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乞丐希刺克里夫

发表于-2012年08月31日 下午3:06评论-12条

【一】

西安城是一座千年古都,有几千年的历史,最近又被确认为人类历史上第一座城市。出了西安火车站的站口,你会发现有一排很高的粉色城墙,这有多么宏伟壮观啊!在这座城墙向外延伸400~500百米到处是一些红灯区。在街道上,有不少拉皮条的“业务员”来回穿梭、盘旋,寻找他或者她的猎物。这附近的旅社条件比较差,但是很便宜,其实都包含在“温馨服务”里边。

正值冬季,寒风凛冽,雪花飞舞,在附近某个偏僻的街道的房檐下,有一个乞丐。这个乞丐身穿蓝色破棉袄,头戴破军帽,身上略有些许雪花覆盖。这名乞丐嘴中一只嘟囔着:“各位大哥、大姐、爷爷、奶奶、大叔、大婶,行行好吧!我父亲刚刚去世,……只剩下80岁的老母,又没有养老金,这日子咋过呀!?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身上仅剩的十块钱也被扒手扒走了。这个挨千刀的,我都没有迁回家了。”接着他又喃喃地说,“我念了16年的书,正规大学毕业……后来不幸遭遇院校扩招,毕业之后我就失业了。我拙嘴笨腮,又没有体力。毕业之后,我始终都没有找到工作……”他不停地嘟囔着。

“又是一个破落之人啊!”有一个人站到他旁边说道。

“是啊,老板。”

“像他这种破败之人,在这座西安城里有的是啊!”第一个人回答道,同时他从里怀里抽出一颗大雪茄叼在嘴上。

第三个人赶紧给点着,“是啊,先生。”

在这位乞丐的过道对面,有一家大酒店。他们在这家酒店订了一个房间,在四楼405房间,正好可以看到那名乞丐。

“瞧,他还在那里呢?”

“是啊,先生。”

“小李,今天要是这笔工程订单谈成了,你们两个保镖一人发200块钱奖金。”

“谢谢,王老板。”叫做小李的那个人回到。

这位王老板忘了那个乞丐片刻,然后说道:

“同时,我要施舍点东西给那个乞丐。”

“是啊,老板真的是有一副慈善家的心肠。”第三个人奉承道。

“不要拍马屁,小刘。”

这时在房门外有人敲门,小李去开了门。有位女士进来了,这位女士身穿酒红色制服,上衣和短裙绷的比较近,突出了这位美女的丰满和优美的线条。这位美女,长发披肩,浓眉大眼,长长的睫毛,抹的红嘴唇,两个迷人的小酒窝,三十挂零。

“请问,有事吗?”王老板问。

“请问,需要温馨服务吗?”

“行啊,不过我们得先看看货色呀。”

“不知道你们喜欢哪一种类型的?”

“都什么类型的?”

“有人喜欢胖胖的,富态呀;有的喜欢瘦的,细高挑,身形正;有的喜欢少妇,活好有韵味;有的喜欢学生妹,带板材眼镜的;有的喜欢高大威猛的——”

“行啦,行啦,我就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我的那两位保镖,那就随便挑两个吧。”

“好的!先生。”

“喂,你们两个跟这位女士去别的房间做去吧,一会儿你们再过来。”王老板又转身对着这位女士,“请问,你叫做什么名字?”

“老板,你很有眼力。我是这里的领班,不过我的身价可能要贵一点——”

“钱不是问题,那你一会儿过来吧。”

“好,对了我叫丽丽。”她转身离开套房。

不一会儿,丽丽回来啦。她关好房门,闭上灯,然后把红窗帷拉上。空调已经给上了,再加上轩轩的大床和轩轩的枕头,这真是一个温馨的异界国度!

“你多大了?”

