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的记者,在若干城市若干地点,向人们追问关于幸福的问题,然而开始得到的回答,似乎都在回避这个问题:“我姓曾”也好,“我耳背”也罢,免不了会让有些人失望。现在终于有一个玩牌的老大妈做了肯定的回答:“不幸福能玩牌吗?”换言之即是“我玩牌,我幸福!”
以能否玩牌作为幸福的尺度,显然只能符合喜欢玩牌的一类人的要求。因为这世界上,还有许多玩别的人们。照此推论:喜欢跳舞的,可以说“不幸福能跳舞吗?”喜欢唱歌的也可以说“不幸福能唱歌吗?”喜欢书画的也当然可以说“不幸福能书画吗?”正在工作的人也必然会说“不幸福能工作吗?”……等等,于是我们看到,所有的人都在幸福着。现在的我正在网上,我是不是也应该说“不幸福能上网吗?”
我们无权否认任何人的幸福感,即使是老头老太也不容忽视,他她们以为什么是幸福,是他她们的权力。然而这些事例也在告诉人们:每个人的幸福感是不尽一致的,或者说,每一类人群的幸福感是不尽一致的。这些幸福感的形成,往往是来源于自身对什么是幸福的认知程度,也就是说:在某一类人群中,她他们认为什么是幸福,什么就是幸福。比如玩牌、比如跳舞、比如书画,以及吃饱了没事做领着小狗散步等等数不清的内容,真是“我欲仁斯仁致矣”。对这类幸福观,不妨暂且称之为“认为幸福”。
实际上,真正的“幸福”与“认为幸福”是不一样的,真正的幸福绝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清楚的东西。关于幸福的内涵,必须包括有物质层面、精神层面、情感层面、理性层面等诸多的内容,也即是必须同时具备各项因素才能实现的生活理想。在行为学家看来,人的需求是分层次的。真正的幸福是在各个层面都达到了的满足之后才能实现的。
而“认为幸福”,更多的是单个层面的、个人的感受。有时候这种认为是真实的,有时候这种认为则有些勉强,因为其中往往显示出的,往往是“无奈的思绪”,或是“醉眼的朦胧”:衍生出能跑的就会认为比能走的幸福,能走的就会认为比瘸子幸福、而瘸子比坐轮椅的幸福,坐轮椅的比瘫痪在床的幸福……等等。
另一种情况是:让别人看着自己好像幸福:胳膊折了袖子里藏,牙齿打掉咽在肚子里。宁国府的贾珍给秦可卿办理丧事,要尽自己所能的花费办丧事,为的是“风光”些。更有一种是让别人看着和自己感觉都觉得幸福——荣国府的贵妃省亲,为的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哪怕为此变得“精穷”。
“认为幸福”说到底是一种自我安慰的感觉,由于自我安慰的特征,于是短暂的快感也当做幸福来看待,形成一种“伪幸福”。 “伪幸福”由来已久。远至“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歌者以及“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的庄周;直到后世的以自己是世界上三分之一得到解放的人们。而现在,当那些以大把的钞票横扫境外奢侈品的出国游客,以酣畅淋漓的吵嚷叫骂以及种种暴发户的行为把他们的“幸福”发挥得淋尽致却又遭人白眼的时候,我们不难看出:“伪幸福”的拥有者固然以贫民居多,但又不仅仅是贫民的专利。这种 “伪幸福”的个人心态,也会升上到国民的普遍心态,从而成为“伪幸福”翻版的精华解说。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可以认为:央视调查的本意,显然要得出的是要大多数人都感觉幸福的结论,但是前几次都不理想。但如果以为,连打牌的老大妈都来说出幸福的感觉,就达到预期目标了的想法,也依然逃不出“认为幸福”的窠臼。
我玩牌,我幸福的感觉,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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