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好几年不喝野马般烈性的白酒了,许多场合,都以啤酒应对。但这个晚上,我和吴喜杰叮当碰杯,就着一番肆意谈笑,竟干掉一瓶半54度白烧——且无醉意!那时,窗外乡集的街上月光宁静,我想再来三百杯一洗数年风尘,吴喜杰却醉了,送我的脚步踉跄,一面紧搂我的臂膀,一面喃喃地喊着我“兄弟兄弟”,却唠叨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了。
我们就在这个名叫王什的乡集的街上,在清白的夜风里,轻松地醉语,放心地晃荡自己的身躯——脚下是生我们养我们的土地,母亲一般宽容温厚的土地,我们随便歪倒在任何一个角落都会被关爱托住。此刻,我不是游子,是娇儿;而我手里抓着的也不是漠然的路人、不是残酷的对手,而是分别多年的兄弟。
吴喜杰长我一岁,是我的初中同学。他对学习没什么兴趣,对学习之外的事情却充满热情,比如叫老师外号了观察某个女生的新衣裳了偶尔动动拳头跟人打架了——他曾经为维护我向校里一位小霸王发出过恐吓,那位小霸王不敢跟他作对,怕“屋”及“乌”,之后对我也避让三分。当然,因为成绩对他也不感兴趣,初中就成了他的最高学历。
像无数的农村辍学孩子一样,没有多少所谓的“出路”等待吴喜杰,他在迷茫中努力地冲撞过两年,最后学了点儿修理电视机的手艺,在乡集上开了爿小店,终究艺不甚精,生意寥寥,只好兼带经营其他杂项,倒也维持很多年。
他那爿小店,门面不大,但纵深可观。店后面原是信用社的房子,后来乡镇合并,吴喜杰借着地利人和买下了后面的地皮与房子,使其与前面的店面连通,随着地皮和房屋的升值,这里成了他一份价值喜人的产业。后来,他转行卖过化妆品;又后来,他转行卖起了熟食,并顺理成章地升级为小饭店,直到我们喝下一瓶半54度白烧的晚上。
这么多年,吴喜杰在耕耘十几亩责任田的同时,坚守在他那爿小店,结婚育子,馒头米粥,与故乡形影不离。我却为了自己所谓的梦想频频与故乡告别,最决绝的时候,甚至不愿意回头看故乡一眼。我满世界的追寻自以为是的光影,很长时间,都觉得吴喜杰是跟故乡一样遥远而冷僻的回忆了。
我很少乐意回到自己出生的那个村子去,但每次回去,在王什街上下车后,都要经过吴喜杰的小店,吴喜杰每次都热情地招呼我,或者拽着我去他店里吃饭喝酒,我都婉言拒绝,我觉得吴喜杰和故乡一样都是打扰我时尚现实的陈旧叙事。吴喜杰却活在永远的少年记忆里——每当有人问他我是谁,他都会喜滋滋地介绍说:“我的老同学!”他嘴唇上的小短髭喜洋洋地一跳一跳,宽大的右手叉成掌有力地晃动着,那一刻,他让我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人物。实际上,那时正有无数在城里结识的“朋友”在我身边存在如同消失;实际上,吴喜杰听说了那时的我生活窘迫,前途未知。
有一次,他见我携着包裹,不顾店里忙碌,给爱人交待一下后,推出摩托车非要送我回家。我没有拒绝,我感觉到拒绝将是对他的伤害。坐在他突突前行的摩托车上,听着他朗朗的笑声,一种久违的温暖瞬间突破了我坚筑了许多年的高傲与顽强,我突然明白:我离开了,故乡还在,兄弟还在!他把我送到家门口,调转摩托车头就要回,行几米远,又停下来,回头喊:“啥时走说一声。我送你。”不等我客气,摩托车已经又发动了。母亲问我你怎么跟集上卖熟食的认识?我得意地说:他是我老同学!