“31岁,先生。”

王老板把她拉到床上,一起躺倒在被窝里。王老板搂着她,她则用她的小手轻抚在王老板大腹便便的肚子上。王老板年轻的时候干过体力活,成为暴发户之后,有点儿发福了。

“看你慢条斯理的,你念过书吧。”

“是啊,我研究生毕业的。”

“你怎么不找一个好一点儿的工作呀!”

“哪有啊,还是这份工作好。干几年之后,我就不打算干了,然后做份小买卖。”

“哦。”

王老板半起身,挑起窗帷向外张望:狂风在外面喧嚣,夹着雪花飒飒地飘向远方,此刻雪越下越大。皎洁的弯月还在半空中悬着,不瘟不火的太阳在鳞次栉比的房屋地下留下许多阴影。那个乞丐仍旧蜷缩在那个墙檐下,嘴里在不停地嘟囔着他的那些讨饭经。

“先生,你在瞧那名乞丐吗?”

“嗯。”

“他也念过大学,我经常捡房客的剩饭剩菜送给他吃。可惜,在中国男性居多——”

“可怜的人,连个老婆都娶不上,连个房子都买不起。”

“是啊,先生。人固然一死,都得入骨灰盒。但是如果有人要是先念了16年书,再去要饭,媳妇娶不上,房子买不起,又没有父母亲人的话,那么这个人该是多么的可悲啊!”

他们都沉默了,外边的风好像刮的更猛啦!

【二】

两个小时之后,王老板带着一包茶叶去拜望西安的吴副市长。(茶叶包里有3张100万的支票)晚上6点钟的时候,王老板和他的两名保镖回来了。那位乞丐还在嘟囔着他那一条讨饭经。

“喂,你叫什么名字?”

那位乞丐比较诧异,表情麻木,哆嗦着嘴唇说:

“王——金——生。”

此刻,那位乞丐一抬头,他的头发冰洁成一块一块的,酒糟鼻,嘴唇发青,身上散发着一些酒气。准时丽丽给他送来酒喝了,王老板想,这年头乞丐都喝酒?

“跟我同姓啊。”王老板非常严厉地接着说,“行,你怎么不找份工作?”

王金生眼光呆滞、神情恍惚地说:

“是啊。可是找不到啊,我找不到自己本专业的活,我的体力由于念书又荒废掉了,更重要的是我浪费掉了我的青春年华。”

“哼!你这就是懒呀。”

“不是的——先生。西安失业委员会已经帮我找了一份工作,可是我的盘缠又被扒手给偷走了,那些挨千刀的臭贼!”

“这不是理由!你顶多30多岁,你还有些体力,等你到40岁之后,你不废了嘛!”

他不在答话,继续嘟囔着:

“各位大哥、大姐、爷爷、奶奶、大叔、大婶,行行好吧!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老爹被人撞死了,就剩下80岁的老娘……”

这时候,他一甩头露出右眼角上方的一块黑痣。王老板看见了,好像想起了什么。他又仔细瞧了一会儿那个乞丐,忽然他一敲脑袋。

“哎呀,我记得三年前见过你。那阵,我在广州站遇见过你,我记得那次你抱着6岁的小女孩,小女孩儿的脸冻的红扑扑的,大鼻涕流满面。那次,你好像说的是你老娘死了,有个70岁老爹——”

“不对,不对。”那个求乞的人打断道,“那不是我,我老娘死了,这还能拿来骗人嘛!”

“怎么不对,你肯定说的是你老娘死了,而且我还认得你脸上的黑痣。那时,你是如何得涕泪横流,骗的不少好心人给你扔了好多个铜板。你还说,你老娘被一个官二代的宝马车给撞飞了,然后又被车碾过去。……结果,交警拦着那辆宝马车,可是那小子下车之后歘地一亮证件,声称:‘我爸是李刚,是西安市委书记,谁敢查我!’”

