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可以这么说,在这个我们生存的日益败坏的社会里(这里是指道德的层面而言),常常会看到听到诸多不利于培养身心健康的人和事发生发展着。就像是在一张徒具美丽的面庞下,所看到的却是肮脏与丑恶,然后是最初的关乎于美的善的印象转瞬便沦为使人憎恨,让人恶心的一堆秽物。
我愿意承认,尽管可能我不会是个多么善良的,具有多少所谓崇高同爱心的那么一种人,但也未因此而不近人情,甚至走到罪恶的深渊中去。我想在趋同于普遍的大众范围内,不可否认的我也是其中一员;无存一丝一毫的特别之处,一个平凡的再平凡不过的人而已。
倘若必须让我进一步承认,自己所犯过的错误甚至是罪恶,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都有过。然而在大众这一方面而言,当每每碰见那市井道边乞讨之人时,头脑中便会立刻的生出一个念头,他或她是否是有组织的或受人操控的等等;抑或即便是真正的乞丐又如何,想想媒体上曾曝光过的那些所谓可怜的乞丐们,白日里穿的破衣烂衫,一幅穷酸相,夜晚却是衣着光鲜,出入于高档的消费场所。再看看自己,每日里为生活疲于奔命,辛辛苦苦,倒仿佛还不如乞丐,心里就来气,就懊恼。无怪人家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看来此话不假。结果自然是对其采取视而不见的麻木姿态了事。
纵然说在媒体新闻上也知道一些在贫困的偏远山村之类的地方,还有许多人是连最基本的温饱亦不曾实现的,且并不在少数。但就自身所生活的城市来讲,似乎如是的惨剧还几乎没有发生过。至于那些地方,真的是离自己太过遥远了,又怎么会有暇顾及到那么多。
想当然的,毫不愧疚的讲,我是有良心的,至少我还能为此而想到许许多多的现实问题,便可说内心无愧。俗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尤其是在现今这个冷漠同麻木压倒一切的社会里。再者,人无论对于身边的任何人或事都是应该在过后进行一下起码的思考的,也就是反思内省的行为,从中找出有利不利或利己还是利他的种种与自身相关联的因素。不论怎样,相信一个人能够常常的这么去做,那么至少可以说是存有良知的,还是懂得何为羞耻二字的。
所以说,在趋同于普遍的大众方面,我亦如是。而后想说的是,在如是的一种普遍的麻木占多数的情况下,那所谓的“爱心、”所谓的“奉献、”所谓的“无私精神、”在我们这样的社会里还会存在吗?即便存在,又能占据多大的比例?
在这里不妨举一个例子而言,那就是发生在去年的“小悦悦事件。”一个年仅两岁的孩子,可惜却身遭如此不幸。原本她是不应该死去的,原本她是可以拥有着美好的明天的,然而这一切究竟是谁之过?那些个围观者,那些个整日里只知道看别人的笑话,乃至喜欢幸灾乐祸的看客们;还有那些个在小悦悦终于被一位靠拾荒的好心人无私的救了以后(尽管事后小悦悦还是未能保住性命),却反过来指责人家说什么这种无私之中是存在着有私的,是一种表象的,而真实的目的却是为了获得救人以后的名与利……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是把世人都看做了如你们一般的“乌鸦;”简直是在无形的教导人们要愈加的麻木不仁一些,才符合做人的原则!
同样的我又想到了一件类似的事,也是发生在去年,说是在某城市的地铁车站附近,有一位年近七八十岁的老者跌倒了,直到事发十分钟以后,才有三四个好心人经一起商量妥了互相证明后才敢于走过去扶起老者。事情何以会这样?不还是怕做了好事反被老者家属讹诈为你是另有所图吗?诸如此类被讹诈的事例比比皆是,屡见不鲜。毕竟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而在如是的情况下,谁还敢去冒此风险敢当一个“傻子?”结果是普遍的大众原本都是拥有爱心的,也希冀着将这样一份爱心奉献出来,而现实却充满了太多这样那样的欺诈,使得好人难做,恶人横行。
想来那位老者还是幸运的,至少才耽误了不长的时间便被人救起了,不至落得如小悦悦一般的悲惨下场。
如此看来,在现实的境况里,真是做人难!做个好人更难!
基于此,我不会去做一个幸灾乐祸的旁观者,因为那样我的心会受到良知的谴责;所以我宁愿做一个视而不见的麻木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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