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带有某种交换性质。二十几年前,我还是一名乡村民办教师,我有一个过从甚密的同事,从辈分上说,她是他的姨妈,我们在学校宣传队一起巡回演出,吃住一起。有一天还在念高中的他过来请姨妈吃饭,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知道他是我们区长的公子,是个调皮捣蛋的家伙,打架是他的本事。我并不想招惹他,也没怎么理他,但他喜欢我,老找借口接近我。我当时才17岁,单纯得很,哪里知道他居心不良,事实上就是他阻拦了另一个男孩对我好,当然我不会嫁给那人,他们家太穷,家里人多,屋里很黑——
区长的公子便是我后来的老公,他答应利用他爸爸的关系调我到镇上一所学校当正式老师,我于是动心了,这也要怪我爸爸太古板,爸爸在县里当检察官,完全可以解决我的工作问题,但他不肯求人,我只好寄希望于他,另外这小子也挺酷,说话办事有男子汉气魄,我为人很柔弱,觉得跟着他有安全感,我上了他的贼床。
其实是他强行爬上我的床的,他来我的寝室看我,到了睡觉的时间耍赖不走了,我拗不过他,让他上了床,他还要脱我的裤子,我太糊涂,也出于好奇,居然成全了他,这事埋下了我一生的祸根,我如实告诉了我女儿,并多次警告她千万不能发生婚前性行为。
就是那么一、两次我便怀孕了,是他的人了,我的心理跟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此特别依赖他,生怕婚事有变,造成了我在他面前百依百顺性格。然而,我们家坚决反对这门婚事,最主要的理由倒不是他是回族,而是怕他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命不长。我父亲反对到了不认我这个女儿的地步,我一定要跟着他,现在想来是逆反心理作祟,你们干吗不好好说呢,给我摆事实讲道理嘛,不过只怕也听不进,我有我的想法。
我们确定了关系,我被调到镇上,离开了原来代课的乡村学校,现在这所学校仍在,但我再也没回去过,连取行李都是朋友替我办的,你猜我为何再也没回去过?猜不着,笨笨,我未婚先孕,肚子鼓起了,多丢人啊,没有脸面见我的同事,我就这样踏上不归路,成为了我老公的“下饭菜”。他不懂得感情,对我尤其粗暴,我怎么讨好他都是枉然,正如你所言,我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论他怎么粗暴,只要事后给我一颗甜枣吃,我就不计前嫌,对他感激涕零,我没出息一至如此,命中注定他吃定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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