王老板十分愤懑,他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接着质问道:

“你这个骗子,败类!我记得当时,我还一次性甩给你500块钱,你是不是都买就喝了?他娘的,要饭的,还带流串作案的。”

那两名保镖看到主人动怒了,迅速地抓起那名乞丐。

“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王老板一摆手,“算了,算了。今天挺顺,工程的订单也谈妥了。”他又转身对着乞丐王金生,“臭小子,你竟敢骗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把你送派出所或者锤把你一顿;二是,把你带回酒店,给你找份伙计干。”他接着又补充一句,“还有一个,那就是把你送到报社,记者好好采访采访你,或许有人会特别为你撰写一篇文章,把你作为反面的教材,让你闯闯牌子,出出名,你看怎么样?”

听到这里,那位乞丐先生有点慌了,从他的两眼中透出两道恐惧的光芒。他突然想挣脱两位保镖先生,但是他被制服了。要知道那两位保镖可是从特种部队里聘请来的,那功夫绝对不是盖得!周围的行人稀稀落落,路见此景的行人也只是瞥视两眼,然后又匆匆而过,这个冬天好冷啊!

“你说你干不动活,我看你就是懒。我给你找个轻巧的活,你干不?你这个懒蛋子。”

由于胆怯和羞愧,那个乞丐大学生王金生总算勉强松口了,“那倒还行,我能干。”真的很难相信这样的人,还是有一点儿自尊的。

【三】

两天之后,他们一同回到王老板的别墅里。走进别墅,路过花圃中的一个凉亭,乞丐看到有一个大汉。离近了,他才看出来原来是一名女性,这个人身高1.80m,体重能有300斤,肩宽体胖,腚大腰圆,长得黢黑,满脸都是雀斑,头发还都是带卷的,耳朵上还带两个大耳环。

“哥,这是谁呀?”

此刻,乞丐王金生早就换了一身梢,虽然没有完全摆脱乞丐的习气,但是一眼也无法看出这是一位乞丐。

“哦。这是我从西安领回来的,是个大学生乞丐。正好工程的订单谈成了,我就发发善心,随便把他也给带回来了,做做好事。”

王老板的妹妹问明了缘由,然后她问道:

“你这个软蛋、懒蛋子怎么不找份工作?”

乞丐似乎有点儿怕她,她说话瓮声瓮气的,纸糊的驴大嗓门,不叫唤不说话。他怯生生地回答,眼瞅着地,“是啊——这也没办法呀!我念了这么多年的书,总不能干体力活吧。我又拙嘴笨腮的,又不会说话。即使干体力活,也是将多兵少,谁都来臭呸你,我又不喜欢别人对我指手画脚。”

他又想拿出那套讨饭经,但是他一开口就被王老板给顶回去了,“哎,算了,算了,别念了。”

“嗨,像他这样的人,就得给他找个不做事只拿薪水的白领的部门,比如说坐个机关,打个电话啦,或者坐个车间主任看看设备支支嘴啦。”

“算了,妹子。”王老板转身对着乞丐先生说,“勤杂工,你能干不?平时扫扫地、倒到水,收拾花园,剪剪花草啦,你能不能干?”

“窝囊废、人渣,你咋不替好人死了呢?好吃懒做,娇生惯养的货,唉,这也不能全怪你,你父母也应当负一定的责任。”他的妹妹继续道。

“勤杂工——这个我倒是能干。可是这年头,连正牌的家政人员也待业在家,没饭吃。”

“这个你不用管。你们这些寄生虫都会这么说,那么你在别墅里做勤杂工你愿意干不?”

求乞的人咬了咬牙,从口腔里蹦出一个字,“行。”

“每个月1000块钱,晚上睡库房。”

“好吧。”

“跟我来,你以后称呼我为王金凤,叫我凤姐就行啦。”王老板的妹妹接过话头。

那位乞丐先生一咧嘴,但是他又马上用手捂上了,“嗯——啊。”

王老板看到自己的妹子,一手抓住乞丐的后脖领子,一边对他絮叨着,“你这个自命不凡、懒惰成性、自甘堕落、不思进取的人渣。”“大概是惹到这位凶妹子喝茶了吧,怎么凶巴巴的?”王老板想道。

