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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红与白》芙蓉晶

发表于-2004年12月28日 上午11:48评论-13条

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写写《红玫瑰与白玫瑰》(下以简称《红与白》),因为关于它的那些稀奇古怪的疑惑不时的在撞击着我的心肺。

《红与白》做为张爱玲(以下简称张)的代表作,一直被盛传不衰。而我对它的了解,开始时,仅限于那部看了半场的同名电影,当时看它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主演是赵文煊和陈冲。那是一部节奏慢得让人喘粗气的影片,每个角色在里面慢慢吞吞的考验着观众的耐性,情节上看不出一点可参透的端倪。后来,当屏幕上小裁缝装腔作势的给烟鹂量衣服时,我终于忍受不住了,怒气冲冲的拉着同伴离开了影院——什么劳什子!

于是,这部闻名遐迩的小说,终于被那部滥电影“连坐”了——被我同色情小说一起列入了禁书行列。

有勇气拾起它,一切应该归功于《金锁记》吧,那极具个人色彩的文字与故事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欲罢不能,自然而然地翻开了《红与白》。

在看这部小说之前,故意的,我没有看任何成它有关的文学介绍和评论,我想凭自己的主观思维来理解它,或者说来审视它。只有这样,自己的意识与思想才不会被别人所影响。

应该说,人是胆怯的动物,总是因为尊严的问题,而不敢轻易对一件事物发表意见,怕万一弄错了,被人讥笑为无知或愚蠢。而我,在茫茫人海中,只是一粒沙子,自己的言形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道义,就一定不会因言出不逊而被人严加指责或口诛笔伐(关于这一点,我很同情余秋雨)——谁会介意一粒沙子微不足道的乱语呢。所以,一粒沙子的言行反到是大胆的、坦然的,无所顾及的。

《红与白》中,最先引起我兴趣的应该是她们的名字,不过,这里指的是“她们”还不是“他们”。我一直相信,张所受《红楼梦》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每篇作品中,都或多或少的蕴含着《红》的影子。想当初,曹雪芹的很多词汇中,都曾刻意的包含了一定的隐语——恰如其分的表达了作者对角色和情节的定位,如贾政(假正),贾连(假怜),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等等(不再一一列举,毕竟我想说的主题不是《红楼梦》)。而张爱玲,在有意无意间,学到了这一特点。把小说中很多至关重要的女性的名字都赋予了一定的意义:如娇蕊(红玫瑰),从表象上给人一种艳丽而媚俗的感觉,而又恰是最符合男人标准的情人形象。烟鹂(白玫瑰),顾名思义,宽柔秀丽、娴淑本分,把作为妻子应具有的全部品形都融入了其中。还有才出场一次的那位“不要紧的女人”,干脆就直接冠以了“玫瑰”的名字,奔放且直露,此手法引用一句编辑点评术语——很是点了主题。而张比曹更进一步的是,她更喜欢通篇的运用反语,用现代的思维看,那些精彩的句子全都是加了双引号的。她冷笑着、淡漠的,用略带犀利的笔触,一幕幕的交待着故事的发展过程,就象一个目光锐利的智者。而这正是张作品的独道和个性之处,它深深的吸引着每一位读者,当然,也包括我。

看小说,我喜欢把自己依托在某个角色身上,以此角色的境遇身临其境的来感受其情节的发展,并随其或悲或喜,或幸福或痛苦着。但在《红与白》中,我一直飘忽到最后,也没能定位住自己情感的倾向——三位主角,都是让我费解并难以感应的。

