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红丝巾之恋芳若初见

发表于-2012年09月11日 下午3:40评论-11条

讲述:虹

性别:女

年龄:38岁

地点:临街的一家餐厅

华灯初上,我和虹坐在临街餐厅的角落里,餐厅上方的水晶吊灯晶莹剔透,柔和的光晕悄悄地打在她的紫色水貂上,衬托着颈脖处那红得绚丽的丝巾。虹见我打量着她的红丝巾,突然对我说:“跟你讲讲我和红丝巾的故事吧!”我有些诧异,跟虹认识这么久,只知道她是女儿的全职司机全职保姆,哪里想到她还会讲故事啊?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我便将身子往椅背上靠过去,调整好一个舒适的姿态,等着她理顺思路。

初恋时,那条红丝巾迷了我的眼

19岁那年,我无法忍受农村的穷困,到城里的一个小型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19岁的我,纯真漂亮,上班的时候,师傅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厂子弟,叫阿杰,他比我大六岁,对于城市的男孩子来说,这已经是一个适合结婚的年龄了,所以他一见到我,就开始追我,无论我怎么刁难,他总是毫无原则的宠着我。比如每天清晨,他买好早点送到我所住的集体宿舍,我就一脸的揶揄,望着寝室里的姐妹,大声道:“姐妹们,有人送早餐了!”他就一脸仓惶的跑下楼,再上来,手里拎着,胳膊上挎着十多个人的早点,姐妹们调侃着吃完早餐,总不忘补上一句:“其实阿杰这人还挺不错的啊!”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也常常想起农村里那个一无所有的家,最疼爱自己的大姐虽然找了个吃商品粮的,但却连个像样的窝都没有,这样一想,觉得阿杰好像还真不错。阿杰说了,他们家有两套平房,其中一套就是为他结婚准备的,虽说面积不大,但总归是自己的家,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可以将操劳一辈子的爸妈接到城里逛逛,这样一想,我似乎不应该再去无视阿杰的感情,可是又一想,自己对他怎么就没有一顶点“爱”的感觉呢?虽说我书读得不多,但对爱情的渴望跟读书也没多大联系啊!寝室里的姐妹们总是因我半夜里的辗转而无法入眠,然后就群而攻之:“虹,是不是想你的阿杰了?”大家调笑一番后再继续进入梦乡。

后来,我和阿杰便开始了不咸不淡的恋爱。有一次,我们从一家丝巾店路过,一条大红色的丝巾被风儿吹得花枝招展,它那夺目的美丽瞬间迷了我的眼,如果说以前都是阿杰主动给我买些小礼物,但这条红丝巾却是我第一次开口找他要的,我那时的工资不多,除去吃饭,便把其余的钱都寄给了老家的父母,一想到爸妈在农村的那些苦日子,我的胸口就疼得厉害,所以那是我第一次要他为我花钱。

交往一段时间后,阿杰说他的父母想见我,我便跟着阿杰回到他的家,那次的聚餐,我成了他们家的焦点。我紧张得全身冒汗,阿杰便帮我取下丝巾,放到了房间的沙发上,临走的时候,慌乱不已的我,连那条最爱的红丝巾也被遗忘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心急火燎地赶到阿杰的家里,他正陪他爸下围棋,看见我的到来,他很惊讶,我焦急地问:“阿杰,我的丝巾呢?”他随意答到:“哦,那条丝巾啊,昨晚被我姐的孩子戴走了!”我一听就急了,语气中就有些哽咽:“阿杰,那可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啊!”他扰扰头,说:“你怎么跟一个孩子一般见识啊?”我看着他莫名的神色,转身就走了,一路上都在想:“他明明知道我最喜欢那条红丝巾啊,为什么送人后都不告诉我一声呢?”疑问中夹杂着不满,再加上一些少女零零碎碎的感觉,让我对这段即将走向婚姻的感情有些怯意,再后来,我对阿杰就开始冷淡下来。

阿杰一家开始催促我们的婚事了,我一时又找不到一个恰当的理由来拒绝,因一条丝巾而拒婚,估计很多人都会不理解,于是我便在物资上为难他。那时候结婚已经开始流行金饰了,阿杰再来找我的时候,我就找阿杰要金项链,阿杰的家里也不是很有钱,开始对我还是耐心的敷衍,再后来就被逼得有些抓狂了,他压根儿就没想到我是因为那条丝巾的原因,他觉得我就是他煮熟的一只鸭子,现在的翅膀有些硬了,难不成扑哧扑哧的想往外飞了?所以偶尔就会显得有些恼羞成怒。

