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被遗忘的果子孤云退士

发表于-2012年07月24日 下午5:38评论-6条

一 

我走出大山的那一天,场面十分感人。来送我的亲戚朋友几乎堵住了那整条泥泞不堪的环山小路,他们说,我是第一个走出山的大学生。虽然我所考上的大学并不是什么名牌,但已经足以让这个小村庄兴奋地敲锣打鼓。我的家人收到了来自村里各个角落的祝福。来祝福的人里,有要高价买我的复习笔记本的,也有偷偷打听我家祖坟的风水布局的。我都没放在心上。

临走时,我傻兮兮地看着父母。他们的眼神中充满了期待,当然也有着浓浓的伤感。奶奶孤单地拄着拐,伫立在风中,笑着望着我,那从未干涸的双眼后面,我看到了深深的牵挂。那是以个长辈对时间的恐惧,我知道她老了。我忍住了强烈的情感不让场面过于悲伤,直到我看见果子的那一秒,内心积聚的所有柔弱,一齐喷薄而出,化作泪水,淌在脸颊上。

果子是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一起长大,从光屁股打打闹闹,到一起上学放学回家,直到我顺利考出大山,而果子由于家里太穷,而只能辍学。我们很自然地在一起,没有理由,就好像亲人一样,永远默默地陪伴在你身边,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所以,打小,我就认为她一定是我的老婆。

她低着头,也不说话,时不时地抬头看看我。那样子让人怜爱,也让人不解。我试图探知她想要说些什么,可是此刻任何话语都显得苍白。我抹净了脸上的泪痕,笑笑说:“等哥回来。等哥毕业了,赚了大钱,回来找你。呵呵。”

听见这话,她瞬间掉泪了。

我不知道的是,我随口抛下的这个承诺,在这个女孩的心底,已经悄然生根。

出了山,进了城。满眼是高架桥、摩天楼、车流、人海。感觉路上走着的人们明显没有山里的人友善,而是眼神中充满了戒备。道路上不停地听见急刹车的声音、鸣笛的声音、争吵的声音。那些声音尖锐而刺耳,想躲也躲不开。

来火车站接我的学长对我很好,提行李的提行李,递水的递水,照顾的无微不至,就差拖了鞋袜上来给我踩背了。被他们这么一伺候,我也就放松了警惕,在学校的大巴上倒头便睡。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孑然一身。大巴不见了,行李不见了,就连那一纸最重要的录取通知书,也不见了。我的眼神空洞洞的,半天没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有了通知书,我知道我在这个城市已经没有了去向。我不停地问路,在确定了那所学校的准确方位后,花掉了身上仅有的钱,来到一个荒凉偏僻的郊外。晚上的路灯很暗,看不清那所学校大门的清晰轮廓。我忐忑地走进学校。那老师在听了我的遭遇后,似乎动了恻隐之心,一路热情地替我办手续,挂失通知书,然后在交学费的时候,那位老师终于收起了笑脸。因为我身无分文,并且连给他所谓的“挂失费”的钱都拿不出。好在,我在他的帮助下顺利入学了,所以我一直把他放在心底感激,并且一直为自己没有及时报答他而耿耿于怀。

就这样,我进了大学,开始了校园生活。

大学里的校园生活没有中学那么紧张。我每天很早很早地爬起来,晨跑,上课,帮同学点名,然后赶在饭点之前买好一个宿舍的饭。晚上,一个人孤单地坐在自习室,若有所思,亦若有所失。我想到了父母,想到了乡亲们那一张张朴实的脸,也想到了果子。想到她的小虎牙,黄黄的,像是含了一嘴的包谷豆。想着想着,我笑了。

开学一周后,惨无人道的军训开始了。当然,“惨无人道”是宿舍其他人对军训的看法。对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农民娃来说,每天站军姿走正步和下田种地回屋搬砖比起来,真的是轻松很多了。军训的教官很严厉,严厉到有时候喜欢无理取闹。他喜欢在我站军姿的时候嘲笑我,笑我眼睛长得斜,鼻子长得塌,嘴巴还有点歪。笑我腿并不拢,皮肤粗糙,“跟农民一样”。他不知道我真的就是农民。只是他当着全连的人这么说,让我有些受伤。不过我还是尊敬他的,我亲眼看见他对连里的女生特别好,晚上还主动把一些女生约到花园谈心。我相信只要真心对人,所有误会都会冰释。军训结束,那教官走的时候,我很有诚意得笑着,冲车窗里的教官挥手送别,虽然教官只看了我一眼,就很不屑地把目光挪到那些女生身上了,但是我依然很想念他。