首先,便是这位振保。张定义他为"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但他除去与两位不要紧女人的艳遇可以忽略不计外,居然在见到娇蕊的第一面,便被她勾走了神魂,甚至将美人丢掉在浴室的头发团团拣起来,塞进裤袋里,并且“浑身燥热”。虽然最终他觉得“这样的举动毕竟是太可笑了,他又把那团头发取了出来,轻轻抛入痰盂。“但娇蕊终归是他朋友的妻子——即使这个朋友不甚熟悉。所以从始至终,我都处于一种迷茫状态:中国的老祖宗,从远古时代起,便赋予我们“朋友妻不可戏”的古训,这可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即使在现代这个人伦理论极其自由的年代,第三者的行为,也同样是被人所唾弃和不耻的。为什么在张的这篇小说中,振保娇蕊两人从热恋到分手,从初次相遇到如胶似漆,涉及关于此话题的内容只是一句“是朋友的太太,至少没有危险了”。他即使有略微的犯罪感,也被他用来更多的刺激自己的欲望,去接近娇蕊,并且行事是那么的坦然和光明磊落。他甚至认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这种观点一直被他固执的保持到最后,才被另一种"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程"的觉醒所代替。读于此,我的嘴不禁歪了又歪:以前读书时,我遇到的都是被我同情的、可怜的、敬佩的人物,但此次在娇蕊或真或假的泪中,第一次对男主人公产生了如此不肖的念头——怎么会有这样的男人?!再看看他对自己妻子的态度,更是让我非夷所思:他漠然烟鹂,这一点还是能理解,毕竟再新鲜的蛋糕,也终有吃腻的一天,更何况是朝夕相处如许年的同一张面孔呢,早晚会成为粘在衣服上的米粒子的。但当他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小裁缝有染时,竟仍是一派漠然无视的态度(虽然他曾表示过厌恶,但终是没有任何的表现出来),是因为看淡了夫妻关系,对烟鹂早就不懈一顾了呢?还是因为由于自己的不检点而心存愧疚,不敢加罪于妻子呢?或者是对第三者存在的情况已经是司空见惯,而不以为然了呢?我思索再三,觉得还是第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因此更加的憎恶起他来。但振保毕竟是整个故事的灵魂人物,当小说以一句“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结局时,我不禁又有些高兴了,那颗被压抑已久的心,终于稍稍舒缓了些——坏人变成好人,终是一件可贺的事情。张以这样的轻喜剧收场,无疑是给读者深受打击的心予以一份小小的慰藉。

我曾把娇蕊看成是一朵纯正的红玫瑰,于是,象闻花香一般,对她嗅了很久。虽然相对振保这个"好人"来讲,她的心理发展更单纯、更简单些,但张究竟是依怎样的模式来定义这位"爱匠"的呢?很显然,她是完全不属于中国传统女性标准规范的,莫说是在封建残留浓重的旧上海,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样纯粹意义上的人物也是少之又少的。而她也不可能是纯西方模式的,因为即使老外再崇尚爱情自由,也不至于象娇蕊这般的滥情,完全没有道德束缚意识:她能够象讲故事一样告诉别人“她曾以找人的名义,在外面玩了好几年,名声不大好了,才手忙脚乱地抓了个士洪”。她能够当着振保的面,象打发狗一样,把与她约会的"亲爱的悌米孙"用一张纸条打发掉。说句不客气的话,娇蕊与依靠皮肉生意过生活的那些女人唯一的区别是:她受过教育、不为生活所迫、而且是"从了良的"。其他没有任何的不同。她的一技之长就是耍弄男人,甚至她把耍弄男当成是自己的一种本事,学会了,总舍不得放着不用。而且这是她唯一的,最纯熟的本事,运用的当相熟练而自信。也正是因为过份自信,当她以为自己爱上振保的时候(当然她的爱情是有一定的含金量的),她甚至替振保感到庆幸,以为能被她爱到是多么幸运的事情。于是当发现振保居然忍心拒绝她时,她是震惊的,很不能接受这个现实的,因此总是安慰自己的似劝说振保:你离了我是不行的。而当确信振保不要她时,一句话没说,走得干净利落,没留一点念向。虽然不肖于她的作为,但在这一点,我到是佩服她的,若是一个纯正的中国妇女,肯定是要死要活、不依不挠的,而正因为她不是,所以她走得才这么彻底。而且让我很高兴的一点是,张并没有把娇蕊这朵玫瑰一直纯红下去,而是让她重新回到了白玫瑰的轨迹上,安安心心的嫁夫教子,也成了一位“好人”。虽然从感情上,我是不倾向娇蕊的,但她能以这样的结局收场,在我眼里这部<红与白>更加有些光明了。

烟鹂,对她,我只能抱以一声叹息。她在《红与白》中应该应是最不被人重视、最悲剧的一位吧,由于红玫瑰的太过妩媚、耀眼,她从来没有能够成为丈夫的“床着明月光”,而从始至终,都是振保衣服上的那枚饭粒子,有了她,振保就可以明正言顺的告诉人们:我已经结过婚了,而且娶的是个娴淑美丽的人儿,因此我是个有责任心的真正的“好人”。因此我同情她,虽然她的“白”让她看上去多少有些弱智,但她如真正一朵白玫瑰一样,是清丽脱俗的,但这种美好的形象终于毁在了一个猥缩的小裁缝手里。也许张的笔下真的是没有纯粹的人吧,她总是从最世俗的角度,冷酷的提示着世界的狐臭,让人在感觉到皮毛光滑、华丽的同时,同样的闻到另一种味道。我只能摇摇头——这朵白玫瑰终于也成了别人的红玫瑰!但从根部仔细的分析,我也能理解张的这种安排:烟鹂虽然愚钝,但她一样是有感情的,她被丈夫冷落着,被婆婆奚落着,没有属于自己的朋友,没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因此她是孤独的,而这孤独让她产生了一种自卑感,所以,只有在比她更卑下的小裁缝面前,她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尊严和高尚。从这一点考虑,烟鹂的背叛婚姻也是可以宽恕的。而且张对她还是有一定的偏爱的,毕竟,当振保变成一位有责任的“好人”后,连带着她也会受到“好人”的关爱与重视的,即使这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也是好。我为她庆幸着。

