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多情的杨柳风以锐不可挡之势吹遍了大江南北,煽情地渲染着春天的故事。瞬时间,大街小巷犹如聚光灯下的t型台或霓虹灯里的烟花巷,到处游走着修长光洁的玉腿,颠荡着丰挺白嫩的酥胸,超低v领衫牵引着短裤裙和黑丝袜,如万鲫过江,浩浩荡荡,好一派春意盎然的迷人景象!
这一“大好春光”的形成,得益于近年来大众流行的审美时尚:性感。
对于“性感”一词的来历,笔者未曾考证。网上有一种说法,以为该词是个“舶来品”,源于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托尔斯泰在写《安娜?卡列尼娜》时,为了表现渥伦斯基初见安娜时的心里反应,使用了这个词。国内书刊较早使用“性感”一词的作家有周扬、徐迟等,用得十分偶然和谨慎,藏藏掖掖的,很有点“羞于言表”的况味。可是,时隔几十年,“性感”一词如同春气萌动之际蜇醒发情的动物,恣意挥洒,无所顾忌,从笔头到口头,从戏场到菜场,从胸间到腿间,毫无掩饰与遮拦,欣欣然如沐春风,飘飘然如临仙境,转眼间便成了普天下酷男靓女们风行一时的审美时尚。
可是,“性感”是美吗?笔者认为,“性感”不是美,充其量包含了极微量的美的元素。语言学界对“性感”一词的解释,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据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编辑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性感”被定义为“能够引起异性情欲的”(见2002年增补本),这算比较文雅的解释了。网络词典《汉典》对“性感”的解释为 “性的魅力(富有性的诱惑力)”,基本接近了语用实际。有“网络百科全书”之称的《百度》,其注解就来得更直白明了了:“性感是某个人 (一般指异性)的身材相貌或穿着打扮或动作,容易让观察者产生性冲动的感觉。”其表现形式,是通过暴露第二性征以引起异性性意识的冲动或想象。可见,无论其发韧之初,还是其语用实际,“性感”不是源自美的创造,而是源于“性”或“色”的展示。因此,“性感”从来就没有多少美的成分,吸引异性眼球的,不是她(他)的形体有多美,而是她(他)所展示出的性征能够唤起异性性意识的距离有多近。性征人人都有,(换句话说,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性感”人人都能具备,)但不是人人都美,真正的人性美从来就不是凭借性征的暴露以博取他人的赞赏。被誉为我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的杨玉环和西施,前者一醉倾天下,后者一颦羡村郭;战国时期楚国的美男子宋玉则以“温柔敦厚”出名;跟宋玉同列我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的晋代卫玠,却因长得“花娇粉嫩”而被“看杀”。在女人笑不露齿,男人峨冠博带的古代,这些靓女美男们,自然不会有暴露“性征”的机会和癖好,史籍中也未留下有关他们“性征”介绍的只言片语,显然,他们是够不上“性感”的,但他们却实实在在地美冠天下,名扬古今。
既然“性感”不是一种美,那是不是一种“女(男)人味”或“气质”呢。
跟“性感”一样,“女人味”近来也成了一个很时髦的名词,频频出现在各种传媒。女强人没人爱,小女人没法爱。无论你是高级白领,还是家庭主妇,首先得有“女人味”。那“女人味”到底又是一种什么“味”呢?它跟“性感”有什么联系或区别?朱自清曾写过一篇《女人》的散文,文中有一段关于“艺术的女人”的描述,可以作为朱老心目中“女人味”的“标准”。他说:“我以为艺术的女人第一是有她的温柔的空气;使人如听着箫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当然,朱自清生活在跟我们不一样的年代,他的审美观只能代表他所在的那个年代。客观地说,不同的年代,不同的审美主体,对“女人味”的体味是不尽相同的。一般而言,男人眼中的“女人味”,应该都少不了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纯情仁爱、知书达理等基本元素。可见,“性感”不是“女人味”的必要条件。现实生活确实如此,有“女人味”的女人多半“性感”,但“性感”的女人却不一定有“女人味”。