军训过后,我找了一份兼职。在大学城商业街的一隅,一个烤肉摊里打零工,每天晚上赶到那里去,端端盘子,数数签子。这之间发生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因为烤肉摊的价钱都是根据竹签的数量决定的,很多学生喜欢占小便宜,把一堆签子塞在桌子下的缝隙之中,直到那桌子被塞的高低不平。这件事被那个恶狠狠的老板娘知道后,便赖到了我头上,不仅抽了我一顿鞭子,还扣了我一个月的工钱。我很委屈,但是我看那老板娘一个人在外打拼,无儿无夫的,很不容易,于是连远走高飞的决心都下不下去了。还有一次,城管突然驱车驾到。由于事情太突然,我一边手忙脚乱地收桌椅板凳,一边去拦着那些传制服的叔叔们,求他们不要对客人动手。那个夜晚使我的某些思想悄然改变了。起初,我以为穿制服的叔叔们都是和蔼可亲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当我看见他们出现时人们眼中流露出的恐惧与躲闪,当我被他们中的某一个壮汉掀翻在地拳打脚踢,那一粒粒碎酒瓶渣子深深刺痛了我之前的所有幻想。

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在坚持做完那份兼职后,我迎来了大学的第一个假期。老板娘用薄薄一叠百元钞票指着我的额头,大声地欢送我,要我立刻从她眼前消失。

大学给我的第二个印象就是,这不是一个学习的地方,而是一个很好的恋爱场所。我知道“谈感情伤钱”的真理,也还记挂着果子的好,所以虽然很羡慕那些校园情侣们手牵手的样子,但是我依旧告诉自己,弱水三千,我只有果子就够了。

但是随着荷尔蒙的旺盛分泌,我越发觉得与脑海中不断勾勒的果子的小黄牙相比,校园里那些白花花的大腿和高耸入云的丰胸更令我激动。这或许就是青春期特有的少男情怀吧。我渐渐忘了给果子写信,到后来,干脆告诉果子大学里的生活很忙碌,没时间再写信给你了。那之后,果子依然会定期来信,自说自话地鼓励我,安慰我,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她的文化程度有限,所以我看她的信十分吃力。那内容干瘪而无聊,以至于最后我收到信后就会扔在一边,不再过目。

然后我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

这场暗恋本来可以很美好,因为或许没有结局才是最好的结局。可惜,我听信谗言,在同宿舍的某个好友的吹捧之下,自信心膨胀过了头,花也没准备,礼物也没买,就这样没头没脑地空手出现在晚自习的教室里,把一张歪歪斜斜地写满深情的简短纸条通过几道关卡送到了她的手里。

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孩,很会打扮。特别是她穿裙子的时候,走起路来摇曳生姿,最是动人。但我不知道,有时候越是漂亮的女孩,越不懂得怎么拒绝男生。也许是她们拒绝惯了,也许是她们自恃过高,矜持有余而礼貌不足。我完全没有料到她把纸条直接递给了她的同桌,然后授权她同桌大声朗读出来。那声音里,有着这个城市特有的刺耳。全班都笑了,那是嘲讽的笑。

想追我?下辈子都别想。长这个样子,二十岁的年龄四十岁的外观,除非你富到李嘉诚那个地步,否则你让我拿什么为你浪费我的青春?这是那天晚上她在qq上的签名。一时间,她炒红了自己,还接受了校报的采访,大谈她是怎么被一帮子“屌丝”骚扰的。她说这个世界癞蛤蟆太多,天鹅已经不堪其扰。

那一刻,我觉得我被欺骗了,但是我依然不生她的气。毕竟那是我选择去暗恋的女孩,是我第一个主动去追求过的女孩。我依然祝福她能够开心地找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那个姓“高”名叫什么“帅富”的男孩子。

也就是那一刻,我的人生观改变得翻天覆地。我知道我需要钱。

我看见宿舍的朋友和女孩子聊天,用的都是手机。我没有手机,在山里的时候,我连电话是什么都不知道,更别提手机了。我想,谈恋爱应该要有一部手机吧。于是我摸出了老板娘给我付的八百块的工钱,决定凑够了一千,去买一个好一点的手机。

