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蒙疲惫地靠在椅子上,面前摆放的是一沓卷宗,是关于莱恩的犯罪档案和警察取得的鞋印石膏模型照片。他已经看了三遍了,还是没有找出任何头绪,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思索, 事情似乎很清楚:现场只有莱恩一个人,鞋印又完全吻合,他也没有任何不在场的证据。但法庭只相信证据,一切辩白都必须有证据证明才行。
莱恩是一名公园设施维护员,据他所说案发当晚他确实是被大雨困住了,根本不知道尸体是怎么回事。由于尸体是第二天才被人发现的,凶手可能留下的所有证据都已经被大雨清除掉了。警方在现场只找到一个陷在泥土里的鞋印。于是警方立即对现场一平方公里的范围展开搜索,却只发现莱恩一个人声称自己是被大雨困住了,没法回住所,所以才等到现在雨停后准备离开,根本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警方叫他把鞋子脱下来,与案发现场取得的石膏模型做比对,竟完全吻合。
虽然这种款式的鞋子有很多人穿,但大小相同却又是同时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可能性非常小,因此,莱恩被捕了,法院以谋杀罪判处他死刑,再过一个星期就执行。格雷蒙凭着职业上的判断,他还是觉得有一些疑点,但又说不出问题具体出在哪儿!于是他请求把卷宗拿回来仔细研究。
格雷蒙的目光从卷宗上移到那石膏模型的鞋印照片上,鞋印?他突然激动起来,自言自语地道:“对,能救莱恩,证明他清白的恰恰是这个警方起诉他的关键证据--鞋印。格雷蒙翻阅卷宗发现,案发第二天警察到案发现场收集采取证据时天已经晴了,天晴的时候,阳光直接照射到土壤,在泥土变干的同时也会使留在泥土上的印记收缩,一双四十码的鞋印,大约会收缩半码。因此,如果鞋印模型和莱恩的鞋子完全吻合的话,只能说明莱恩是清白的,凶手穿的应该是比莱恩大半码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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