一个阴冷的傍晚,阿杰让我跟他回家商量首饰的款式,那时我就想,如果他们家诚心想给我买项链,那我就嫁给他算了,巴掌大点的厂区,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谈恋爱,又突然说不结婚了,对彼此的名声也不好啊!哪里想到走进家门,连半个人影都没有,我顿时就生气了,觉得他在耍我,调头就走,阿杰一把拽过我,不让我离开,我开始奋力反抗,对他又踢又踹,他就是不松手,虽然我个子比较高,但毕竟没有他的力气大,他将我从地上拖起来就往房间里扯,我死死地抓着一侧的门框不放,他的眼神渐渐变得迷乱,即使我再怎么单纯,也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我只好放弃挣扎,放慢声调对他说:“阿杰啊,你先放开我,我上个厕所就来。”然后脸憋得通红,他看到我难受的样子,犹豫了半天才松开手。那时,他们家还在使用公共厕所,他放开我后,我一手捂着肚子,一手叉着腰,慢慢的向门口不远的厕所移去,临到厕所进门的拐角处时,我集聚了全身的力气撒腿就跑,我听见阿杰在后面拼命的叫唤,然后就是急促的脚步在身后狂追,我慌不择路地往厂区外的旷野跑去,如墨的夜色很快就将我的身影淹没了。

那晚,我跑丢了鞋子,跑乱了头发,衣服被荆棘挂得七零八落,终于在清冷的凌晨,找到了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亲人——我的大姐,然后就一头栽到大姐那透着温暖气息的床上,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后,面对大姐关切的眼神,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呜咽着:“姐,我要去广州,我要逃得远远的!”我是想把人生里最恐怖的那一夜,抛得远远的,再也不回首。大姐从被絮里拿出仅有的两百块钱,在一家人才市场为我报了名,没过几天,我就坐上了开往广州的火车,车站外,大姐泪流不止,我也哭了,我拉着大姐的手,说:“姐,如果我发财了,就把你们都接过去,我们好好过!”大姐叮嘱着:“虹啊,你长这么大就没出过远门,万一混不下去了,一定记得要回家啊,我们都等着你啊!”泪水迷蒙了我的双眼,带着大姐的牵挂,带着对未来的忐忑,我踏上了南上的征程,开始人生中那不可预知的将来。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初到广州,我举目无亲,幸好中介公司将我安排到一家大型的酒店,包吃包住,虽说工资不多,但总算在这陌生的大都市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店长见我年轻漂亮,一幅婷婷玉立的好模样,立马就将我安排到正门做迎宾小姐。

就这样,我开始了在异乡艰难的生活,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工作对我来说一点都不累,难熬的要算那寂寂的黑夜里,对亲人的无限牵挂让我辗转难眠,那年代,老家穷得装不起电话,所以我只能在暗夜里,对着墙壁像个白痴似的自问自答,我想家,实在是太想了,这样刻骨的思念越发让我对阿杰充满了仇恨,如果没有阿杰的逼婚,我又怎么会流落到这遥远的异乡呢?爱与恨总是纠缠着我,在梦里,我一遍又一遍地哭醒过来。

有一天傍晚,夕阳的余晖淡淡的洒在酒店正门的玻璃上,我默默地立在那抹斜阳里,从我面前经过一男子,走过数米又掉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在离我正对面的桌子边坐下来,久久地注视着我的身影,人来人往中,我即使不抬头,依然可以感受到男子炙热的眼神,我的心莫名的跳得飞快,羞涩的红晕弥漫着双颊,临下班时,男子才慢慢的离开酒店。

第二天,又是黄昏晚霞落之时,那名男子带着几个朋友一起步入酒店,还是在老位置,那名男子坐在正中间的位置,他随行的朋友依次就坐。男子和朋友寒暄的同时也不忘抬头打量着我,眼神里尽是欢喜与宠溺,我也大着胆子看了一眼那男子,说实话,眼前的他并不年轻,广东人特有的黑皮肤下就那双眼睛清亮清亮的,看他那架势,好像是一个老板,周围的朋友都乐于听他的安排,酒店快打烊的时候,他们一行人才谈笑着离开。

就这样,这名陌生的男子连续一个月雷打不动的来到这家酒店就餐,有时一个人,有时三五成群,每次都是坐在我正对面的那个餐桌旁,吃饭聊天的间隙,默默的望着我,从未有过不合适的举动。我每天被这么个陌生的男人注视着,心里很有些惶恐,但又有点淡淡的喜悦,毕竟这男人举手投足中流露出的沉稳与自信,让我觉得他和家乡的男人不一样,就拿阿杰来说吧,第一次见到我,就猴急猴急的缠着我不停的说话,即使一整天不理他,他也可以像只小狗似的粘着我,没皮没脸的,但眼前的这名男子却不同,连续一个月的时间,总是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不同的是他的眼神越来越温柔越来越熟悉,看得出他并不是一个特别闲的人,而且店长对待他的态度也是必恭必敬的,但是他的年龄让我又有些踌躇不前。

