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别拿喜欢当借口花开彼岸y

发表于-2012年10月07日 下午6:24评论-2条

最近遇到点小郁闷,本来只是想着在空间码码字释放释放激情,寻找寻找乐子,没想到却也引来了几桩意外的烦恼。姑且不说陷入唇舌之战,招来诽谤,引来骂名这些是非之争,就单单这掠取豪夺,生擒活捉就让你受不了。

以前经常看到同一篇日志在不同的空间发表,而且均不是转载,并且也没标注任何说明,心里就很纳闷,为了解开谜团我曾经深入调查,仔细研究。其实,根本用不着这么复杂,明眼人一眼就能明了谁是原作者,谁是盗窃者。抛开日志的发表时间不说,就单单从其人的另一些日志,说说,以及对留言的回复等等蛛丝马迹中就能看出其人的文化功底及自身修养。

有人说,文字不论出处,只要喜欢就行,人家借用你的说明是喜欢你的,你应该感到荣幸。是的,很庆幸,我也曾经被人如此“喜欢”过几次,当我看到自己的心灵感悟,自己的喜怒哀乐堂而皇之的成了人家的囊中之物,肺腑之言,我却无论如何也难以淡定,更无法荣幸。就好比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忽然被人说成是人家身上掉下来的肉一样,心里愤懑极了。就好像被一只死苍蝇堵在了嗓子里,吐不出咽不下。

我自小就比较个性,记得八岁的时候,过春节,妈妈给我买了一件新褂子。大年初一一大早起就穿戴整齐高高兴兴的去东家走走,西家串串。后来当我发现邻居家的傻子小四儿也穿得跟我一模一样的上衣时,我就膈应的不得了,赶紧跑回家里,宁可换上带补丁的旧衣服也不愿跟傻子小四儿“同流合污”。

教学的时候,我辛辛苦苦整理的教案忽然就变成了别人的劳动成果,我的年终总结成了主任的年终报告,我的教学成绩成了校长的领导有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坐享其成,尽其所用。我痛恨这种扭曲是非,颠倒黑白的表扬与窃取。欣赏怎么了?喜欢怎么了?欣赏喜欢就可以把别人的当成自己的拿来所用,不顾别人的感受吗?欣赏喜欢就可以任意妄为,占为己有吗?欣赏喜欢就可以剽窃复制,肆意掠夺吗?欣赏喜欢就可以红口白牙,信口雌黄吗?

有人说,不就是些文字嘛,不当吃不当喝的,还谈不上偷取盗窃这一级别吧,别搞得太严重了。文字怎么了?文字不是别人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吗?文字没有浸透着作者的辛勤汗水吗?为什么就不该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理解吗?名作家的作品都有版权,咱不出名,不成家,咱的文字没有版权,可也不能任谁都可以做主人吧。你若喜欢本可以大大方方的去转载,去分享,为什么非要复制呢?即使复制了也没关系,你喜欢可以保留在空间自己看,为什么不隐藏起来,还要公开呢?

还有一部分人,很精明,我不复制你的,我改你的,总可以吧?俗话说“自古文章一大抄嘛”我就抄了,我这首诗抄你几句,那首诗抄你几句,或者我这首诗改你几句,那首诗改你几句,你怎么着吧?唉,还真是不能怎么着,咱惹不起,躲得起。大不了拉黑删除呗。可是拉黑删除也不行,我好友说了,“你拉黑ta了,看不见ta了,你空间敞开,可ta还能进来啊,到时候ta发表什么你不是更看不到了吗?”也是哈,那就留着ta做好友吧,起码,ta空间动态还能在咱的监控之下。

真的就不明白这些人了,为什么非要这样呢?有时我也引用别人的东西,但我都会注明出处以及原作者,即使不知道名字的也会用“书上说”或者“有人说”给人家一个应有的名分与尊重。即便是看别人日志,一时兴起,按人家的格式风格写几句评语或者仿写一段文字想放到自己空间来也会注明因由。我绝不会随意抄袭别人的文字,我觉得那跟偷东西没什么两样。即便抄了,改了,也没什么,你可以在自己的日志中加以注明啊。可是你没有,你觉得别人的光彩就能贴到你脸上吗?你觉得你的做法就没人发现吗?那简直就是自欺欺人,掩耳盗铃。所谓网络,横向,纵向,谁跟谁没有关联?你能瞒过谁的眼睛?你能骗取谁的欣赏?你能诱惑谁的爱慕?你能暧昧谁的忧伤?你谁也骗不了,只能让别人越来越瞧不起你,越来越没人理你。

把我的文字隐藏了吧,别拿喜欢当借口,别拿欣赏当理由,这种喜欢我不要,这种欣赏我不屑。 

文 花开彼岸 于2012年7月31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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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冲冠为红颜点评:

自古偷窃遭憎恨,但偷窃文字不一样,那叫剽窃。多么文雅的字眼!
不管多么文雅、多么冠冕堂皇,那还是叫偷窃!
喜欢也好、欣赏也罢,不是自己写的东西最好标明出处——一点不费事。
即便是网络,也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这样才不至于乱套。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时间顺向快乐,你会笑口常开,岁月顺向美丽,你会青春永驻,祝朋友万事顺遂!at:2012年10月07日 晚上9:44

雨素-评论

有些人就是这么无赖的,面对这种没有道德底线与良心谴责的人,我们又还能说些什么?唉!at:2012年10月08日 上午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