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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二)我是第几个一字剑客

发表于-2012年11月18日 早上9:36评论-4条

第二天,我的空间果然很热闹,他们大都很惊奇,这使我很蛋疼,为什么我看上个女的就是这么样的“耸人听闻”?难道老子不是人么?过了一会儿,我又很淡定了,大概因为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过于另类,甚至有时会让他们产生错觉,觉得我是来自火星或者是什么别的不可思议的地方,总之,我是个“不同凡响”的人物。

可是“不同凡响”的人物也是人,他也会想女人,也会有寂寞的时候。一个人能守得住寂寞,本不是件容易的事,可一个人孤独惯了,便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便习惯这种孤独的生活,觉得一个人的世界也并不算坏,除了偶尔会因寂寞而产生某种失落。一个上午,都没有做成一个生意,——不要误会,我做的可不是什么大生意,只不过是给人修手机而已,对于这个职业,我是很无奈的,我自以为会有“文学家”的天份,可是自以为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就像我修手机的师傅说的:“自以为?那也是自以为而已。”他是个外表很像坏人的人,但相处久了,便忽略了他的外表,觉得他也不算太坏。请记住,是不算太坏,他绝对算不上是个好人。我觉得人要老是当好人,会有点平淡,偶尔体验一下当坏人的感觉也不错的,正像有人说的那样:坏人,你以为坏人就那么好当的么?坏人所走的是一条永远都无法回头的路,当你在某个人或是某些人面前展露你坏人的面目的时候,那么这些人就把你定义为“坏人”,就永远跟你决裂,当你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们会躲你远远的,因为你是“坏人”,所以当你每做一件坏事,你的路就会变得窄一点,你的同伴就会少一点,直到最后你无路可走。所以,不要以为当坏人容易,那可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面对走投无路的勇气。勇气,这是一个对男人很重要的东西,哦不,是对所有的人都很重要的东西。反观“好人”,他们只所以对人好,只是因为怕,怕得罪人,怕自己的路变窄,或许有人要起来反对了:照你那么说,那些有爱,有同情心的人难道就都是胆小鬼么?都不如那些坏人有勇气么?当然不是,有爱和同情心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好人”,因为好与坏只存在于人们的嘴边。绝大多数的“坏人”,要比那些自以为“好人”的人有勇气得多。人要生存,当然要学着如何去做个“好人”,但要想做成一点事情,让自己觉得自己跟别人是有区别的,那就要学着做个“坏人”。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向以为自己是个坏人,可是在别人的眼中我总是个好人,不知道这是否也说明我也是个缺少勇气的人。

下午,开始忙起来,人一忙起来就觉得时间过得很快。手机修好了两三部,看看时间也已经快到六点,是该吃晚饭的时候了。我掏出手机,找那个昨天晚上才刚刚存进去的号码。

“喂,下班了么?”我问道。我好像给认识好久的人打电话,免去了所有的废话。

“在路上。”她说。她也很简洁,简洁得让我喜欢。

“一起吃饭吧。”我说。

“好啊,在哪里。”

“你家在哪,我去接你吧。”我说。

“我家在孝南高中这边,你知道那里吗?”她说。

“这个地方啊,我还真是没去过啊……”

“那天桥那有个孝武你总知道的吧!”她说。

“哦,这个我知道,我就在那等你吧。”我赶紧说。

“好,我大概六点钟就到家了。”她说。

“恩,我马上过去。”

“好,拜拜。”

我于是关了灯和电脑,摩托车也不骑了,到学院门前打了个的直奔天桥。

孝感学院是我们这个小城里唯一的一所大学,一所不入流的大学,然而有总是比没有要强很多。如果没有它,我的生意就没得做了,很多人将会丢了饭碗。所以,我们千万不要看不起不入流的东西,不入流的东西自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当然早到了,总不能第一次约会就让人等我。我记得我好久都没有来过这里了,也好久没有等过什么人,等人的过程是最无聊的,也是最焦急的。大街上,没有坐的地方,而我又不习惯站着不动,只好沿着马路来回的走。可是这样也显得太不“优雅”,“我还是找个地方坐下吧!”我对自己说。“可是坐着,如果她来了,看我大摇大摆的坐着,她会不会觉得我没礼貌,不够在意她?”于是,我立刻打消了坐下来的念头。

没多久,她来了,跟昨天的打扮不一样,穿着牛仔裤、t恤。我没有研究过女人穿什么样的衣服最好看,也从没想过要对自己喜欢的人有着装上的要求,其实穿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觉,她给我的感觉是:清纯。

由于是第一次正式的约会,我不免有些紧张,而我又是个嘴笨的人,不知道说什么,只说:“你喜欢吃点什么?”