我破天荒地写信给果子,说我混不下去了,要她寄点钱给我。结果,一个月过去了,就在我以为她大概不会寄钱过来的时候,她的钱终于寄过来了。展信,她说那是她过去一年背山货拿到县城去卖攒下的一点钱,不多,只有六百。希望我省着点用。她很想我。

经过一个来校园宣传新品牌的手机商的介绍,我被带到离学校不远的商业街里,那有一家专门做手机厂家直销的店面。他们详细地为我讲解他们的手机有多么多么好,可以干这个,可以干那个。我拿在手里,问,为什么没有按键,显示屏要这么大有什么用?导购小姐们似乎知道了些什么,相互挤眉弄眼地笑了笑。然后问我准备买一个什么价位的。我说,我要买一个不超过1400元的,因为我只带了1400。导购小姐的热情瞬间被点燃了,对我说我手里拿的那个正好1400,并且功能强大,特别抢手。经不住她们的一番软磨硬泡,我下了下决心,决定就买那个只有屏幕的手机了。

回来以后,我在电视上经常见到那款手机,不同的是,我的手机比电视里那个要高级一些。我的可以同时插两张电话卡,电视里那个,据说连电池都没法换。为此,我像是捡了大便宜一样高兴。经过一番研究,我终于学会了用那个屏幕来完成打电话、发短信等等简单的动作,然后准备像同宿舍的舍友炫耀一番。看了我的新手机以后,舍友们一致认为我被骗了。我想,他们或许是嫉妒,或许是瞧不上我这1400的价钱(他们用的都是3000多的手机)。我当时每天都沉浸在幸福之中。

毕业,我有了个工作。这份工作说起来十分轻松,据给我介绍工作的那人称,只要卖力,月入五千不成问题。五千块钱,对见识不多的我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可以说,我这辈子都没有一次性地见过这么多钱。之前在学校,交个学费都要一拖再拖,拖到后来接受了管财务的老师的热心建议,改成了分期付款。我以为负担小了,其实是利息多了。

这个工作不用坐班,一经培训就可以立马上岗。任务是每个月制作并贩卖一定数量的签字笔,完成任务后多出的签字笔归自己所有,可以任意买卖。前提是,缴纳三千块钱的培训工本费。我拿不出那么多钱,这时候我想到了老家有个叫果子的女孩,她可以不求回报地为我提供一切帮助。于是我再次提笔,,给她寄去一封求财信。

果子很为难,但是她还是义无返顾地帮了我。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千五百块钱。据说这是她东借西贷凑齐的,还动用了家里的存款。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的恩情。

我拿着一千五百块钱,来到那个公司的办公总部。谁知那里大门紧锁,地上蹲着个二十岁左右光景的男孩,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他偷偷看了看我,仿佛是在确认什么。我问他,这家公司的财务室怎么走。他瞬间哭了,哭的很伤心,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浩劫。他说,这家公司倒闭了,他的爸爸,也就是公司的老板,已经被警察送进了看守所。

我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他很可怜。他说,他急需钱,他要去看守所把爸爸捞出来。那种悲戚戚的眼神,让人顿生恻隐之心。我心软了,我能够体会到他那种丧失亲人丧失靠山的感觉。于是我二话没说,把果子寄来的那一千五百块钱通通给了他。

之后,他音讯全无,我也自此一穷二白。

从此,我明白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如果谁无缘无故地对你好,那一定有诈。要么,他是有求于你;要么,他是在骗你。在经历了这些年这些事后,我知道越是真心待人,越是容易放松警惕,堕入陷阱。所以我变了。

我变得圆滑了,变的事故了,变的和以前那些骗我的人一样狡猾,能学会骗别人了。重要的是,我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负罪感,而是觉得理所应当。书本上告诉我们,成长就是这样。接受现实,然后享受现实。我学会了做假税收的票,然后进了一家黑心的企业,天天吃着招待餐,日卧金樽前,夜伏美女膝。日日夜夜无穷匮也。我心安理得地躺在一个又一个女人的肩膀上打盹,然后在太阳将要冲出地平线的时候,穿起一身笔挺的人皮,继续装模作样地混迹于商场酒肆。

