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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论“土方”吴丽跃

发表于-2012年09月01日 清晨7:25评论-4条

说文论“土方”

“土方”,凡从事建筑的人都十分清楚它的含义,即:“土的面积与体积”。施工时的“挖方”或“填方”是正常的工作。然而“土方”的原始本义尽管与“土地”有关,但却与所谓的“挖”、“填”工程及其工作没有任何干系。而是周朝时的一个官名。

《周礼?夏官》有曰:“土方氏。官名,主管四方邦国之土地”。《周礼?正义》有云:“土,当谈为度,此官主相度四方,故曰土方氏。”也就是说, “土方”就是:“土地的四方。”而“土方氏”就是“主管四方土地的官吏。”

原来,“土方”就是“掌管一国四方土地的官”。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国土资源局局长”吧!

如今,“管理四方土地的官”已不成为“土方氏”了,但“土方”一词却仍在使用。然而,此“土”仍为彼“土”,此“方”就不再是彼“方”了。古时的“土方”是“土地的四方”,其“方”属于方位词;而今的“土方”之“方”则属于几何单位。

“水土流失”、“田地抛荒”、“沙漠侵蚀”、“奸商屯地”已成为当前我国的一大弊病。其危害必将祸及子孙、祸及未来,祸及生存。

更有甚者,有些伪装的,甚至公然赤膊上阵的现代汉奸们,竟然违反国家核心利益,,大放厥词地叫嚣什么无需争夺钓鱼岛、南海诸岛主权,勿要寸土必争,而且,气焰嚣张,盛气凌人!比汪精卫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

“金猴奋起千钧棒,只缘妖雾又重来”。

“守土有责”,警惕呀,“抗议”者们!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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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看来文字的发展变化真的很大,通过“土方”一词,可以窥见一斑。
文章短小精悍,欣赏了!

文章评论共[4]个
飞雨点点-评论

小而有味。at:2012年09月01日 下午4:09

吴丽跃-回复有味就好,谢! at:2012年09月03日 早上8:58

绍庆-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9月02日 早上9:30

吴丽跃-回复祝好! at:2012年09月03日 早上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