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迎来自己的成人礼。十八岁,一个多情的年龄。
我在十八岁之前写下这篇文章,仅仅是给十七岁留下点什么而已。然后给自己一个交代,不给自己留下遗憾。
也许他永远不会看见这封信,也许他永远不知道我曾经那么的爱他......
他是一个怪胎,他不用qq只用msn;他不用手机,嫌它太吵;他总是穿t恤+牛仔裤,一阵不变;他喜欢踢足球,喜欢c罗;他喜欢刘德华低沉的嗓音;他喜欢漫画,但自己却不会画;他喜欢旅游,跑遍大江南北;他喜欢派大星,因为他说那是他;他学习很好,但没怎么努力;他喜欢宫保鸡丁,甜辣相交;他喜欢......
我忘记了我们的相识,也忘记了怎么爱上他的。只知道爱上了就是爱上了,哪来的什么为什么。只知道喜欢和他在一起,喜欢他给我安定的感觉。不要觉得我不爱他,因为时间总会风华一些记忆,一些你在乎的一段记忆。
他喜欢吃辣。越辣越好,就算辣的胃直痛他也不会流泪,他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怎可输在这辣椒上面。我喜欢清淡,所以每次去吃饭他总会照顾我,点一些清淡点的菜式,我不知道无辣不欢的他怎么能忍受吃这么清淡的菜式这么久。这也许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吧——绅士。不知道这样描述他正不正确,因为他只是在我面前绅士。我就喜欢他对我一个人绅士,对我一个人好,我就是这样霸道,没办法,从小就是。
他不用qq。他用msn。他说360度和腾讯打官司,腾讯太霸道,他正直的卸载了腾讯qq。他说他这一辈子都不用腾讯qq了,从此他便用了msn。其实我想说:人家打官司关你屁事啊,干嘛这么正直,但我却始终未说,因为说了他也未必能听进去,反让他找到欺负我的理由。我从来都不会给他欺负我的理由,因为只有我欺负他的份儿。我就喜欢欺负他,我就喜欢看他吃亏的样子。
他不用手机。他说那是他灵魂的束缚,他喜欢自由,他说他不喜欢那种手机给他带来的烦躁的感觉。因此我找他很难,除了在学校外,基本上我想找他都没戏。但我最后总会找到他,我暂时把他归咎成心有灵犀吧。我总会在他的小窝里把他找到,然后挖出来。但是他总会说一下下、一下下,但他的一下下总会很久,也使我们最后一下下的分离,然后陌路。
他喜欢踢足球。喜欢那位足球先生c罗,他说他以后也会成为那样的足球运动员,然后给国足长脸,把瞧不起我们国足的人当球给射进门。其实当时我想说,可不可以成为c罗一样的人后,然后娶我做c罗夫人。可我始终没有说出口,可能是我太胆怯了吧。现在的我想说,可男主角却已经不在了。现在的我老是会望着足球场,看着那些挥洒着汗水的人儿,却怎么也看不见我曾经记忆中的身影。只有记忆在脑海中回旋,但我怕,我怕时间再会夺去我那仅有的那点关于他的回忆,然后记忆中再无他......
他喜欢刘德华。喜欢他那低沉带有磁性的嗓音,淡淡地唱这《给我一杯忘情水》。他说人总要有点寄托,而他把他寄给了刘德华,不是他爸,不是他妈不是我。我曾经偷偷看过他的mp5,里面全是刘德华的歌,他告诉我他不知道为什么一个老男人能唱出十七岁的感情,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从未去了解一个歌手的感情,更何况是一个老男人,因为我把自己的时间都拿来研究他了,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他喜欢派大星。喜欢那位憨憨的派先生,他说人人都只看见海绵宝宝的可爱,却不知道派大星其实也很可爱。其实我知道派先生也很可爱,就像他一样,可我更喜欢他一些。他说我像蟹老板,霸道,生气起来脸红脖子粗的,丑死了。可我也不像他说的生气起来脸红脖子粗啊,可他老是气我。可我现在再也生气不起来了,因为那个常常笑我脸红脖子粗的他在就走了。
他喜欢漫画。他说那能把一个人的情绪不动声色的掩饰在里面,只有认真去看了,才会看见漫画表达的感情。
他喜欢旅游。每次放假时总会抽几天时间去旅游。你每次去的时候,我都好想说,能不能把我带上,因为我怕你在异乡遇见红颜然后把我抛下。可我太天真了,你还未与红颜,就亦把我拋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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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昂,你看我多么了解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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