多了!”易沫笑道。

“你怎么知道?”我道。

“不喝多你能撞玻璃上啊!”

“真聪明!——不过这不能怪我,怪只怪这里的老板太抠门了,哪有用五毫米的玻璃做门的!”

“人家改进了,现在用的是十二毫米的,唐少桀,你来看!”金太贤摸着老板家的玻璃门道。

“还真是!——我们要感谢唐少桀,免得我们再受伤啊!”块头笑道。

“兄弟你辛苦了,为了我们的安全,你以身试玻璃,很佩服啊!”金太贤道。

“哪里哪里,客气客气!”我道。

等到宵夜吃完,已经是一点多,大家都没有要散的意思,只是李冶女朋友不停地打哈欠,嚷着要睡觉,我们只好作罢,各回各家。

但我还是精神抖擞,毫无睡意,跟易沫两个人一路走着,讲讲我的这些兄弟们,关于他们的喜怒哀乐,我想,以后,她会跟他们常常见面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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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悲秋道人点评:

有趣的聚会。但整体偏于流水记事。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入冬天渐冷,天冷勿忘加衣裳,祝舒心安康!at:2012年11月20日 晚上8:52

YANGRENQUN-评论

现在才上网,欣赏,冬安!at:2012年11月25日 下午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