一个月后的某天,这名男子慢慢走到我的面前,一脸诚挚地说:“我们认识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我明天带你出去转转吧!”我有些慌乱,来不及点头与摇头,他就快步离开酒店,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那晚,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异乡的陌生让我感到孤苦无依,但酒店里的男子却让我有了一种被关怀被宠爱的熟悉感,照道理说,我们之间从未有过交流,有过的只是这一个月以来,璀璨灯光下,他那温暖的眼神和无言的关怀。我年轻的心,在午夜的梦回里,竟然也有了一丝甜蜜在缓缓涌动着,这样的感觉,是我从未有过的,包括和阿杰的那段无疾而终的感情。

第二天,男子来到酒店跟店长交谈了几句,店长微笑地将我带到他的身边,就这样,我晕晕糊糊的跟着他上了车,一路上,他一改往日的沉稳,热情地向我介绍着周边的地形及有名的建筑,来广州这么久,这还是我第一次好好的打量着这个繁华的城市,一种熟悉与陌生的感觉在心头交织着,身边的他似乎是熟悉的,一路的景色又是陌生的,我仰起脸,问:“你叫什么名字?”他一愣,旋即爽朗的大笑起来,说:“我姓萧,名辰!”我慢慢念着“萧辰!萧辰!”他看着我认真的样子,眼睛眉毛都笑弯了。

那一天,是我离开家乡以来最开心的一天,其实我心里明白:自己已经将他当作这个城市中,唯一的亲人看待了!我感动这一个月以来,他每日里不变的关怀,感动他那无法言喻的深情,是他,让我觉得这个陌生的都市正张开双臂,拥我入怀!

唯有爱,才是守望者的永恒动力 

后来的日子,他陪着我逛遍闹市的角角落落,我们一起吃饭聊天,我在熟悉这个男人的同时,也在慢慢熟悉这个城市。一个午后,我慢慢旋转着手中的玻璃杯,杯中的菊花仿若盛开的笑容上上下下的沉浮,我打量着他那温良的神情,那一刻,我的心突然变得无比柔软,顿时有了一种倾诉的欲望,我想告诉他,自己背井离乡的真正原因;想告诉他,人生中那撕心裂肺的一夜;我还想告诉他,那条红丝巾又是如何的迷了我的眼。我太想在这个男人面前,袒露自己的所有,无数个暗夜里那些纠缠不休的恐惧,那些忽远忽近的疼痛的思念,所有的所有,我都想向他一一道来。

夏日的阳光从午后的梧桐树上移到暮色渐浓的窗棂,我就像一列失控的火车,不停歇地哭诉着,孩子般的无助,他那张刚毅的脸在忽明忽暗的灯光下,充满了无限的关切与怜惜,他默默地为我续上新茶,我趴在桌子上,旁若无人得放声大哭,我心里明了,多日里积压在胸口的那些委屈与无助,历经千辛万苦曲曲折折,终于还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尽情宣泄的地方,我抬起头,他的笑脸一如从前,温暖而真实,他轻轻的拥我入怀,我就像一只受伤的小狗,蜷缩在他的怀抱里啜泣喘息。

第二天,他送给我一件礼物,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我性急地扯着外包装,包装纸滑落的同时,一条红得耀眼的丝巾轻轻柔柔得将我包裹着,我透过丝巾的纹路看到他笑盈盈的脸,蓦地,我的双眼就湿润了,泪水顺着脸颊无声的涌出来,一颗一颗的,结实地砸在丝巾的一角。我,终于还是拥有了生命中那魂牵梦萦的丝巾,他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着:“相信我,我会让你拥有数不清的漂亮丝巾!”