那年,暑假在老家休整几天后我比妻儿提前回到了我谋生的城里,几天后,妻儿回来时竟带回满满一化肥袋子花生。妻子说::“来时遇到喜杰,非让带来,还一直把我们送到车上。”妻子又说:“孩子他叔都不知道给点儿花生,还不如别人。”我知道,眼前这种黄色的尿素袋子,是所有化肥袋子中最大个的,看那袋子口,被撑得刚刚能用尼龙绳扎得住。这个吴喜杰,怎么这么实诚。我心里对妻子说:你说错了,吴喜杰不是“别人”,是我的留守在朴素乡村的兄弟。
三年前的春节,几位老同学小聚,我们特意喊上吴喜杰。因为节日期间天天酒肉,我们就去了一家歌厅k歌。吴喜杰对那样的场合有点儿不适应,在轰隆隆的音乐声中,他对着我的耳朵说:“这不是咱老百姓来的地方。”他已经不会唱什么流行歌曲,连从前的老歌也忘光了,他一定觉得自己特别“土”。或者,他想到了自己的小饭馆一天的盈利也不够几个人吼这几嗓子,太不值了。在这个争先恐后张扬自我的时代,我觉得他已经退守到了最边缘。
还是那个春节,与本家二哥话家常时,不知怎么说起当时电视里报道的一位救人英雄。我感叹这样的人变成了珍稀人类。二哥说,其实没被记者知道的多了。王什集上卖熟食----现在开个小饭店的那个人,人家就几次跳大水坑里救小孩,救完小孩,连根烟都不抽人家的。好几次了,他那店巧了也挨着那个大水坑。真是好人。要不是旁边门市上的人说,小孩家长找人谢都找不着呢。我忙问:“是不是吴喜杰?”二哥说你们认识?就是他呀。我说:“他是我初中同学。”我一下子想起了吴喜杰小店街对面那个好几亩大一丈多深的大池塘,想起了吴喜杰在歌厅里束手束脚的拘谨,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问:这是真正的时代英雄啊,他就在我身边,他是我的老同学,他是我的好兄弟,这样的壮举,他怎么连一个字也没跟我提过啊?而我,还在笑话他的落伍。
再见到吴喜杰的时候,我责怪他怎么不跟我提好几次救人的事。吴喜杰反而惊讶于我的追问,直愣愣看着我说:“那人家小孩掉水里了,你能不去救?!”我说他无名英雄,他嘿嘿地笑了,说:“总不能救出孩子等着人家谢你吧?再说我店里还忙着呢。特别是大冬天那一次,掉进俩小孩,跟几个人一块儿把俩小孩救出来后,冻得打哆嗦,赶紧回店里换衣服烤火还感冒好几天呢,还能傻乎乎在那等人谢?。”一定是冬天救人的那次印象最深,他不仅主动提起,说的时候,还情不自禁地咧着嘴,仿佛还在被寒风还纠缠着他一般。然后他问我怎么知道了他救小孩的事,我说了经过,他很感意外,也很兴奋,说:“我还真不知道这事都传到你们村里呢。”他丝毫不知道,他的故事,已经在朴实的乡间流传好几年了。
今年暑假,吴喜杰邀我们几个老同学去他店里喝酒,我们都爽快地赴约。他特意到二十多里外的内黄县城为我们买来几样他认为得意的菜肴,并亲自动手,摆了很丰盛的一桌。啤酒白酒都上来,他带头要喝白烧。我推掉面前的啤酒,也要喝白烧。席上的人都意外,我却觉得体内豪气荡漾:与英雄举杯,安能不长精神!杯盏叮当间,吴喜杰告诉我们他现在的生活很好很知足,儿子有对象了,新买了一辆面包车,饭店生意比较红火……我们都提议叫在外间的他的妻子来,我们好敬她一杯。吴喜杰去叫,独自回来,笑说:“不来。”又深情地说:“别看她一个字不认识,可跟咱这么些年,生儿育女,吃苦受罪不容易啊。我提议——”吴喜杰举起酒杯,醉意朦胧地但是一字一顿地说:“咱弟兄们不论谁,不论混到哪一步,谁都不能嫌弃自己的媳妇儿。”喝下半杯酒,又说:“老俗话咋说的,论吃还是家常饭,论穿还是粗布衣,最好还是结发妻……”他喝得尽兴,身子开始摇晃。
好几年了,我在华丽的城市间穿行,饮啤酒,是为了应酬;不喝白酒,是为了清醒。这个夜晚,守着我的土地,守着我的弟兄,守着世间最真实的美好,我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来吧,请窗外的明月,请明月下的乡村,请乡村里一代又一代的老街坊,来陪伴我,陪伴我与吴喜杰一起喝这野马般烈性的54度老白烧。
吴喜杰,我的弟兄,咱们干杯!
2012年9月26日郑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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