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千千万万个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走出家门, 到城市打工赚钱。由于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观念和中国家庭特有的集体型 特征(即夫妻双方在考虑问题时不是从个人出发, 而是以家庭为单位, 实现家庭利益的最大化 ), 大部分已婚妇女留在家里从事生产劳动、料理家务、照顾老人和小孩。因此一个被称为农村留守妇女 的群体随之出现了。农村留守妇女为家庭的幸福和农村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并为此作出了巨大的牺牲。然而她们却处在弱势地位,生产、生活和精神的三座大山重重地压在她们瘦弱的肩膀上, 她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 使她们陷入了深深的困惑和矛盾中。
一、农村留守妇女的困惑
农村大部分已婚女性由于各种原因而留守农村, 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坚强后盾, 她们不仅要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 还要肩负起料理家务、赡养老人和照顾孩子的重任。来自生产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往往令她们不堪重负。更为严重的是她们还要承受着各种精神上的压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繁重的体力劳动。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一些落后地区特别是几个劳务输出大省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部分都外出打工了, 那些留守在家里的妇女便接替了丈夫, 成为农业劳动的主力军。以前人们常说: 妇女能顶半边天 。现在由于丈夫们都外出打工了, 家里的一切事务和农活都留给了妇女, 她们的劳动强度大大增加了。留守妇女们一个人就挑起了本应由两副肩膀分担的耕种责任田、抚育孩子和赡养老人的重担。在生产和生活中, 她们整天都在忙忙碌碌,遇到了许多困难, 特别是在农业生产方面。据调查65% 的农村留守妇女认为自己在丈夫外出期间遇到了困难, 其中 57%的人认为最难的是农业生产。农忙季节, 农村妇女们干起活来起早贪黑, 中午不离地是常有的事。有的农村留守妇女一年中总要累病好几次。而家人生病对于农村留守妇女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困难, 仅次于农业生产。总之, 来自生产和家庭方面的双重压力往往令她们不堪重负。在留守家庭,养殖业,种殖业全由留守妇女一人打理。如:炎刘镇李桥村西郢队的黄秀华,今年32岁,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她一人带着两个孩子,还种18亩土地,养4头猪,30多只鸡,年收入达3万多元。由于常年劳作,30多岁的人看上去有40多岁,并且精神状况也不好。
2、婚姻遭遇很多的难题。
在丈夫长年在外打工的过程中, 农村留守妇女含辛茹苦地守好后方 : 种田看家、照顾孩子和抚育老人, 让丈夫们在外安心打工赚钱。令人感到遗憾和痛心的是, 她们中的一些人却不幸遭遇婚姻的红灯 。随着民工潮的兴起, 农村家庭日渐空心, 因长期的分居, 夫妻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少, 双方缺乏交流与沟通, 感情日渐疏远。再加上许多男人在外面打工, 耳濡目染了许多新鲜事, 有了不少的现代新意识。回到家中, 面对妻子因过度操劳而日益苍老的容颜和为琐事的唠唠叨叨, 总觉得妻子没情调、没素质。久而久之, 必然导致家庭失和, 甚至出现了一些家庭暴力。还有城市生活的丰富多彩,一些男人赚了钱, 经不住诱惑, 在外面渐渐有了第三者, 就抛弃了留守家中的糟糠之妻。据炎刘镇司法所的同志介绍,近年来由于打工导致家庭解体的个案逐年上升。并且只要一方提出离婚,大多不可调解,因为另一方有了第三者。在这些离婚个案中,大多数是男方在外打工而变心的,当然也有少数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据炎刘镇司法所的同志介绍,近两年,我镇仅在司法部门立案的离婚案件每年都有50——60件。这些离婚案件的案由大多是夫妻一方在外打工,夫妻分居两地而造成的。面对丈夫的抛弃妻子, 有些农村留守妇女徘徊, 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有的为了自己和孩子的名声, 忍气吞声,忍辱负重, 纵容丈夫的不忠行为; 有的跑到男人那边大哭大闹, 导致关系僵化; 有的甚至干出违法的事情, 沦为阶下囚; 有的由于不懂得相关法律, 在婚姻走向破裂时, 不能很好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吃了很多的闷亏, 特别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 农村留守妇女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3、承受着长期的性压抑和性*扰。农村留守妇女的丈夫外出打工, 由于受经济条件和工作性质的影响, 一般是一去半年、一年, 才能回家团聚一次。在这漫长的岁月中, 农村留守妇女长年独守空房, 孤独寂寞, 再加上农村条件落后, 缺乏必要的文化娱乐与交流, 而封建思想又禁锢着她们*冲动的释放, 因而她们的性需求只能长期抑制, 得不到正常的发泄。特别是对于年轻女性,这种人为的压抑会对其生理和心理的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 有的甚至发生病变, 产生性冷淡, 进而影响夫妻今后的生活, 为家庭变故埋下祸根。农村留守妇女在承受着长期的性压抑的同时,还要时不时地遭受别人的*乱之苦。农村娱乐设施少, 娱乐方式陈旧, 再加上农村的活动范围有限, 因而跟男性在生产和生活方面见面的机会多。在农村特有的熟人社会条件下, 农村留守妇女不得不忍受农村有的男性的性*扰, 甚至容忍有些男性把自己作为性侵犯和取乐的对象。在极度困难和极度空虚的条件下, 甚至经不住男性的诱惑和*扰而屈从。而且有的时候还要担惊受怕, 时时提防着来自近邻和家庭内部的性*扰。对此, 有些农村留守妇女为了家庭和自己的名声, 只能忍气吞声。据司法部2004年在办理发生在豫皖接合部的系列抢劫、*奸案时发现, 犯罪嫌疑人范小勇先后在安徽省临泉县和河南新蔡县一带农村, 持刀蒙面实施抢劫 25次、*奸 15次, 犯罪嫌疑人所侵害的对象大多是因丈夫或父母外出打工而在家中留守的农村女性。