后来的日子,随着他生意的扩大,我们从广州辗转到北京,在那里,我们举行了婚礼,添了一个宝贝女儿。时光飞逝,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南起广州,北到内蒙,他的身影遍布天南海北,能在我身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少。半夜醒来,枕边不再有他熟悉的温度,而北京对于我来说,大而陌生,太多的街道,太多的胡同,总是让我迷失方向,我觉得自己像根浮萍,被他移植到了这遥远的异乡,我感觉到一阵阵致命地恐慌,这时候,故乡开始以一种不变的姿态,在每个半梦半醒的夜晚对我深情地召唤,曾经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过去,而北京,这座让我缺乏自信的城市,却使我产生了逃离的念头,我开始思念家乡的亲人,思念那些青春怒放的岁月。

他看着日益沉默的我,独自一人不远万里去了我的家乡,他路过我日思夜想的街角,也去了我当年的工厂,他还看望了我的亲戚朋友,他决定在我的家乡安置一个温暖的家,让我在他无法陪伴的日子里,不再感觉到孤单,他心里明白,我只有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家乡,才不会有着漂泊的落寞!他放下手中的一切事务,在依山傍水的小区,买了一套两层楼的住宅,那时候家乡的房价超低,一套两百多坪的房子还不足20万,可是他却花了近80万的资金去装修,他瞧不中当地的装饰材料,就从北京自己的装潢公司一车一车的将材料运过来。他在这个从未来过的城市整整待了三个月,在电话里,他说:如果不给我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怎么对得起我和他那份不远万里才相聚的深爱啊?他特意在我的房间里装了一面大柜子,颜色为简单的象牙白,他说那才是我透明真挚的内心底色。柜子里面悬挂着他从各个城市里买来的丝巾,五颜六色的丝巾随窗外的微风轻轻飘动,把他的心挠得痒痒的,甜甜的!在整个装修的过程中,他一直亲历亲为,等到工程全部完工后,他才回到北京继续自己的事业。

女儿过完周岁后,我带着她回到日夜思念的故乡,回到丈夫亲手为我们打造的家园,当我打开房门的一刹那,看到了满屋的丝巾都在烛光下摇曳,璀璨而又艳丽,我的眼泪如决堤的河水,怎么也流不完,我想起远在北京建业的他,想起广州那个泪水汹涌的下午,想起了从织布厂逃离的夜晚......

十年来,他的事业在全国遍地开花,能停留在我们母女身边的日子简直屈指可数,但无论他有多忙,我每年的生日,他都会不远万里赶往这个叫做“家”的地方,鼓鼓囊囊的行李中,总会有一条色彩斑斓的红丝巾是赠与我——他最心爱的妻子!

其实,我有时候想想,这世间,也只有爱,才会让在外打拼的他,有了如丝巾般缠缠绵绵的牵挂;只有爱,才让留守在家乡的我,披上美丽的红丝巾静候他的归来!红丝巾啊,她将牵引着身处两地的我们携手走向更加幸福的明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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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紫心草推荐:紫心草
☆ 编辑点评 ☆
紫心草点评:

恋爱中人的女孩子其实所要拥有的很简单,只因他不懂女人的心,女人在爱人的眼里那就是对自己的重视,杰不重视导致她导致他的一切努力终成一场空。当她到了广州遇到了一个懂女孩子心的人,说这是缘分,不如说这是这个男人的胸襟和对女人的重视。本文以红丝巾展开,构思巧妙,文笔细腻。问好作者!

文章评论共[11]个
紫心草-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朋友!此文有散文的味道,个见。at:2012年09月11日 下午4:27

芳若初见-评论

非常感谢紫心草的评论,这是我第一次在网络上写文字,紧张忐忑的心情无以言表,谢谢你!at:2012年09月11日 下午4:33

格子调-评论

经历了挫败的感情,终究还是找到幸福。惟有爱,温暖人心。at:2012年09月11日 下午5:34

芳若初见-回复感谢格子调的点评 at:2012年09月12日 上午10:24

格子调-评论

(:072)at:2012年09月11日 下午5:34

绍庆-评论

晚上来拜读,晚安!好梦。(:012)(:012)(:012)at:2012年09月11日 晚上8:45

雨素-评论

一个女孩最希望就是从爱人那里得到对自己的爱,对自己的宠,可如果这惜一旦不满足时,她的心就会空,就会去寻找另一份让她安心的爱。at:2012年09月12日 早上8:57

芳若初见-回复谢谢雨素的关注! at:2012年09月12日 上午10:21

寒烟散尽过忘川-评论

好美的故事at:2012年09月13日 下午3:33

芳若初见-回复到你的作品集里去拜读了你的文章,才发现我们是同一天,2012.9.11的下午进的《烟雨红尘》,这也许是缘分吧!但你的文采高于我太多,我只能仰望,呵呵! at:2012年09月13日 下午5:01

寒烟散尽过忘川-评论

能相遇本来就是奇迹,更何况这中间隔着一个纷扰的红尘,隔着千山万水,谢谢每个喜欢文字的孩子,at:2012年09月14日 清晨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