“女人味”是一种女人特有的性别“气质”。所谓气质,是指一个人的相对稳定的个性特点。每个有思想、有个性的人,都有他独特的气质,如“见钟士季,如观武库,但睹矛戟。见傅兰硕,汪廧靡所不有。见山巨源,如登山临下,幽然深远”(《世说新语?赏誉》)。女人的气质,展示的是一种内在的人格魅力,它跟这个人的外在相貌关系不大,以至于可以忽略,但跟这个人的穿戴有一定关系,一个人保持独特审美情趣的得体穿戴,有助于内在气质的外化。这种气质,不但能对异性产生吸引力,同时也对同性产生感染力。“东施效颦”的故事读者熟知,与此相映成趣的,还有被誉为我国古代四大美男之一的西晋文学家潘安。据《世说新语?容止》载:“潘岳(即潘安)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左太冲绝丑,亦复效岳游遨,于是群妪齐共乱唾之,委顿而返”。有气质的女人才会显得有品味,有内含,超凡脱俗,不会盲目跟风,令人百读不厌。
但“气质”和“女人味”有着本质之别。“气质”更侧重于精神层面,“女人味”虽也有精神上的信念与操守,但更多的还是表现在感性层面。所以,有“气质”的女人不一定有“女人味”,同理,有“女人味”的女人也不一定有“气质”。
可见,“气质”主要体现在精神层,在个人独特的内心世界探寻有成,“女人味”是站在女性角色的感性台阶上,去开拓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追求有为,而“性感”则完全是躺在“性”的感官摇篮里畅想明天,等待有幸。从这个意义上说,“性感”好比装饰品,“女人味”犹如艺术品,气质堪称奢侈品。
所以,把“性感”作为一个“审美”时尚,是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当今社会文化生活的过度娱乐化。从选美到选秀,从时装到化妆,从美容院到红灯区,职业的,半职业的,无不是花销着红钞绿票,消费着丰乳肥臀。这种特殊的消费方式,在时装与美容业的刻意渲染下,再经传播媒体有意无意的推波助澜,一时间迅速泛滥开来,“性感”盛行。其结果,一方面,轻松奔富的掘金职业风生水起;另一方面,性犯罪不断攀升,爱情与婚姻频频告急;再则,人们的精神日渐空虚,道德滑坡,世风日下。二是,在这种无美“审美”风气的荡涤下,一部分人开始迷失自己,自觉不自觉地被裹挟进了“性感”行列。这些人或为“回头率”所动,自觉效仿;或者为“情”为困,不惜放弃曾经的信念与操守,以“性”取宠;或者为“色”所迷,为“性”所动,如蝇逐臭……于是乎,如东施效颦,太冲扮酷,男男女女“性感”至上,竞相攀比,你紧三分,我透一尺,你低一寸,我短三分,个个胸前玉兰盛开,人人胯下芙蓉出水,欣欣然如沐春风,怡然自得。饱受舆论诟病的课堂如同包厢,车展好似“胸展”,卖房犹如“卖肉”,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笔者不是禁欲主义者,并非一味反对“性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在适当的场合,以适当的方式展示自己的美,无可厚非。穿着得体,仪态自然,是外在美的基本要求。风度之美,贵在自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如果不分场合,不顾身份,每天敞胸而出,光腚以入,争娇斗艳,肉感迎人,“爱美”就演变成了“卖骚”。根据“性感”的特点,不管打扮者主观上有无诱惑的故意,但客观上确实造成了对异性的骚扰。公路旁的性感广告牌尚且影响交通安全,酿成不计其数的事故,为世界司乘和交警所痛恨,更何况惊艳的活人。近日,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的一位副教授在网上发帖称,如果我的课堂上坐着一排美腿学生,我不能保证我不会多看一眼;帖中还附有一张并排坐在一起的6位穿着超短裙上课的女大学生照片(见《长江日报》2012年5月4日 09:59:55)。这是一句大实话,道出了绝大多数人对“性感”女郎的真实心理反应。
常听人叹,现代的人,男人不像男人,女人不像女人,这固然有多种原因,但不能否认,追求“性感”之风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笔者认为,“性感”就像是一株罂粟花,偶尔欣赏一下它的花骨朵,还是挺赏心悦目的,倘若沉溺其中,就如饮鸩止渴,久而久之,就会在麻醉中丧失意志,在迷幻中毁灭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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