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7月13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全市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推进会”,会议明确将全面推进全市宾馆酒店、中西餐厅等为流动人口提供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工作,明确要求此类场所必须安装互联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据了解,安装该系统将由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自行承担费用,对拒不执行安装工作的单位最高将罚款1.5万元。
对此,长沙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网络管理科科长唐新国介绍说,非经营性上网服务场所指宾馆、休闲会所、中西餐厅等,上网都是不要出示身份证的,这一块监管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多网民在这些场所随意上网,发布一些有害信息。公安机关按照互联网管理条例,将这一块纳入管理范畴实属正常。“审计系统是一个硬件设备。它相当于一个记录者,如果网友发布有害信息,通过审计系统就能监控到。网友正常上网时,公安机关不会对其进行干涉和查处。如果牵涉到案件,公安机关会通过相关审批程序,调取审计记录。”
长沙公安为何要这样做?我想,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 巨大利益存在
长沙市公安强制要求各大宾馆、茶座、休闲会所、中西餐厅等场所安装上网监控系统,费用由被安装单位自行掏付。而被指定有安装资格的软件公司与公安部门背后的利益链分配没人知道。这些软件公司是由公安领导一手指定的,而非由各大宾馆、会所等单位代表推选出来。有安装资格的公司受命于公安领导,只对公安部门负责,不对被安装“上网监控系统“的单位负责。公安这个以“保卫国家利益”所作出的决定,其幕后达成交易的故事是无法向世人公开的。
二、 每一个流动上网者都是一颗隐性的定时炸弹
长沙市公安负责人反复强调说:“这一块监管存在很大的漏洞,很多网民在这些场所随意上网,发布一些有害信息。”此话如此理解?意思很明了,每一个流动上网者都可能是一颗隐性的定时炸弹,随时随地会对这个“和谐社会”产生破坏作用。安装上网监控系统就是起震慑作用,让好人继续上网,让坏人害怕上网。在公安或政府某些领导眼里,“坏人”就是对党和政府、对社会和国家心存不满、欲意报复之人。
“定时炸弹”是如何产生的?由于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贫富巨差,以及特权者们与崛起的富贵集团势力相勾结,狼狈为奸,巩成新的联盟战线。那些弱势群体面对恃强凌弱的对手只能一再忍气吞声、欲哭无泪。“坏人”就是由那些原本善良穷人因长期受压抑,最终铤而走险,走上官民对立道路炼成的。他们天生不是坏人坯,但他们在互联网上发表各种不满言论就是对党和政府不满的表现。他们会为报复社会而采取各种极端行为,散发各种极端言论。要知道,在盛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凡是对党和政府不满就是对社会和国家的不满。在“党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党”的当下,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表不满言论和不良信息,就是敌意行为,“敌意是等待着报复机会的愤怒”(古罗马西塞罗语),说有多严重就有多严重。
三、如果有“群发事件”,地方警力就显严重不足
长沙公安加快推行“上网监控系统”,其实不是担心网上有个别网民发牢*、骂山门,而是担心如果有“群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互联网立即会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发布不良与不利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甚至会危害到国家政权的安全。为防患于未然,长沙公安不得不受命下此决定。
何谓“受命”?事实上,面对互联网每天海量般上挂的信息,24小时负责监控的网警早已是力不从心了。即便是有着超强功能的预防和过滤“非法关键词” 的“长城盾软件”,面对排山倒海扑面而来的信息也是鞭长莫及。当中央一再要求将“维稳任务”作为各地地方政府第一头等大事来抓时,长沙公安受命于市委指示,从忠于党的事业和捍卫党的利益立场出发,就显得不足为奇了。既然不用政府掏钱,警力不足的问题又能迎刃而解,岂不是两权其美的办法?纳税人每天要为自己默默买单,再多买一次单又如何?
长沙公安为显办事民主、透明,特召开此次“发布会”。我想,它一定会引来全市有良心市民的非议。非议的理由很简单:互联网上确有那么几个人披上不同的马甲,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时间发表了不良或不健康的信息,而相关部门却搞一刀切。在“三兴”旗帜下(兴师问罪、兴师动众、兴利除弊)全面出击,并将人们对“三公经费”的关注目光转移到“三兴”上。这样的抉择说明什么?说明每个流动上网的网民可能都是“坏人”。这,无疑就是长沙全市市民的羞辱。
平日不做亏心事,夜里不怕鬼敲门。长沙公安此举让我想起深圳公安于“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召开前后对各大宾馆、会所、茶室等单位的服务器进行悄悄安装监控软件之事。我是怎样发现的呢?大会开幕前几天,我住在深圳一家宾馆,上网只能游览,不能发文字和图片。改用我自带的无线上网卡,问题就解决。我当即叫服务员把网管叫来。网管是个小年青人,面对我的责问一下子脸很红,说全市宾馆的服务器都是这样滴,与公安那边的服务器同步相联了。我抗议!立马退房,退掉招待所,改落住五星级(大约是五星级,四十层左右高)的“华强大酒店”,不能上传文字和图片的问题立马解决了。大会后,深圳公安因此发明及做到了“五个不发生、四个确保、三个满意”,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深圳公安没大张旗鼓借媒体公开表示说:每家宾馆和会所;每台服务器都必须强制安装“上网监控系统”,违者将罚款。如果深圳公安公然这样表示,那么“世大会”必招来轩然大波。
有山就有谷,有矛就有盾。长沙公安作出强制要求各酒店安装上网监控系统,那么我想,上有政策下必有对策。各家宾馆、会所、茶室等一定会采取变相办法来应对。比如,你来检查,我拆电脑。或者把服务器关了,只留前台处的结账电脑,看检查人员如何说?
再,公安负责人说,违者将最高罚款1.5万元。请问:这尺度如何订?罚150元与罚1.5万元区别又在哪里?罚款标准制定了吗?是关起门来由领导拍脑袋画圈来制定,还是交日后交人大代表讨论?更或者为此召开民意听证会,讨论罚款细则。这一切能做到吗?如果做不到,那么长沙市民有权向公安部门行施问责权吗?
又再,公安部门能否督促软件安装公司每年公布在全市多少台服务器上装了此软件?利润是多少?纳税人付了钱,是否有权知道这钱的流向?还有,那些若被罚款的单位是否有权知道公安对于罚款收入是按月上交财政国库还是到了内定额度再上交?公安对此是否有无义务每年公告一次?如此以上所述一切都未准备好,那么长沙公安在长沙市民眼里是否有滥用职权之嫌呢?
古人说:“原浊者流不清,行不信者名必耗。”长沙公安没经民意讨论就仓促作出决定只能说明一点:互联网是党领导的互联网,必须听从和服务于党的事业,并为党的事业鸣锣开道和歌功颂德。这是“天下为党”(而非孙中山提出的“天下为公”)的理念在作怪。
不要搞错,没有全体网民向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交纳天价入网费(比如我每月向中国电信交纳199元上网费,签约二年),中国互联网事业能有今天的辉煌?作为垄断行业的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已遭全体网民的讨伐,我衷心希望不要再有类似“互联网是我的”的荒谬现象出现。否则,全体网民一定会说:“吾呸!”
毕竟,法国学者拉罗什福科所说的“我们不能宽慰自己被敌所欺和被友所叛,但却常常满意于自欺自叛”时代将过去,有独立思想的新生代正在崛起。
201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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