终于,我在〈红与白〉的折磨中,彻底的领悟了:玫瑰的颜色是男人的喜好、女人的心情,而与美丽无关。

我一直是个自然的乐观主义者,即使再悲哀的事情,我都能给它一个甜蜜的想象。读张的小说,这种乐观主义态度,更得到了充分发挥的余地。若非这样,我早就溺死在张的这片灰暗的死海中了。而《红与白》是在我乐观之外,遇到的唯一她恩赐的曙光——毕竟,在这篇作品中,我终于明确的看到了“好人”,而且我确信,在明亮的最后关头,张并没有想加上双引号的意思。于是,凭着这份明亮,我越来越迷恋张作品中那些小小的世俗的情境了,没有大波大澜,也没有值得摆上桌面的悲喜,但它每一个片断都那么值得留恋,每一个瞬间都似乎有一点神秘的“灵韵”在诱惑着、吸引着我,凡人的感觉在文字间精致的流动着,我想,这就是张无可阻挡的文学魅力吧。

后记:读完这篇小说,忽来兴致,便咬着笔头想:倘若于现实中有一位象振保这样的“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拿着一朵玫瑰生动的站在我面前,我会怎样呢?是当机立断的抢过玫瑰,连同他的痴心妄想一起彻底粉碎呢?还是如花蝴蝶般的抛着媚眼投怀送抱呢?或者若近若离的,象猫戏老鼠一样,与他来一番拉扯后飘然离去呢?呵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全凭想象,我还真是很难定义自己,所以我对自己有时候也是持怀疑态度的。那么我的老公呢,面对玫瑰世界的种种诱惑,又会是怎样呢?看来今晚我非常有必要设一场浪漫的晚宴了,待把他哄得晕晕然后,趁机问他:他的生命中可曾开放过娇艳欲滴的红玫瑰?我在他的心目中,是那床前明月光呢,还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呢?当然,在丰盛的晚宴上,我还为他特别准备了一份礼物—— 一张红艳艳的唇和两排锋利的牙齿!

完稿于2004年12月28日

本文已被编辑[芙蓉晶]于2004-12-28 20:40:34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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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心海岸边点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这段文字使张的《红与白》成了长盛不衰的经典代表作。振保这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身上,有着三四十年代中国男人的缩影。他的一生,伴着巴黎的妓女、玫瑰、王娇蕊、烟鹏还有娼妓等,演译着红白玫瑰之间的故事。故事其实也平常得很,在现实生活也常见到,但到了张的笔下,套上了一种冷寂又迷离的色彩之后,给人又是另一种感觉,让你的的感情不由自主的深陷。而看晶晶的这篇文章,又一种不一样的体会。玫瑰的红与白,其实并非只是色彩,代表的还是一种掺杂了爱恨而复杂的追求。不同的心态造就不同的价值观,爱情婚姻也一样。正如晶晶那句:玫瑰的颜色是男人的喜好、女人的心情,而与美丽无关。晶晶这篇文字,实在非常精彩。还有那后记也着实吸引人哪。击掌以推之。

文章评论共[13]个
hugomyson-评论

“那么我的老公呢,面对玫瑰世界的种种诱惑,又会是怎样呢?”呵呵,我想到了健康人一体检,反而发现了毛病!:)
  【芙蓉晶 回复】:呵呵,很健康的人毕竟是少的,大多数人,无论在身体上还是思想上,都是处在一种亚健康的状态,所谓,凡事只在一念之间吧!:) [2004-12-28 20:01:10]at:2004年12月28日 下午3:56

雨蝶飞舞-评论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头上的一颗朱砂痣。一直固执地认为:张是个精灵,一个彻底看透了男人的精灵:)
  【芙蓉晶 回复】:不错,张确实是个精灵,她有一双X光的眼睛,往往能一语点破天惊!:)) [2004-12-28 20:02:02]at:2004年12月28日 下午5:01

