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散步<下文简称散步>者,游行也。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应该是常态的、从从容容的,但现在搞得太凝重,又太喧哗,更太稀少,像个奢侈品,想用它,既要看天色,更要看脸色。更要命的是在“游行”后面还要加上“示威”两个字,搞得像对抗。游行也好,散步也罢,本意无非是表达一种意愿,没必要剑拔弩张,应该和看到美女挤眉弄眼、暗送秋波一样,就是把心思告诉对方。
不知道是散步的机会太少,不熟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散步常常变味,走向了它的反面,意见没沟通,反倒增加了隔阂,像笨手笨脚的新郎入洞房,没上床先把蜡烛台打翻了,彼此索然无味,真的从散步成了散伙。
我有时怀疑这是小农意识的劣根性,历史上大多的农民起义军,常年做孙子做惯了,一旦得志,便不知天高地厚了,一样的掠人钱财、奸y*妇女、砍人头颅。为什么每次散步总是以砸汽车烧房子打人而收场呢?
但我们的教科书以前对这样的暴力倾向一直唱赞歌的。五四运动最出彩的是火烧赵家楼,多亏是那时烧,要是换成现在北京的房价,简直是价值连城了。有名的“一二七郑州铁路大罢工”,本来说好只是罢工、游行、谈调工资,吴佩孚也来迎接送,像对待贵宾一样。后来就变味了,烧房子砸东西,就差杀人了,于是吴大帅翻脸不认人,终于酿成血案。这两件事都被这个史那个史奉为壮举,载入史册,而流芳百世。流血便能芬芳,且能芳到永远。
前两天是邓公邓大人的诞辰,恰逢保钓人士在全国各地散步,看来邓公真的与散步有挥之不去的缘分。76年天安门事件,起因与邓公复出有关,那场面“花圈与汽车一色,泪水和火花齐飞”。先是定性为反革命事件,后来邓公上台了,给予平反,说是革命行动。还出版了一本有名的《天安门诗抄》,是英明领袖颜体字题写的书,其中的“扬眉剑出鞘”一句,至今好多人尚能脱口而出。若干年后,又有一次散步,不过太敏感,在此就不多说了。据说邓公在临终前提到它,具体内容不知道。但终究没能走出“散步--暴力--散伙”的轨迹,从此再没有戴眼镜的大学生举着“小平您好”的横幅到处散步,这不能不是当代史上的一大缺憾。好多年前,邓公相信后人有智慧能够处理好这个钓岛事情的,于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了,可惜后人不但没这个智慧,反倒出现了散步的局面,令邓公的这个生日过得并不愉快,只有等待再后的人了。
“扬眉剑出鞘”这是一句好诗,可与散步却未必合适。带着出鞘的剑散步,总有一点不伦不类,除非是侠士、剑客。然而,剑一出鞘就难免伤人。这次保钓散步也不例外,本是日本人占领了钓鱼岛,这剑锋指向小鬼子才是正经,可是最终把同胞花钱买来的日产车给砸了,这是什么逻辑呢?太平洋上被日本鬼子呼吸过的空气常常会飘进中国人的鼻孔,难道一刮东北风,大家就带上防毒面具吗?这简直是剑走偏锋。
剑走偏锋的不仅仅是那些冲动的散步者,还有那些冷静的看客。散步还没结束,某知名报社的雄文便出笼了,连枪夹棒打得人体无完肤,散步的只好回家睡觉,免得被“绳之以法”。我颇怀疑,人们还没走上街头,那大作的小样已经校对排版了。砸汽车只是少数人,是不是该叫所有的散步者买单呢?是不是从此就不该散步呢?前几年北方某一城市的一条狗,咬了一个高官的手指头,于是这个高官挥挥小指头,连夜把全城的狗屠了。史籍上记载屠城是屠人的,现在退化为屠狗了。经常会看到揪出贪官的报道,但从没听说把所有的官员免职的,看来以偏概全的做法是要分场合的。这篇评论中还有一句话初听起来很给力,但仔细一琢磨却又滑稽了。文中说“我们是法治国家,对每一件违法的事都会严惩不贷的”,日本人强占了钓鱼岛,惩了吗?未成年女儿被轮奸,母亲去上访却被劳教,当事人被惩了吗?小商贩上街卖菜给儿子看病,被城管打个半死,打人者被惩了吗?更别说严惩了?
为什么每次散步都会有一小撮人会借机制造暴乱从而授人以柄呢?研究民国史的专家告诉我们:“三一八惨案”中刘和珍们的游行队伍里,颇有几个揣着手枪的人---学生是不会有这精良的装备的,过去没有,现在还是没有;到南京下关车站情愿要求政府抗日的学生中,发现穿过制服在中统领薪水的特工。今天只要打开街头录像就能查出砸车者的身份,不必含含糊糊的说一些什么人受人蛊惑。
夫子曰:“学而时习之”,只有反复的实践才会熟能生巧,才会把活做得漂亮。散步也是如此,散步者要在不断的散步中学会散步;批准散步的人要多给公民机会,别总是给脸色;看客们也要学会看出门道,而不仅仅是热闹,况且散步本该是沉着的、从容的,而不是热热闹闹的。
201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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