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的那天晚上,我给三叔写春联。本来说要去买的,不过三叔不想去,又说我字写得不错,不露露才太可惜了,于是我就只有写了。岂知这一写便惹了更大的麻烦,正当我准备裁纸动笔的时候,走进来位本族的“爹爹”,他年纪也只有四五十岁,不过我辈份太小,只能这么叫,有时叫比我小的人也得叫“叔叔”,我不服气之余也只有好笑,谁让我们有这么个破规矩呢?他一进来就听见我会写春联,便很高兴地要求我也给他写几幅,我自然也无法拒绝,便一口答应了。接着进来的人越来越多,有看热闹的,也有央我写几幅的,算起来我总共得写二十多幅。还好不是要我自己去想,只需要照“抄”,然而也得费一番功夫,起码不能写得牛头不对马嘴,意思上乱七八糟,比如写厨房的,就要写“厨室生香”、“五味调和”之类。加之我本来就是个生手,毛笔字还没到家,写对子更是外行,有时字写歪了,有时字的大小不一,有时就干脆写错,于是这二十多幅可真要把我累个半死。如不是面子上过不去,我肯定会立马搁笔,然而我还是得继续去写,硬着头皮去写!
暮色降临的时候,围观的人渐渐的走了,托我写对子的人也要回去了,只是临走的时候还让我千万记着,一定要给他写好,明天就要来取。我点着头答应了,然而心却是悬悬的,没半点着落。三叔一直在旁边帮我牵着纸,不让纸条乱晃,并且时时的提醒我哪个字写歪了,哪个字太小,于是我注意着去究正,总之大体上看得过去就行,不然非写到天亮不可!三叔于文字上虽然不懂,然而品头论足的本领却也不赖,说我哪个字写得好,够力,也整齐,写完一幅便很小心地端过一旁放在地上,摆好,然后站到远处去看一看,说道:“嗯、、、、、、这一幅写得好,我要了!”然后又搓着手走过来,帮我牵着,我写一个字,他便往前面拉一点,于哪个字看不准确时,便还要走过来瞧瞧,说道:“嗯,还行。”于是又站过去牵着,两眼不时地闪动,似乎懵懂,然而又似乎看出点门道。
“哎哎,这个字歪了一点。”
“嗯,好、、、、、、”
“这个‘世’字你总写不好,‘春’字写得好看!”
“好!又完了一幅,嗯、、、、、、”
就这样我们写了一幅又一幅,到最后更不晓得怕了,提笔就来,并且还没有出什么大错。三叔见了也越发高兴,为了让我写得更好,毛笔换了一枝又一枝,墨水也用了好几瓶,反正他家是开铺子的,这点小东西也无所谓了。
最后轮到他家了,却是要写几幅大的,不仅字要大,也长得多,于是只有将一张纸裁成三份,然后取出一张半分了,再用浆糊粘到其余的两张上去。这次不仅写字要难得多,光裁纸所花的时间就长得多了。而我又偏偏不争气,白天吃了几片橙子,竟肚痛起来,一连上了三趟厕所,让时间像流水般划去了。
到十二点多,总算完成了,我和三叔都大大地松了口气。我上完了厕所说要回去了,三叔不让,说就在这里洗了脚再说,手也够脏的,全是黑墨。我依言留下了,本来手也冻得红红的,洗洗也好。于是三叔帮我倒好了水,又搬来张椅子,手巾也替我拿来,放进脸盆里。我舒舒服服地泡了一顿之后,揩了脚,穿上鞋,找三叔时,却见他从厨房里跑出来,看见我,便拉我到厨房,说让我吃点宵夜。我一看,原来是猪肝!说老实话,我是最讨厌吃猪肝的,但是既然三叔盛情难却,我也只有陪着他了。他是吃猪肝的老手,汤也弄得不错,于是我把汤都喝了,猪肝全留下。他问我怎么样,我说:“好喝!”又问怎么不喜欢吃猪肝,我回答说:“那东西吃起来像吃人的舌头,太恐怖!”他哈哈的笑了,说:“你太胆小,我小时候尽往坟头堆里钻!哈哈哈!”我不相信他说的话,因为他最喜欢吹牛,从来都喜欢和别人比,就连衣服、发型都搞得很像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人,然而实际上他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
吃完了猪肝,他说要送我回去,怕路上黑,我看不见路,我说:“不用了,这么点路,我摸着都能回去了。”然而他还是找了个手电筒给我。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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