心海岸边-评论

中午差点迟到,来不及评了。请晶晶见谅。嘻嘻。抱一下。
  【芙蓉晶 回复】:呵呵,趁机抱下海海,求之不得的事情呢!:))))))))) [2004-12-28 20:02:34]
  【心海岸边 回复】:中午中了花花的毒,一边跟她聊一边看文章,结果不知时间过,支持你要打她PP才行。。。 [2004-12-28 20:05:49]
  【芙蓉晶 回复】:花花是谁,俺找她算帐去,呵呵... [2004-12-28 20:12:50]
  【心海岸边 回复】:花花是那鬼妹——鬼魅罂粟花。。打她个落花流水好咯,她整天在向我散毒。。。 [2004-12-28 20:15:57]
  【芙蓉晶 回复】:晕,那俺打不过她,就怕被她打个落花流水,呵呵...跑~~~~~~ [2004-12-28 20:21:19]
  【梦里寻回 回复】:晶晶的杂文写的真好,向你学习,还有你别听海海的,她才整天向我散毒呢!我们一起打海海的PP,晶晶,你说好不好? [2004-12-29 8:08:30]
  【芙蓉晶 回复】:海海与梦儿一样,都是香香的美人,我舍不得打她PP,呵呵。。。 [2004-12-29 10:34:15]
  【长发为你飘 回复】:哇几位美人好毒。。干吗在背后说可爱花花的坏话。。哼哼……其实她是好乖好乖的孩子:) [2004-12-29 12:53:11]
  【心海岸边 回复】:嘻嘻,我都说烟雨专出产那些臭美得不得了的西西,就是因为有长发的鬼妹在散播罂粟花的毒,臭得毒气弥漫了,咱要活命,得逃。。。。 [2004-12-29 18:58:09]at:2004年12月28日 下午5:21

文河郎--评论

丝丝入扣的分析,精细明了,并且旁逸到文学之外的当代生活,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好文!
  【芙蓉晶 回复】:多谢文河君夸奖!一孔之见而已,莫笑就好!:)) [2004-12-28 20:03:26]at:2004年12月28日 晚上7:35

千山我独行-评论

芙蓉晶MM对张一书的分析到位,而且见解独到。张的小说之所以能引起作者共鸣,是因为它反映现实生活中存在人性的一面。
  【芙蓉晶 回复】:谢谢千山的夸奖,见解是自己乱七八糟的狂想,张的小说,才是真的棒!:)) [2004-12-29 10:35:43]at:2004年12月29日 早上9:06

长发为你飘-评论

晶姐姐的书评很精彩:)嘻嘻。。记得在《红与白》一书中振保在英国认识的女孩子叫玫瑰,她养了一只鸟儿叫“芙蓉鸟”,也许那只鸟会唱:“玫瑰玫瑰我爱你……”。。  
 

  【芙蓉晶 回复】:呵呵,就怕它唱的是琳儿琳儿我爱你!呵呵.......... [2004-12-29 16:34:02]at:2004年12月29日 中午1:02

客居红尘-评论

精彩的书评!难以罢读的文章!
  【芙蓉晶 回复】:一家之言,总是难免片面,谢谢你的鼓励!:))))) [2004-12-29 16:35:45]at:2004年12月29日 中午2:01

白水黑糖-评论

以女人的眼光看男人,还颇有几分道理。女人,比男人更了解男人。
  【芙蓉晶 回复】:也许是因为天下的男人都大同小异吧,呵呵
最近太忙,此篇文章写的粗糙,别笑我就好!:))))) [2004-12-29 16:37:21]at:2004年12月29日 中午2:38

风动云飘-评论

&在爱玲的文字里,看到的大多是人世间的现实及狰狞与荒凉,还有世间的残缺。曾有人批评她的文字太自我张扬,但多年以后,不管人们如何评价她,也还是会有许多的人依然伴着她的书,和着梦中的轻呓,痴迷于她的文字中。好几年前看过她的许多作品,但从来没有象您这样精辟地分析过。接下来您是否会解读她的《倾城之恋》?静候您的佳作:)&
    

  【芙蓉晶 回复】:谢谢飘飘!每次看她的作品,就象大干了一场重活,最后的结果是心身极度疲惫,郁闷低糜。我想我真的是在自寻烦恼,呵呵,但又欲罢不能!:)) [2004-12-30 8:46:06]at:2004年12月29日 晚上10:13

muyangyike-评论

精彩!有见地!!:))
  【芙蓉晶 回复】:呵呵,多谢鼓励!
顺祝新年快乐!:) [2004-12-30 11:32:59]at:2004年12月30日 上午10:08

寄北-评论

芙蓉雪天论玫瑰,煮酒一壶,奉上。:)
  【芙蓉晶 回复】:有雪,有酒,可有佳人相陪?呵呵... [2004-12-30 19:24:17]at:2004年12月30日 下午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