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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演义——娘希匹(微型小说)蓝天上

发表于-2012年09月27日 下午3:30评论-6条

民国演义 

蒋介石是民国大总统,在当时没有民主,他权大于法,他象征于法,法就象征于他。

但当时的民国国民,是经过辛亥革命等运动,争取自身自由民主的斗争,在思想上要比以前的清朝封建是大进了步。

因此,国家很多法律的颁布,也跟世界上其他民主国家的内容相同。其婚姻法,就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

这时有一个大财团的总裁,刘雍,他先前娶了一个大军阀的千金李红为妻。

李红从小就勤奋好学,后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身材苗条,眉清目秀。

刘雍和李红男才女貌,金童玉女,他们的结合,一时传为佳话,连蒋总统也赞道:“民国的典范,男女青年的追求。”

而此一年以后,却传出刘雍躲着他太太,又娶了一房老婆。

这事被李红知道后,这还了得,还不鸡飞狗跳?她要拿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一夫一妻的合法权益。

事情闹到法院,因为民国还是第一件这样的案件。以前还没出现过:女子三从四德,嫁鸡跟鸡,嫁狗跟狗,嫁块石头也要抱着走。谁还敢上法院告自己的:天——老公?

法院也觉得为难,决定要让党政军法集于一身的蒋总统,来裁决!

你道刘雍是何等的精灵,他马上联合了一批大财团的老总,他们有钱有势,也都有那个嗜好:要讨很多的老婆,美其曰:,兴旺家族!繁衍成群的后代!

如果蒋介石处理了刘雍,岂不是把大家的好事给坏了?

当时民国的财源,主要靠这些大财团支撑。蒋介石搞那军校,刘雍就给了他很多硬货——金条!虽然开始老蒋找了些青帮,逼他就范,但他后来还是很配合。不过蒋总统也是软硬兼施,答应了他一些条件:其中号召青年向他学习,就是出自这样的手笔!

刘雍也知道蒋介石的恶毒,现在到了法律的层面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靠他一个人,是撑不起的。所以……

经过刘雍的串联,也为了大家能够多讨老婆,传宗接代、人丁兴旺等等,全国各大财团同时给蒋介石施压……

“娘希匹”

蒋介石愤愤地骂道。他多少受到了压力。

这时,南方土匪闹得很厉害,急需要资金、装备,人力物力的投入。“嘿嘿”老蒋阴笑了一声,灵机一动,暗中又要感谢刘雍了,“大家各取所需吧。这么多财团来求助于我……”

剿匪的所有经费搞定了。

这天,李红、法院院长,刘雍被诏到总统府官邸。

大家入座后,李红拿出民国婚姻法,有理有据的说:“我是刘雍一年前娶回家的老婆,总裁您是知道的。可是,刘雍现在又娶了一房老婆,他讨了两个老婆。根据中华民国颁发的《婚姻法》,刘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

刘雍也如实报告:“我娶李红是大老婆,现在娶的是小老婆,也是俗语说的纳妾……”

最后法院院长宣布,现在由蒋总统裁决。此案作为国家今后司法的依据。

蒋介石抚慰了一下李红,批评了刘雍,要刘雍好好的善待李红。李红很感动。眼圈顿时湿润了:伟大的领袖蒋总统,您为我们妇女的权益主持公道,整治那些臭男人们的贪欲,我们爱戴您……

可听了蒋总统的后面一席话,李红立马给气晕了:

蒋总统润了润嗓门,用他那浓烈的浙江玉溪口音,慎重的一板一眼的裁决:

“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刘雍娶了一妻,现在又纳了一妾,从中国词汇来解释:妾非妻,妻非妾。

刘雍目前的婚姻,符合民国的一夫一妻制……”

“可他讨了两个老婆啊……”李红有气无力的据理力争…… 

随后民国法院向全国颁布了:“二十年院字第*四七号解释”:“娶妾并非婚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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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月下的清辉点评:

讽刺,幽默,让人微笑的同时,也不仅想到原来钻法律的空子,也大有人在。老蒋的一手可谓是有两下子。也算是两全其美吧。

文章评论共[6]个
蓝天上-评论

谢谢清辉总编辑雅评,推荐!恩,作为当时国家法律的象征的老蒋,在那个时代,要平衡各方利益,确实要有妥协的驾驭。各种演绎真好笑又矛盾,也没办法。民国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刚学习法律时,民国的婚姻法就是一个个例,特矛盾和虚伪。觉得老蒋真好笑。很想写一下,相信学习过法律的人,都想写民国的婚姻法那一段。我今天终于了却了自己的这一心愿!潜意识很久了,今天,刘雍、李红两个人物的编排,及各个情节的描写,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前后贯通,一气呵成!自己一直是忍俊不止!就是这个味!问候好友晚上好!顺祝好友双节愉快!at:2012年09月27日 晚上9:24