“我啊,随便。”易沫说。“随便”这两个字好像是人们常说的两个字,也是最让人无奈的两个字,这跟没说其实没多大区别,可是也是最管用的两个字。

“那,要不去吃肯德基吧。”我说。

“不吃那个,小孩子才喜欢那个。”易沫说。

“那就随便吃点什么吧。”我很无奈。

“去哪?”她问道。

我抬眼一望,看到名流,就说:“去名流吧,那里坐着比较舒服。”

“你常去名流么?”易沫道。

“常去那唱歌,吃饭还没去过,第天去算是头一回。”我道。

“那你喜欢唱什么歌呢?”她笑着道。

“我啊,我其实不大会唱,最喜欢唱任贤齐的,因为好唱,不费什么劲。”

“他的歌是很好唱,《伤心太平洋》?”易沫望着我笑道,那醉人的笑又开始撩动着我的心。

“呵呵,是啊,还有《天涯》、《兄弟》。”

“80后的好像都喜欢唱。”她道。

“好像你自己不是80后的一样。”我反击她道。

“我89年的,而且还是10月,虚伪一点可以算是90后了。”她道。

“你还是不要虚伪比较好,咱俩都是80后我心里踏实点。”我笑道。

“怎么了?”

“我怕我俩隔得远了会有代勾啊!”

易沫只是笑了笑,那笑,很美。

名流的茶怎么样,我不知道,东西好不好吃,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对这些东西基本没什么要求。一顿饭吃下来,我们之间似乎已经拉近了一点点,坐在她的对面,我老有一种冲动,想用手去摸她的脸,她的眼睛,她的鼻子,我有时会发一点呆,又怕她察觉,所以不敢多想。

吃完饭后,我们去公园散步,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公园据说重建过的,我还没有来过,我还没有一个人逛公园的习惯。她来过,于是她就给我解说,我就跟在她的后面。晚上的风中夹杂着树叶的气味儿,听得到公园外面车子的声音,而公园里面却很静,有一些老年人在这里跳舞,此外没有别人。

“你以前有过几个女朋友,我是你第几个?”她这样有点玩笑似的问我道。

“你是第一个。”我答道,的的确确,她是第一个,如果她承认她是我女朋友的话。

“骗人的吧!你都多大了!”她笑道。

“没骗人,真是第一个。”我道。

“不是有个叫程珍珍的?还有个叫邹丹?”关于这两个人,一定是李冶那小子去洗手间的时候说的,那小子就怕我比他过得幸福。

“那不能算的,程珍珍人家不理我,就见过两三次,没一起吃过饭,更别提干别的了;邹丹嘛,相亲认得的,就吃过一次饭,这不能算我女朋友吧!”

“不是还有那个‘小宝’?”她又道。

“你怎么知道?”说完这句话,我大概就猜到了,因为我空间里有篇写‘小宝’的回忆性文字。

“她啊,那是我打工时候的事了,我们在一起工作,只不过我后来发现我有点喜欢她了,可是那时候我已经离开那里去别的地方上班了。有好多年了,现在她大概孩子都有了吧。”我道。

“哦。”她又淡淡的笑了笑。

“你这是什么表情啊,不信啊。”我道。

“后悔不?”她突然道。

“什么?”

“小宝啊,不是你的初恋么?”

“初恋?我们还没恋好不好,我到现在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摸过。”我道,我对上天起誓,我说的都是真的!

“哦。”她似笑非笑。

“你咧?”我不能让她再问下去了,我得反击。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她道。

“哦。”我也学她。

“真没谈过。”她又道。

“哦。”

“不信算了!”

“信信,一看你这样就知道是恋爱白痴!”

“你才白痴!”

“咱俩都白痴!”

我发觉她跟我的性格莫名其妙的相似,相似得不用说话就知道她此时心中的状态。这大概就是所谓“看对眼”的原因吧。如果有人来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会很肯定地告诉他:“相信!”因为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即使很难遇见,但我相信。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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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夜雨不朦胧点评:

文章很有哲理又不乏小说的味道,深深地喜欢!

文章评论共[4]个
清音涤凡-评论

清新,温情!at:2012年11月18日 上午11:34

YANGRENQUN-评论

上午读你《一》,下午读《二》明天……周末愉快!at:2012年11月18日 下午3:54

一字剑客-回复明天当然是(三)了! at:2012年11月18日 下午3:56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周末愉快!at:2012年11月18日 晚上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