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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死要面子活受罪”看风景的人

发表于-2012年08月14日 早上8:40评论-0条

“死要面子活受罪”,是流行在咱乡间的一句俗话,主要是批评乡村中那些爱慕虚荣,不顾一切大讲排场的人。

请看以下事实:在一些经济发达或欠发达的乡村,“丧事喜办”、“丧事大办”已蔓延成风。一些在村里自认为有脸面的人,为了在乡邻和亲友面前挣得“面子”,一旦“丧事临头”,往往把大操大办作为“露一手”的机会,不顾自己的经济实力,大肆铺张,大讲排场。凡沾亲带故的七姑八姨,诸亲六眷一概请来,以示死者之“福”;披白挂素,焚纸化钱,以示生者之“孝”;吹吹打打,诵经念佛,以示其“诚”;山珍海味,举杯邀盏,以示其“阔”。如此一折腾,死者有了“光彩”,活人也挣到了“面子”,然而,屈指一算,血汗钱花去数万元,甚至落了个囊中如洗,债台高筑的结果。

其实,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作为后辈,适当费些钱财,为先辈举行一个简朴的葬礼,既示悼念,又尽孝道,本也无可厚非。一旦为挣面子而竭尽铺张,则大可不必。虽说这些年我们的物质生活充盈了不少,吃的穿的也好了很多,但生活富裕绝不能成为追求奢侈的理由,更不能成为铺张浪费的借口。

要杜绝“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全社会,必须大力提倡节俭这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节俭视为治国之道、兴业之基、持家之宝,每个人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的把节俭之风发扬光大,惟其如此,“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现象方可休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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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死要面子活受罪”,爱慕虚荣,不顾一切大讲排场,最后伤的还是自己。
把节俭视为治国之道、兴业之基、持家之宝,每个人都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现象方可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