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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文清

发表于-2005年01月19日 早上9:11评论-10条

离婚是一个残酷而又冷漠的字眼。当他和她第一次绝情地提出离婚的时候,便证实了一个成熟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痛苦的抉择。婚姻围城中的人们都不是天真的孩子,他们的思维以及生活经历告诉他们,是绝对不允许他们用“离婚”这两个字来开玩笑的,这两个字一但说出口,是很难收回呈命的。

离婚,收起了男女双方昔日的温柔笑脸,撕掉了家庭温文而雅的面纱,男女双方各自以冰冷甚至是仇视的目光注视以往的恋人——爱人,呈现给对方的是冷漠与无情,冷化出彼此的厌恶与僧恨。当他或她之间的感情,在裂缝中沉淀出一层不可相逢的绝缘体时,以往的甜言蜜语,柔情蜜意,便深深的被封锁在沮丧与懊悔的心灵中,将要发生的婚变,就会成为一段苦涩却又终生难以忘怀的回忆。

离婚,把一度神圣的爱情和曾经幸福的婚姻葬送在坟墓中。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离婚是否也就是结婚的坟墓呢?试想过去那种信誓旦旦的爱,海誓山盟的情,都将成为谎言和虚伪,再用实际行动,也难以挽回当日的激情,只能迫不及待地走向婚姻殿堂的另一端。

爱情有时产生迷茫,产生震撼。而离婚,决不会迷茫和震撼,因为他和她,已经再也看不到彼此的绚目光彩,相反,看到的只是卑鄙无耻。

离婚,对某些人来说,可能会是一种解脱,是一种逃遁和松绑,是远离无奈的最好方法,也是在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闪烁着理性的永久的悲哀,而对某些人来说,则是一种渴望,是摆脱责任的最佳选择,是一种喜悦和自得,是在人生旅途中的一次激情转动。

不要问为什么?情爱的纽带,一旦被他(她)割断,便宣告一个幸福家庭的彻底毁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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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里寻回点评:

随着人们对物质追求过于迫切,婚姻也无可避免的成为牺牲品,当然,这并不是绝对,但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离婚率在日趋增长,人生又怎能当作儿戏呢!既然因为种种原因不合而选取择了离婚,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况俩夫妻一同患难走过那么多路,又怎么忘掉以前的欢笑而仇眼相对呢!既然选择了婚姻也就是选择了责任,希望天下有情人都能好好珍惜自已所选择的婚姻。注:此文探讨得还不够深入,再深入讨论就更完整了。

文章评论共[10]个
孔雀东南飞103-评论

嘿嘿--妹妹有这方面的体验啊?
  【文清 回复】:可能还是没有你的经验丰富吧。 [2005-1-19 12:04:38]
  【孔雀东南飞103 回复】:哪里哪里啊--你都能诉诸于文字了,我是初级~~~ [2005-1-19 16:43:28]
  【文清 回复】:真下付诸事实的人是从来不付诸言表的。 [2005-1-21 22:10:11]at:2005年01月19日 上午11:48

轻云飘飘-评论

姐姐,说者易,做者难。又多少人可以放弃家、孩子呢?
  【文清 回复】:是的,但现在离婚率的上升,又说明了什么呢? [2005-1-19 17:22:24]at:2005年01月19日 下午5:17

轻云飘飘-评论

被游戏中新鲜的[**]所迷惑。
  【文清 回复】:有相当一部分人是这样的。但做为婚姻中人,应该为家庭多承担些责任,不要因己而影响孩子,不应该给孩子在心灵上留下阴影。 [2005-1-19 17:31:11]
  【轻云飘飘 回复】:对呀!现在离婚给孩子带到伤害的有很多,有的孩子甚至做出了不可原谅的情景。可这一切都始于离婚。 [2005-1-19 17:34:41]
  【文清 回复】:这与社会的负面影响也是分不开的。 [2005-1-21 22:09:18]
  【轻云飘飘 回复】:社会发达了,人们的追求也高了,所以就会有这些现象。 [2005-1-22 11:11:16]at:2005年01月19日 下午5:27

斯燕-评论

离婚是父母的决定,也许孩子们不该干涉
但是他们有为孩子想过吗?
  【文清 回复】:所以说孩子是无辜的,但是父母是无法选择的。 [2005-1-19 22:41:26]
  【斯燕 回复】:但是他们应该为了孩子再作更谨慎的选择
要知道许多孩子的堕落都是因为的离异。 [2005-1-22 15:11:46]at:2005年01月19日 晚上10:37

晨希-评论

一切都只因一个缘字,也许离婚就正如人们所说的: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
  【文清 回复】:但愿人们都能为孩子多考虑,不要轻意迈出离婚这一步。既然已经结缘,那就应该缘尽今生。 [2005-1-20 20:25:45]
  【晨希 回复】:我不太认同你的说法,如果两夫妻在一起生活既没了感情,还经常大吵大闹大打出手家无宁日过着,这样不但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在他们的幼小心灵更留下创伤、阴影,也许是孩子走上不归路的导火线,因为很多这样的例子。其实离婚已不是什么可怕和行径,或许有人选择快刀斩乱麻更是良策。怎样的选择才算是为孩子着想那就要看各人想法了。 [2005-1-22 9:02:27]at:2005年01月20日 下午6:10

细雪-评论

有没有一种例外呢?不是因为感情的结束,也不因为别人感情的介入,更不是为了想找回昔日的自由身,只因了现实的无耐。。。。。。
面对一个结束了八年婚姻生活的他,真不知道他是否能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
  【文清 回复】:无奈的含义太多了,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是不容易忘记的,尤其是婚姻大事。但愿能破镜重圆吧! [2005-1-21 15:22:49]at:2005年01月21日 下午3:13

人生如戏-评论

我很痛恨这两个字```多么轻易的就把夫妻的情谊一刀两断```````
  【文清 回复】:有几个人不恨这两个字呢? [2005-1-22 7:13:03]at:2005年01月22日 凌晨3:12

我想你了-评论

如果真的无可挽回,我觉得还是离了比较好
  【文清 回复】: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2006-2-4 22:25:54]at:2006年02月04日 晚上10:24

张贤春-评论

离婚二字,重如泰山。
  【文清 回复】:是的,切不可轻意出唇啊! [2007-2-5 20:33:08]at:2007年02月04日 上午10:48

夜雨不朦胧-评论

看了at:2009年03月03日 下午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