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10岁以后,就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幸福了。
我相信大多数中国人都和我一样。
为什么会这样,我也想不明白。
我身上没什么不良嗜好,不打麻将,不赌博,不酗酒,不喜欢结交坏人和恶人,只是吸烟。虽然吸烟有害健康,但常年的积习很难改,如果不吸烟,那就彻底没有幸福感了。也就是说,我唯一的幸福感,就是还能吸烟,但这种幸福感,说穿了是扯淡的幸福感,如果能吸上烟都算幸福,那么全世界的人显然都比我更幸福。
其实我也不是完全没有幸福感,最幸福的事儿,就是一个人的时候。一个人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无比幸福,没有人为的压力和纷扰,我可以独享清静。独享清静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自由自在地敞开心灵,不用获得谁的许可,不用看那些猪狗的脸色,不用在利益的漩涡里被人所左右或控制,也不用在刻薄暴躁的现代社会中去艰难地寻觅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的藏身之所。
可以说,“人”,就是我的敌。
是“人”让我感受不到任何幸福。
我小心翼翼,尽量给别人创造各种幸福感。告诉对方,“你很重要”,引导他们学着欣赏自然的风景,带他们去看画展,告诉他们这个世界还有美好的东西,或介绍一些免费的音乐会,告诉他们生活中除了钱和性之外,还有更美好的精神生活。
但是我的好心好意,大多数时候都会被对方轻易践踏,被践踏之后,我就明白了:对方根本不是人,是猪,是畜牲,是好赖不分善恶不辨的垃圾。
当人变成了畜牲却依然还披着人皮的时候,就是所有不幸的开端。他们存在本身便是不幸的根源,然后把所有不幸都扩展到其他人身上,甚至强行把他们的畜牲“哲学”渗透到其他人的生活中去。
和这样的披着人皮的畜牲们周而复始地不幸遭遇的结果,便是我彻底丧失了幸福感。
而我唯一能找回幸福感的方式和途径,竟然是找回一个人独处的时间。只有一个人独处,才能不受“畜牲哲学”的干扰,才可以彻底的抛开那些在利益的漩涡里你死我活的践踏和争执。
很多时候,幸福感其实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的大前提,是爱的氛围。
爱是什么呢?爱的最基本要求是保证每个人不受非人性的伤害,这种伤害包括精神伤害和身体伤害。
爱的更高要求是:让每一个人都能沐浴在人性的光辉中并发自内心地笑。
能做到这两点,便是幸福的象征了。
不过,我们的社会做不到这两点,或者说,从来没有人想要这么做过。至少我从小到大所认识的绝大多数人,都喜欢以践踏他人伤害他人为乐,尤其喜欢伤害他人的精神。
幸福是什么?在这个喜欢以伤害他人为乐的变态而混蛋的亚洲社会里,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哲学都是劣等动物世界里的丛林规则。
通过去伤害别人满足自己,亚洲人的确是劣等的,而在劣等的丛林规则决定一切的大环境下,“畜牲哲学”显然是一切不幸的根源。要是在这个荒谬的畜牲哲学泛滥的世界里还能找到作为“人”的幸福感才是真正的天方夜谭。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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