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平等,这是善良者的善良愿望,实际生活中生命是不平等的。那么产生这不平等的根源是什么呢?
先说一件真实的事情。歌星张帝好多年前在《张帝问答》中问道:“假如母亲和妻子同时掉进水里,该先救哪一个呢?”当时以为是笑话,也就付之一笑。不曾想,最近安徽合肥出现了真实版的母亲、老婆同时落水的故事了,那位男子先救起了身边的妻子,接着又救起了稍远处的妈妈。妻子和母亲都获救了,本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可这条新闻一在网上发布,却招来了网友们的一片指责,跟帖中十有七八认为应该先救母亲后救老婆,理由是母亲只有一个,死了就永远没有了,老婆还可以再娶。
这种跟帖透露出来的文化信息颇值得玩味。在传统文化里,人从来不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平等的、具体的生命存在,而仅仅是某个集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价值大小取决于在这个集体里的地位。上文的“母亲只有一个,妻子可以再娶”的高论,就是从家庭角色来考量问题,而不是把每个人作为鲜活的生命看待的。这种对生命的差异化对待、对生命平等本源的藐视,使得中国的所谓孝道已然走向了它的反面,成为家庭成员不平等的罪魁祸首,甚至沦为杀人的工具。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便是典型的杀人案件,但却被历代的人们所津津乐道,奉为经典,奉为学习的榜样。
不但家庭里如此,社会上更是如此。在社会中,由于等级更加明晰、森严,生命价值的差别就更大更明显。这就是为什么皇帝出门要警跸,要封街,县太爷出门要鸣锣开道,而老百姓出门啥仪式也没有。许多年前,某会场发生火灾,广播里高声命令:“让领导先走”,正是这种文化的遗韵。雷锋同志值得人们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甘情愿的做一颗螺丝钉,就是把自己永远定位于小人物的角色,这自然是那些大人物所喜欢的。
这种伦理准则古人理解比我们深刻、精准,用“亲亲、尊尊”四个字就完整的表述了。“亲亲”就是爱自己的父亲、母亲,“尊尊”就是尊重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这样的文化熏陶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样的文化背景里,人人平等又从何谈起呢?
201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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