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结婚纪念日
其实写的时候,我根本没意识到十一年前的今天是我跟先生结婚的日子。写完一篇文字总是习惯地问弟妹一声今天是几号了,弟妹告诉我今天是19号,听到这个数字,心弦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有个声音告诉我,到今天为止,我跟涛已经相携着走过十一个春夏秋冬。任时光流转,任花开花落,任春天的风,夏天的雨,秋天的落枫,冬天的雪在四季的交叠里轮回,我们仍行走在一条直线上,虽然有时因了分岐偶尔会偏离了方向,但庆幸地是我们始终向着一个目标前行。我特喜欢晓风《地毯的那一端》里的那几句:“那里的道路是我未走过的,那里的生活是我过不惯的,我怎能不惴惴然呢?如果说有什么可以安慰我的,那就是:我知道你必定和我一同前去。”是呀,自己身边的亲人里,无论是父母还是兄弟姐妹,最终陪伴你走向未知的前方的,只有自己的爱人,只有他会和自己一同前去,他将是自己一生的忠实伴侣。
放下笔,想把内心的触动寄托在什么之上。朦朦胧胧的暖意流淌在思绪里。我想现在的我应该和涛一起或坐在幽静的咖啡厅,听萨克斯响起,如水的音符里我们静静地对视,手默默相牵,用心灵交流这十一年走过的百味心情,眼角流泻的是相知相惜的柔情;或者走在宽阔的大街上,无视旁人的注目,手挽着手体味年少时曾经甜蜜的浪漫,撒下一路的欢声笑语。只可惜也只能这么一想,我微笑着告诉我,毕竟是在县城里,还是做一些既合乎情理,又感怀过去的事情吧。
十一年前涛的灿烂笑容永远地镶嵌在我的心房里。那个晌午,那个有着比林志颖的脸庞还要打动女人情怀的男子。他笑眯眯地站在我的面前,央求我跟他一起去买一双当时特流行的军警靴。穿在脚上,涛是一个帅帅的小哥哥模样,我看了有些心疼。涛问:买吗?因他知道我当时一个月的工资只有270元,而涛还只是刚刚中专毕业,工作尚没有分配。我顾作嗔怪地说:都舍不得脱下了,能不买吗?涛一脸的灿烂,我总是喜欢他有着林志颖一般俊俏的笑容。付了钱,我们欢天喜地地把那双靴子一起提回了家。走到家门的时候,涛掩饰不住喜悦地给了我一个吻,我嘴里说着讨厌呀,也不怕人家看到。但脸上的红晕怎么能阻隔我心头的甜蜜?看过许多许多浪漫的故事,而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十一年前我看到涛穿着军警靴子笑着问我的情景,当是最浪漫的事儿。
我决定今天跟涛一起去买买东西。在县城里夫妻二人一同购物应该是最合理不过的浪漫了。
拨通了涛的手机,告诉他去正大买衣服。涛也有心情,很爽快地答应了。涛骑摩托车停在门外,我迎了出去,倚在他宽宽地肩上柔声地说:去正大吧。我知道,涛一直对正大情有独衷,他身上穿得无一例外地出自正大。
走进商场,天,满目的五颜六色凌乱了我们的视线,要哪一件好呢,顿感没了主意,我们像两个无助的孩子。涛很久没买过新上衣了,何不趁着结婚纪念日买一件合意的夹克送他呢,也好给他一个惊喜。今年特流行一种中式的夹克,那些帅小伙子穿着出入我的网吧总能吸引我的视线,并非是我好色,而是赏心悦目的事物谁人不喜欢呢?看着他们,我会默默地想,这种衣服穿在我的涛的身上,一定会更好看一些。
我站在那件夹克面前,服务小姐心领神会地迎合着我的心意:是给你家这口子买衣服吧,就选这件吧,穿上特精神。
在落地镜前面,涛左顾右盼地沉醉在自我欣赏里。服务小姐啧啧称赞着:嗯,不错,蛮精神的。
我心里倒泛起微微地醋意,告诉涛:好看是好看,可惜有一点不好,看起来太幼稚了点,像个刚刚二十岁的小毛孩子。
其实说这些我也是言不由衷,听到别人夸自己的爱人帅,做妻子的也不能说没有光彩。
我最明白不过,男人一身皂(黑),女人一身孝(白),穿出来效果应该是最好的。可我偏拗着我的心说不好,换一件咖啡色的,咖啡色的穿出来多稳重。我是想自己的先生跟自己走在一起时,看起来更加般配些。惹得服务小姐偷偷地乐。
涛一时也没了主张,接过我递给他的咖啡色夹克,当时的感觉怎么说呢?长着英俊面庞的涛,一副衣服架子的标准身材,真得穿上什么都漂亮,我喜欢用漂亮两个字来形容他。十一年前一眼就爱上了他,那是迷失在涛的小白脸儿上。我自忖着笑自己怎么会这样想。突然生出些许的失落来。我这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虽不能说老了,但不能不生出一丝感怀,这样帅的老公,虽然常常会问女儿:琳琳,你说咱们家谁长得最好看?女儿会说:爸爸最好看,然后是我,最后才是我妈妈。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不能说丑,但长相真得有点对不住先生,所幸的是先生总是抱着糟糠之妻不可弃的信念,从没有过让我下岗的的打算。
所以我可以抛除长相的因素,安安稳稳地坐在我的妻子的宝座上。
我仍会花时间和力气打扮我的先生,好常常听到我的朋友们说这样一句话:瞧,这是平的老公,帅吧?
做妻子的这时的虚荣心应该得到最大的满足了。
涛还是喜欢上那件黑色的夹克,我默许了。毕竟是结婚纪念日嘛,毕竟我也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会因为先生长相的年轻潇洒产生什么忧虑。
打包,结帐,涛走在我前面停下转身说:想吃什么?我请客。
我撇了撇嘴:省省吧,先生,我要回家吃你做的饭。
涛说:我只会熬玉米粥。
我佯装一脸的严肃说:我就爱吃玉米粥。话还没完就“扑哧”地乐了出来。
这天晚上,我喝着玉米粥,心里倍感温暖。这是涛亲手做的饭。
女儿坐在她爸爸的怀里看着《蓝猫的故事》,父女俩笑声不绝。
······
原来,一切美好如斯,浪漫从不曾远离。
2005·1·2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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