云朵儿m-评论

前来拜访,欣赏佳作,问好朋友,提前祝节日快乐!(:012)(:012)at:2012年09月28日 早上9:12

蓝天上-回复谢谢欣赏!祝朋友节日快乐! at:2012年09月28日 上午10:22

缘水香如故-评论

诗人写小说!就是不一般啊!如故学习啦!希望老师再创佳绩!at:2012年09月28日 早上9:27

蓝天上-回复谢谢如故君雅评鼓励!我们共同学习、共创辉煌!祝朋友节日快乐! at:2012年09月28日 上午10:21

蓝天上-评论

修改稿 民国演义 娘希匹(微型小说) 蒋介石是民国大总统。在当时,国家缺乏民主,他就象征于法,法就象征于他。 但当时的民国国民,经过辛亥革命的洗礼,在争取自由民主的斗争中,思想上要比以前在清朝封建王朝统治的时候,进了一大步。 因此,国家很多法律的颁布,也跟世界上其他民主国家的内容相同。其婚姻法,就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  话说当时有一个大财团的总裁:刘雍,他先前娶了一个大军阀的千金李红为妻。  李红从小就勤奋好学,后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身材苗条,眉清目秀。  刘雍和李红男才女貌,金童玉女,他们的结合,一时在京都传为佳话,连蒋总统也赞道:“民国的典范,男女青年的追求。”  而此一年以后,却传出刘雍躲着他太太,又娶了一房老婆。  这事被李红知道后,这还了得,还不鸡飞狗跳?她要拿法律的[**],来维护自己一夫一妻的合法权益。  事情闹到法院,因为民国还是第一宗这样的案件。以前还没出现过:女子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块石头也要抱着走。谁还敢上法院告自己的:天——老公?  由于案例针对的原告地位特殊,法院也觉得为难,决定要让党政军法集于一身的蒋总统,来裁决!  你道刘雍是何等的精灵,他马上联合了一批大财团的老总,他们有钱有势,也都有那个嗜好:要讨很多的老婆,美其名曰:,兴旺家族、繁衍成群的后代!  如果蒋介石处理了刘雍,岂不是把大家的好事给坏了?  当时民国的财源,主要靠这些大财团支撑。蒋介石搞那军校时,刘雍就给了他很多金条!虽然开始老蒋找了些青帮,逼他就范,但他后来还是很配合。不过蒋总统也是软硬兼施,答应了他一些条件:其中号召青年向他学习,就是出自这样的手笔!  刘雍也知道蒋介石的恶毒,现在到了法律的层面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靠他一个人,是撑不起的。所以……  经过刘雍的串联,也为了大家能够多讨老婆那玩意儿,传宗接代、人丁兴旺等等,全国各大财团同时给蒋介石施压……  “娘希匹”  蒋介石愤愤地骂道。他多少受到了压力。  这时,南方土匪闹得很厉害,急需要资金、装备,兵力武力的投入。“嘿嘿”老蒋灵机一动,阴笑了一声。暗中又要感谢刘雍了:“大家各取所需吧。这么多财团来求助于我……”  蒋介石把剿匪的所需庞大经费,很快就搞定了。  这天,李红、法院院长,刘雍被诏到总统府官邸。  大家入座后,李红拿出民国婚姻法,有理有据的说:“我是刘雍一年前娶回家的老婆,总裁您是知道的。可是,刘雍现在又娶了一房老婆,他讨了两个老婆。根据中华民国颁发的《婚姻法》,刘雍违反了一夫一妻制……”  刘雍也如实报告:“我娶李红是大老婆,现在娶的是小老婆,也是俗语说的纳妾……”  最后法院院长宣布,现在由蒋总统裁决。此案作为民国今后司法的依据。  蒋介石抚慰了一下李红,批评了刘雍,要刘雍好好的善待李红。李红很感动。眼圈顿时湿润了:伟大的领袖蒋总统,您为我们妇女的权益主持公道,整治那些臭男人们的贪欲荒[已过滤**]!我们爱戴您……  可听了蒋总统接下来的一席话的李红,立马给气晕了:  蒋总统润了润嗓门,用他那浓厚的浙江玉溪口音,慈祥而温和地裁决道:  “民国《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刘雍娶了一妻,现在又纳了一妾,从中国词汇来解释:妾非妻,妻非妾。  刘雍目前的婚姻,符合民国的一夫一妻制……”   “可他讨了两个老婆啊……”……   随后民国法院向全国颁布了:“二十年院字第六四七号解释”:“娶妾并非婚姻……”at:2012年11月04日 清晨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