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论“小 姐”
“小姐”一词是大家所熟知的,明清小说读本、民国时的日常称谓,读之频频,闻之不绝于耳。而今更是广泛使用,尤其是在服务场所,不管婚否,人们对女子都通称为“小姐”。还常常带有贬义,与“鸡”同义。当出身名门、待字闺中的“小姐”,陡然变成了与“鸡”同类的“小姐”,不知是“开放的文明”,还是“蜕化的堕落”?在此我们暂且不议是什么“小姐”吧,还是言归正传地探究其初始本义终为何指。
“小姐”一词最早出现是在宋元时期,其初始义是指:“一般在宫中地位低下的宫婢、姬妾、艺人”。
钱惟演《玉棠逢辰录?荣王宫火》有载:“掌茶洒宫人韩小姐。”此之所指为“宫婢”。宋马纯《陶朱新录》记有:“陈彦修侍小姐。”此之所指为“姬妾”。宋法边《夷坚志?传九林小姐》记有“散乐林小姐”,此之所指为“艺人”。
到了明清时,“小姐”的地位、身份就变得高升,变成了官宦豪绅,大家贵族家中尚未出嫁的女子的称谓。普通人家的女孩是不能称之为“小姐”
的。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前均为如此。而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消失了三十余年的“小姐”,又倏忽从沿海渐渐地包围了内陆,从城市又慢慢地包围了农村,真可谓“遍地开花”!
你看,一个“小姐”如此复杂。如不能完全理解其义,在阅读古文时想必是会闹出笑话的。然而,不论是哪一类“小姐”义,都要比当下的“小姐”来的“干净”。
-全文完-
▷ 进入吴丽跃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