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三寸金莲”之美谈,可见足在很早以前便已列入人们的审美范围内了,并非无“足”轻重。
美丽是要付出代价的,脚也不例外。自南唐一妃子缠足轻舞飞扬风靡皇城后,可怜的脚便被可怜的女人活生生地埋葬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中,因小巧而玲珑,美丽并痛着,女人深受其痛而不言苦。因为足下光彩事关终身,涉及门楣,岂敢忽视!君不见千金小姐名门闺秀更是轻移碎步拈花弄影,婀娜多姿我见犹怜。丝毫不逊色于如今t台上模特们的风姿.怜足之情,有胜于此乎?
保守的年代使脚终日不见天日,窒息而扭曲的美丽终究敌不过时代的变迁.当脚开始解放后,它终可以从从容容地一展自己的美丽了。现在更是花样翻新,愈演愈烈,前几年式样简单,造型古板,色彩单一的鞋子已经不适合脚的口味了,它开始挑剔起来.于是乎船形的,尖嘴的,大头的,圆弧的……奇形怪状.平底的,中跟的,高跟的,长靴的,短靴的……各式各样,红的,粉的,黄的,花的……五彩缤纷.一进鞋店,立刻眼花缭乱,为眼前的一大片绚丽而迷了眼,好象见了各色美女,一个个美艳绝伦,挑不出最爱的.究竟适合哪类美女,只得让脚去相亲了。
一 中规中矩,实用型的妻子型。最好挑些色彩淡雅造型简单的,耐穿耐看即可.当然品质是最要紧的,这样才不容易见异思迁。二 妖娆多姿,形象佳的情人型.那就得挑时髦的,引人注目的,式样好看且一见钟情。这又分为两类:一种是中看不中用,穿上不到一星期或个把月.她是带儿掉皮儿破,还啃得你脚丫子掺兮兮.这时候,你得狠狠心将她休也,没有感情基础是不会心疼的,再说,便宜,没好货!另一种自然是形象好气质佳的美女,陪着你,舒服;带出门,光鲜.不过情人终归是情人,日子久了,看着周遭杀出的靓妞,脚上的又成昔日黄花了,拜拜了又觉可惜,于是便将她打入冷宫不再过问。
炎炎夏日,女人们穿着丝袜,瞪着凉鞋,招摇过市,透明的丝袜有着半明半昧的朦胧,犹如她们若隐若现柔情.更有甚者,赤足着鞋,尽情呼吸着空气,观望着世界,有着一种袒诚相见的真诚,或者,足上指甲描红涂绿,夺人耳目.要是再在足踝子上系条链子,举手投足间伴着清脆的铃铛声,大有喧宾夺主之嫌.你不由惊叹:美丽演绎得如此风情万种!
有一次与朋友去木勺的一个沙滩上玩,看见海边软软的泥沙,兴奋得甩掉鞋子狠跑,感觉又回到了孩提时代.真的,随心所欲地放纵真好,自由自在地呼吸真好!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脚能踏破铁鞋,一脚可定江山,一失足却成千古恨……
岂敢无“足”轻重?
本文已被编辑[雨蝶飞舞]于2005-1-26 22:50:50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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