在早晨,王老板看到那个勤杂工拎了一桶水,他在下楼梯的时候,不小心从楼梯上骨碌下来了,把水洒了满地。他连忙站起来,哈着身子,对着凤姐道歉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凤姐对着他的屁股就是一脚,“你这个笨蛋,连拎个水都能洒了。你这个蠢货。”王老板看到此情景微微笑了一下,然后带着两名保镖,开着宝马车办业务去了。

王老板的别墅真的很豪华,碧郁芳香的花园,富丽堂皇的大厅,家庭影院、金黄色的沙发和吊灯、银质的茶具、空调应有尽有。在王老板家里的几个月间,他始终没有看到王老板的夫人,后来从凤姐口中得知,王老板是个单身,夫人早死多年了,一直没有再娶。这几个月之中,王金生的心理也略微有点变化。起初,他心生胆怯,见到来人总是躲躲闪闪有意回避;后来渐渐地,他的胆子有些变大了,见到来人也不那么害怕啦!他到处胡说八道、谎话连篇的恶习也改了不少,王老板看在眼里,觉得自己实在是做了一件好事。几个月之后,王金生离开了这里,据说后来他发财啦!

【四】

四年之后,王老板正在家陪客人下棋,有位女佣给他送来一封信,信是写给王老板和凤姐的。信中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

王老板,凤姐:

当你们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了。往事不堪回首啊!当年,我是一个自暴自弃、心灰意冷、自怨自艾、自甘堕落的人。我现在能够小有成就,这都要感谢你当年收留我,特别应当感谢你的妹子。我认为,你的妹子是天下最美丽的女人,是她用高尚的心灵和言语感化的我。虽然她的外表凶悍,像一个悍妇,其实心地善良是个好人。事情是这样的:

那天你早晨谈业务走了之后,你的妹妹——凤姐,总是苦口婆心地教导我,她的谆谆教诲,我至今难忘。她不时地用她的大手和大脚打我后背,踢我的屁股,然后告诉我扫地应当怎样扫,怎么修剪花圃,怎么收拾拎水,怎样使用除尘器。这几个月以来,我没有一次把活干立正的,全是凤姐帮我收拾残局。她总是说,“即使我下地狱,也要被活焚烧,但形体不灭,痛感依旧,想逃又逃不了,想挠又够不着。”她又接着说,“你这个可怜的人呀,你活到世上没有一点快乐……”哎,她替我流了多少眼泪呀,耗费了多少心血呀!我的心灵渐渐地被感化了,我心中有个强烈的欲望:我想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有尊严的人!

还记得那次误会吗?那次,你以为你的那件睡衣是我头的,还大发雷霆,嚷着要把我开除,送入派出所。其实那不是个误会,当时我怕极了,那是真的。是凤姐替我解的围。凤姐扇了我两个耳光,告诉我:“人可以当乞丐,但是不能够去行窃。”虽然凤姐比较粗鲁,但是我不记恨她,她这是恨我不成材呀!从那以后,我决心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离开你们的别墅,我一边儿打工,一边儿自学写作。后来我还在《西安晚报》上发表了一篇短篇小说,名为《乞丐》。好了,就写到这里吧。最后留下一首小诗赠给凤姐:

凤姐的眼睛一点不像太阳,

她的唇不比珊瑚更红。

若发是丝,铁丝就生在她头上;

若雪是白,她胸膛就一片暗褐。

我见过玫瑰如缎,红里透白;

但她的双颊赛不过这种玫瑰。

有时候,我的凤姐吐出气息来,

也不如几种化妆品更让人沉醉。

我挺爱听她说话,但我很清楚;

吉他会奏出更加悦耳的声音,

同时我承认没见过女神在行走;

可是天哪!我认为凤姐比那些

电视上的美女更加迷人超绝!