4、留守老年妇女问题突出。一是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较差,劳动强度较大。靠打工致富的子女并没有提供给父母充足的经济支持以至于大部分老人还要劳动来维持生计。部分打工子女外出后,将孩子交给老人抚养,子女外出打工不但没能明显改善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反而往往间接加重了老人的劳动强度。二是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不容乐观。还存在“生不起病,拿不起药”的现象,子女一般在父母重病时才给予资金上帮助。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并未因子女收入增加而得到改善,反而在生病时得不到儿女的照料。有的夫妻携子女外出打工后杳无音信,留下老人独自在家、辛勤劳作,维持生活。三是留守老人的情感生活孤独。外出子女很少和父母沟通,有子女留守在家的打电话回来更多的话题也是留守在家的小孩。没有小孩在家的基本上很长时间都不打电话。留守老人的娱乐活动除了看电视、聊天外少有其它方式。
二、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对策思考
农村留守妇女作为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以及社会劳动力市场资源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 处在弱势地位, 在生产、生活和精神的三座大山的压迫下坚强地生存着, 她们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作为农村留守妇女, 她们该如何提高自己的地位,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笔者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自立自强做个现代的女性, 撑起农村的一片天。
农村留守妇女要改变过去那种围着锅台转,围着丈夫转的从属形象, 要自立自强起来, 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创业水平。具体来说: 第一、农村留守妇女要积极学习。农村留守妇女在生产劳动、操劳家务之余, 特别是在农闲季节, 不要整天搓麻将、打牌、唠家常, 要不断给自己 充电, 多参加一些有益的学习活动, 多看书、看报、看电视, 接受一些新事物、新概念, 从而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 以便在思想和观念上紧跟时代潮流。这样丈夫回到家中, 两人有共同的话题, 不会使丈夫觉得留守家中的妻子没素质、没情调, 而导致夫妻感情日渐疏远, 直至分手。第二、农村留守妇女要积极创业, 撑起农村的一片天。农村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打工期间应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资源优势, 积极创业, 发展多样化经营,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而不仅仅是耕种责任田、料理家务、抚育小孩和赡养老人。农村留守妇女可以在当地妇联的帮助下, 以家庭创业为突破口, 从事一些来料加工效益农业 (如编织、串珠、绣花等 )。还可以根据本地的资源优势, 发展一些特种种植、特种养殖和反季节蔬菜等。这样既增加了家庭的收入, 又使农村留守妇女自身的素质和创业水平有了提高。再加上丈夫外出打工赚的钱, 从总体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
2、当地的妇联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
妇联组织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之一, 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坚强后盾, 应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为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提供资金、政策、培训、信息、项目等方面的服务, 为她们的权益保护提供支持和帮助。具体来说: 第一、各地妇联应确立以家庭创业为重点的帮扶工程, 充分发掘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创业潜能, 实现农村妇女新一轮发展。第二、各地妇联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 选准选好适合农村留守妇女发展的项目, 有的放矢的加以推广。