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律和谐律绝诗,严依格式仄平持;
探寻拗救何时火,今日流传补漏篱。
拗救。
律绝诗,盛唐流传下来的近体诗格式,既要严格依照格律(总格式16)、又要押韵,写好却是不容易;只要我们严格遵照流传下来的平仄排列格式(且押韵,平水韵、新韵均可)书写,就成功了99%,剩下的就是意境、用词、美感、意味了;多加创作就会成功的。
我个人认为:前人流传下来的16种总格式是集音律和谐之大成,最具美感的。16种总格式,细分呢有几百种格式,如此多的选择,难道还不能满足作者的安排吗?
独出心裁的平仄排列格式,其实就是律绝诗格式之外的自度模式,严格的说已经出了律绝的范畴了。近现代以来,出现了律绝诗格式的一种新情况:那就是自度平仄的概念化----拗救,登堂入室的成为了律绝诗的一种格式之外的特例,并且发明了诸多似模似样的规定;不可否认有其音律的合理性,但更加牵强,实质是自度,却偏偏向律绝上靠。然而,木已成舟,目前已经十分流行;我不置可否,但有必要列举一下我所掌握的拗救概念和内容,希望大家参考、加注、丰富,互相交流为重:
格律诗中的拗句和拗救
谈起拗句和拗救,初学旧体诗词的朋友常常感到茫然,所以经常有博友问起这个问题。拗句和拗救之所以让初学者感到茫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拗句和拗救都规定得很具体,让人觉得不胜其繁。其实,如果系统梳理一下,掌握起来就容易多了。
拗句,简单地说,所有不符合格律的句子都叫做拗句。但并不是所有的拗句都可以进行拗救。事实上,只有极少的几种情况是可以拗救的。
拗救,其实就是针对几种特殊拗句进行补救。拗句和拗救,极大地拓展了格律诗的用字范围,大大增强了律诗句子的灵活性,从而提高了律诗的表现力。
下面就对拗句和拗救进行一下简单的梳理:
一、“平平平仄仄”有一个变化,可以变化为“平平仄平仄”,象律句一样正常使用,可以当成律句的一种特殊形式,不算拗句。
在王力教授的书中,提到这个问题时,强调了“一般用于第三句和第七句”,但在《汉语诗律学》中,王力教授还列举了前人把这个句式用于其他位置的很多例子。
二、“平平仄仄平”中,如果第一字用了仄声的话,就犯了孤平,第三字就必须用平声进行补救,即变成“仄平平仄平”,这种情况叫本句自救。
三、对句相救,出现在“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对句子中。分以下几种情况(箭头后面的为拗和拗救时的平仄情况):
1、出句第三字该平而仄。这属于半拗,可救可不救。若要补救,则:
出句:仄仄平平仄 --> 仄仄仄平仄,
对句:平平仄仄平 --> 平平平仄平 (第一字平可仄,下同)
2、出句第四字该平而仄:
出句:仄仄平平仄 --> 仄仄平仄仄
对句:平平仄仄平 --> 平平平仄平
3、出句第三字和第四字均该平而仄:
出句:仄仄平平仄 --> 仄仄仄仄仄
对句:平平仄仄平 --> 平平平仄平
在以上三种情况中,如果对句第一字用仄,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这时,一个平字,就补救了本句的仄和出句的仄,这种情况叫做一字两救。
四、拗句和拗救,在一首诗里面一般只出现一次。这个原则很重要,可惜往往被很多人忽略掉。笔者见过很多有一定功底的诗词爱好者不注意遵守这条规则。
综上所述,律诗中的拗句和拗救问题,可以更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四条:
【1】“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
可理解为律句的一种特殊形式而正常使用,不算拗句。
【2】“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平”
本句自救,以避免孤平。
【3】“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出句第四字或第三、第四两字均仄时,对句第三字须用平声补救。
仅第三字用仄时可救可不救。
对句用“仄平平仄平”时就是一字两救。
【4】拗句和拗救,在一首诗里面一般只出现一次。
注:拗救还有连个最重要的共性规定:第一,一三五字不论、二四六和谐;第二,上下句的对字平仄相对和谐。
通过以上整理,拗句和拗救问题就变得简单明了了,希望能对初学旧体诗词的朋友有所帮助。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各位师友指正、加注、丰富、交流,以利统一标准,更好的服务。
-全文完-
▷ 进入马盛舜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