这一年,我的住址一直在变,而果子为了找到我的音讯,经常急得把信纸染湿。她买了一个百来块钱的手机,硬是对照着《新华字典》学会了写短信。刚开始为了省钱,她傻傻地以为字写的越少越便宜。后来相思成灾,她已经不再计较什么话费了。她告诉我,她在县里找了个端盘子的工作,手上有了些钱,她决定攒够了座票钱,就来城里看我。

我以为她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她真的出现。

她出现的时候,很不合时宜。

这一年,我有了新的工作,事业更上一层楼。之前收了我一千五百块钱而翻身的那个男孩,现在俨然成了本市最年轻的创业成功人士。我被他招到公司里,给了份油水丰富的职位,过起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于是,正当我与我的不知第几任女友缠绵悱恻的时候,果子敲响了我的豪宅的铁门。

我的女友去开门,然后冷冷地问果子,你是来竞聘保姆的吗。果子脸上写满了失望,但她还是咬牙说,是。

之后,果子真的在我家住了下来。白天扫地擦桌,晚上烧水做饭。女友总向我抱怨,果子做的饭好难吃,一股子农家气息。我当场怒了,一巴掌扇了过去,打的女友翻倒在地。那天狂风骤雨,果子惊恐地望着我,也不敢上前阻拦。我让她滚,越远越好。她终于蹦出一句话,彻底提醒了我。别忘了,你的工作是我哥给的。要我还是要她,你自己挑。

那晚,我想了很多。我想,我奋斗是多么的不易。让我轻易说放弃眼前的荣华,我做不到。我还是和女友和好吧。明天,陪她去逛逛街,去旅旅游,然后随便找一个理由,打发那个叫果子的女孩回老家。

就这么办!

第二天,果子没有等到我开口,就自己提出了回老家的愿望。

好吧,这是你的工资,还有,这些年我欠你的所有钱。

不用了。我不要。

我惊讶地望着果子,惊讶她为什么不要这些钱。那些睡在我身边的女人,哪一个见到钱眼睛不放光的。而我在果子眼中,看到的只有落寞。

我要回老家了。那年,在村口,就在村口,有个人和我的约定还没有完成,我要回去等他。

村口,约定。这些熟悉的场景勾起了我的回忆,和久违的温暖。往事像是过电影一样,出现在脑海中。我依稀看见当年的我,也曾善良而卑微、一无所有,十足一个穷小子。而那穷小子背后,始终站着一个较小的身躯,为我加油打气,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帮我度过难关。我似乎看见果子羸弱的身躯,背着满满一筐山货,吃力地走在山间小路上。我瞬间读懂了眼前这个牙齿黄黄、身材板板的女孩,同时也找回了那个真实的自己。

我都听说了。我妹妹她任性,骂了你朋友。别往心里去啊。你对我有再造之恩,我不会让你走的。相反,我今天还要提拔你……

老板,不用了。

什么不用了?

我笑笑,仿佛经历了一场蜕变似的,递上一封工工整整的辞职信。然后如释重负地关上门,彻底消失在这个城市之中。

我知道老家的村口有个女孩在等着我,不论我生或死,贫或富,她都曾不离不弃。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孤云退士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审核:绍庆推荐:绍庆
☆ 编辑点评 ☆
绍庆点评:

我和果子从小青梅竹马,是她送我走出了穷村庄,上了大学。在学校里。每逢遇到困年的时候,果子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他永远坚守者那份情、那份爱,那句承诺。
我走上了工作岗位,思想波动很大,当果子来到单位找我事,我却是另一番心情。
良心发现,我辞职了,我知道老家的村口有个女孩在等着我,不论我生或死,贫或富,她都曾不离不弃。

文章评论共[6]个
郑佳仪-评论

拜读问好!!(:012)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7:03

孤云退士-回复谢谢,看到你名字想到了《那些年》里的沈佳宜,你一定也是个让人怦然心动的女子。 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10:54

盈盈波光心生爱-评论

这篇小说写得很真实,现实生活往往使人迷失,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它拷问着每个人的良知,见惯了圆滑和事故,才发现淳朴其实是很珍贵的。主人公找到了他认为正确的选择。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7:31

孤云退士-回复多谢评论!小说虽是杜撰,但感情却是真的。我身后确有这样一个女孩,所以本文为他而作。(当然我可没有文中的“我”那么不堪,人家还是处男捏) 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10:51

绍庆-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8:11

孤云退士-回复又见绍庆君,谢谢你的编辑! at:2012年07月24日 晚上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