第三、各地妇联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充分运用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政策, 为农村留守妇女的创业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 扶持一些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促进市场的发展。第四、各地妇联应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做好组织培训工作, 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素质。各地妇联要紧紧依托县农委、县科技局等单位多渠道地举办新品种和新技术培训班, 采取技术、资金、能人带动等措施, 鼓励在家农村妇女发展特种种植和特种养殖。第五、各地妇联组织要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提供政策信息和技术服务。经常聘请有关专家通过演讲、会议等多种形式向农村留守妇女传授养殖技术, 从而使她们素质提高, 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在农村广泛开展一些 学文化、学科技、比发展、比贡献 的活动, 引导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广泛开展 拜师学技 活动, 以一对一 的形式, 使农村留守妇女与农业科技人员结对, 学习各种技术。第六、各地妇联组织要为农村留守妇女撑腰。各地妇联作为农村留守妇女的娘家 , 是她们的坚强后盾, 应主动介入农村留守妇女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必要时寻求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以防矛盾进一步扩大和激化, 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3、农村留守妇女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农村留守妇女在操劳之余, 一定要认真学法, 确实懂法, 特别是《安徽省妇女权益保障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就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让法律严惩负心汉, 而不要自己无休止地容忍, 更不要一时失去理智, 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来。这样借助法律这个最有力的武器达到的效果比无休止的忍让和失去理智的蛮干要强百倍。在学习法律的同时, 农村留守妇女还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果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不与家里联系, 不防往坏处想想, 主动了解、掌握情况, 及时了解丈夫的打工去向, 对其收入情况尽量获悉, 以便掌握证据,一旦发生婚变, 可以申请财产补偿, 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家庭暴力, 不要忍气吞声, 可随时拨打 110报警或向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等单位申请援助。如果遇到致伤致残, 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然后向法院起诉, 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而不是一味地忍让, 这样只会助长施暴者的气焰, 使自己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同时要注意家里的安全保护和把握好在外劳动时间 (不要太迟回家 ),以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4、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就近转移富余劳动力。
应该来说, 这是解决当前农村男人出外做工, 女人种田守家负担重等问题的最佳途径。由于在乡镇打工, 职工离家近, 在企业上班可安心赚钱, 下班后也不耽误回家种田。早出晚归 式的打工使得做工、种田两不误, 养老育小、春种秋收样样都不耽误。这样农村留守妇女生产、生活和精神上的负担减轻了, 其合法权益理所当然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因此各地要大力鼓励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的发展, 就近转移劳动力。各地可利用招商引资的方式, 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 因地制宜地发展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如编织、纺织、服装等企业。同时也可以针对本地的农产品, 在政府的政策和资金的扶持下, 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行业, 一方面提高了农产品的价值,另一方面又创造了就业机会, 就近转移了劳动力。
总之, 当前农村留守妇女作为弱势群体, 在生产、生活和精神方面压力重重, 应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帮助。各地有关部门和农村留守妇女自身都应积极采取措施, 有力保障农村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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