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西郊朋友的《我对当代诗歌的一些看法》以及各位的评论,便有淡淡的失落笼罩在心里。作为一个一心想成为诗人的人,作为一个热爱文学的人,那一声冷笑,足以笑酸我的鼻尖。
所以,写这篇文章,一方面是附和西郊朋友的一些观点,另外,我要为诗人说几句话。
1、让格律辅助诗歌成长
我赞同西郊朋友,诗歌不一定非要放在规矩里,成为人为修剪的盆景,方方正正不一定美。
古人作诗讲究格律,大多是重视诗歌入乐歌唱的娱乐功能。现在,诗歌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不该再过分地受到格律的拘束,也应该适当地从绳墨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自由潇洒地在艺术殿堂里展现自己的独特。束缚的美虽方正,但洒脱的美更让人欣羡,自由的美更让人心动。否则,我们很容易就顾此失彼,即使一首诗严格准确地遵守了格律,但因情感的缺失、内容的匮乏、意境的空旷,也不能尽绽其艺术魅力。像女性被迫缠脚一样,遭受活生生断骨的痛,最后得到的只有麻木,纵然外表一对三寸金莲,可精巧包裹下的面目全非,也只有脚自己知道。一只被夺去了色香味的苹果,枯燥而无味,丢掉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保留一点格律的痕迹,会让诗歌读起来更有韵味,经久弥馨。若完全脱离了格律的限制而肆无忌惮,则又是弄巧成拙了。
格律的身份不应该是一个王朝的国君,也不应该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孟德,更不应该是当年的多尔衮,它最好的角色应该是一位重臣,一位忠贞不二的辅助者。如此,君王才不会身在龙椅,却还要战战兢兢,时时提防着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心里才不会有吐不尽的苦水。这样,君王专注朝政,想必国家也能福泰安康了吧。
2、包容一颗追求至美的灵魂
在这里,请容我为诗人辩解几句。这些观点只代表我个人的看法,若有较偏激的思想,还请诸位海涵。
在晚辈所学的文学理论中,小说中典型形象的塑造包含有(还有另外的方法)这2个方法:语言偏离和极端化。晚辈才学疏浅,粗略说明一下语言偏离和极端化,语言偏离指语言突破常规,不遵守言语的组织规范,例如赵本山大叔的《不差钱》,赵本山故意把小沈阳的英文名字曲解为“小损样儿”;极端化,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就是,如果一个人很2,那么,我们就让他2到底;用一个稍微贴近的例子就是,如果某人具备了某种性格的一些特征,那么,我们就让他具有这种性格的所有特征。大家耳熟能详的,比如诸葛亮,既然神机妙算,那就让他无所不能。
典型形象可以说是达到了艺术至境的。
我想,诗人创作是以自己的情感为线索的,情之所指,笔之所至。诗人是一群思想上的“神经病”,异乎常人,有着和常人不同的思想和思维模式,对于同一件事,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个性化会非常突出。也许,诗人总是追求异样,他无法用小说的语言和方式去表述自己,让自己的情感被理解,因而他只能活在自己的思维里,他的思维和相对正常的人的思维有了一定的反差。我认为,这正是诗人之所以是诗人而不是小说家的原因。情感的丰富细腻敏感,注定了诗人要选择语言偏离和极端化的手段去表达自己那种旁人不可理解的复杂矛盾的心理,他明明知道他用这种手段表达的内容没有现实的基础,但是他还是会用。
诗人的思想很远很远,似乎永远都在跳跃中前行,他们追求的是最纯净的美,而这种纯净的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越是不被理解,就越是要跳跃,越是要超乎寻常,越是要追求美,“语不惊人死不休”更是为了追求美的至境。
说到“语不惊人死不休”,大家可曾记得上句,“为人性癖耽佳句”?杜甫这个大家之所以讲求遣词用句,因为自己平生性格乖僻而喜爱佳句,所以才追求一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艺术境界。可见,诗人们着实是本着内心所想而作诗,创作出来的诗歌和自己的性格、抱负、心态、平生经历等等有很大的相关性。次正所谓“我手写我心”,自己本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况且字且如其人,又怎能奈何其诗、其文而不如其人乎?
总之,诗人的内心,我们永远无法看到。他处于永恒的跳跃之中,无时无刻不在变化,变化时,要么随心,要么据实。我想,我们不能理解诗人,也许就像我们不能理解魔术师,但我们惊羡于魔术师的神奇,却不能包容诗人的跳跃,因为这不是有趣的魔术,不是你眼里的动态的跳跃。你永远无法看清楚诗人思想和情感的跳跃,久而久之,你觉得乏味,你开始讨厌。追求完美是诗人的共性也是本性,诗人一直都在追求美,无论形式,无论内容,无论情感。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尔非诗人,怎懂得一颗追求完美的灵魂?
包容一点吧,站在诗人的角度而不是你的角度去翻看诗人最真实的情感日记。若非情感孤独,也许,不会有这么多让人嗤之以鼻的诗歌。但,孤独者永远是孤独的,像鲁迅,何尝能被世人容忍?
3、万物皆有度,才是生存之道
无论以上哪种观点,都不能走绝对化道路。格律要有,跳跃要有,个性要有,自我要有,但都不能逾越一定的限度。一旦越轨,剩下的便只是死亡。
以上观点都是晚辈拙见,还望各位前辈批评指点,晚辈不胜感激,在此拜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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