您的勤杂工:王金生

看完这封信之后,王老板把这封信交到了妹妹的手里。愿好人一生平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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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月下的清辉点评:

乞丐,有很多种类型,而文中的乞丐是属于“凄惨可怜型”的,不是父亡母病,就是妻子,儿女的遭遇不测,总而言之,用凄惨可怜型的形状来骗取路人的可怜同情之心。而这个乞丐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好心的财大气粗的王老板,第一次相遇,曾慷慨解囊相助,第二次相遇,这个乞丐还是以相同的骗术,被王老板识破。于是王老板好人做到底,把乞丐领到家中,进行调教。乞丐并以此走上正道,真正的学会了自立,并在文学的道路上小有成就。其实,世界有那么多人在忍饥挨饿,还有那么多人的生活条件如此差,贫富悬殊还是如此之大。

文章评论共[12]个
希刺克里夫-评论

第一节写的是不是有点跑题了?我总觉得这篇小说场景的描写还不够,情节的衔接方面也不够自然。最后那段诗是模仿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的其中一首改的,改的不是太好。第四节排版的好像也不够好。人物形象的刻画也不够栩栩如生,血和肉不是那么太充实。at:2012年08月31日 下午6:42

Spring花开-回复克里夫对自己太苛刻了,很不错的小说呢! at:2012年08月31日 晚上10:51

希刺克里夫-回复这个倒是没什么,写作的本领就是把写的不好的地方删去的本领。这是契诃夫说的。 at:2012年09月01日 清晨6:29

Spring花开-回复有道理! at:2012年09月01日 晚上9:49

希刺克里夫-评论

第3节到第4节有些进展过快,结构好像有些散。at:2012年08月31日 晚上7:21

希刺克里夫-评论

或许第3节的结尾我应当写的充实一些,第4节应当换成在某一个地点巧遇,然后由那个乞丐王金生叙述4年后的故事。at:2012年08月31日 晚上7:44

月下的清辉-评论

晚上好。文笔不错,继续。at:2012年08月31日 晚上9:12

绍庆-评论

早上来拜读佳品,问好!(:012)(:012)at:2012年09月01日 清晨6:44

希刺克里夫-评论

接下来,我想这样修改:①用丧失人格、人见人弃的大加壳虫来取代乞丐。②第3节的末尾,我总想插入乞丐偷漂亮小睡衣那段的情节,但是我又编不出太好的情节。这样再第4节的那封信中,解释那次误会也会让读者一惊。就像欧·亨利的小说似的都是两条线,一条明线,一条暗线,最后交合:情理之中,意料之外。③场景烘托应当顺着人物的举止、言谈叙述出来,但是我的写景显的有些不自然、不够和谐、不够充实。④第四节的那封信,我想删掉,换成一段场景——比如舞会、宴会等社交场合——来单独叙述。⑤开篇的方式我想换成《百年孤独》的开篇方式。“丧失人格的大加壳虫在多年以后能否记得今天在西安街头的这幅情景,这一天,寒风凛冽,雪花零零落落地、飒飒地飘向远方……”总之,写大加壳虫一点点恢复人格,灵魂得到觉醒,心灵得到升华。at:2012年09月01日 清晨7:07

格子调-评论

行文流畅自然,故事励志积极向上,这个乞丐的故事蕴含道理。“我想要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有尊严的人!”从这里我们看到了王金生的醒悟。从一个谎话连篇不思进取的乞丐身份变成一个成功人士,因他受到别人的教化,而后懂得感恩,他曾经落败过,但他的后来值得我们为他竖起大拇指。at:2012年09月01日 清晨7:52

格子调-评论

问候朋友,要说一声不好意思,昨天刚审核了你的文章,写好了评语,网络出现了问题,一直断网,评语一直没发表上去,网络到今天才好。幸亏清辉姐及时补上了评语。at:2012年09月01日 清晨7:54

紫心草-评论

朋友的文章不错,继续努力啊!写作就是在不断的坚持中慢慢提高的,一嘴吃不了个胖子,朋友对自己真的是要求很高,令人感动。at:2012年09月01日 上午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