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明义,此文试图推翻一个熟语所传达出来的论断;即使推不翻,也要提出质疑。那就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见怪不怪,其怪能自败吗?不见得!
这句话最初好像是见于南宋洪迈所著的《夷坚志》,说:姜七的祖母生前以养猪杀猪卖猪为业,死后转世,投胎为猪。猪夜泣。姜七曰:“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不予理睬,且杀之。结果姜七得了病,死了。临死前,杀猪般惨叫。
当然,这纯属编造,不足为信。如果真有其事,那凡吃肉的人,都得受报应;你不吃肉,姜七的祖母便不会去喂猪杀猪卖猪。不过,即使编造,姜七倒是“见怪不怪“了,可那怪并没自败,姜七反而倒了霉。按照小说的意思,那不过是个预警。假如姜七没有“见怪不怪”,而是敬敬神,烧些纸钱,替他祖母忏悔一番,或许会免那最后受的的罪?不知道。倒是有另一个小故事,挺有意思(不记得那本书里的):某公,读书且豁达诙谐之人也,一日如厕拉屎,蹲在那里,手里还举着一支蜡烛,很不方便;忽见眼前出现了一个方形的大脑袋,五官具备,双目炯炯瞪视着他。公笑曰:“汝其逐臭之夫乎?做我的蜡烛台吧!”于是把蜡烛放在该物的头上。待拉完了屎,顺手把擦屁股的那片纸塞到方脑袋的嘴里,说:“君既逐臭,就给你吧!”其物大呕数声而灭。这倒是个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的很好例证。可惜,也是编出来的笑话段子,没真事的。
怪者,不合常规之事及物。
大凡怪的出现,都是有原因的。
咱不妨先从那个“道”字说起。“道可道,非恒道。”这是老子《道德经》原文的头一句话。这句话模模楞楞,被老子后世那些想成仙了道的人弄得玄玄乎乎,出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解释。其实,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说:“这个道啊,假如能用语言说清楚,那它就不是恒常的道了。”恒常的道又是什么呢?用现代科学的观点去理解,就是天地之间,上至日月星辰整个宇宙,下至山川河流草木虫蟊(当然包括人类),这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既矛盾着又和谐地统一着,这矛盾中的统一无时无刻不在按照它自己形成的规律运动着,循环着,演变着。规律不破,和谐常在,那就一切正常;规律的脉搏有点儿乱套,和谐的风出了异常,那就是怪。怪者,诡异也,不合常规也;包括事物和现象。好了,扯回本题了。怪既然是不合常规的,就不能见之而不怪置之而不理。那怎么办?
第一,作为天地之间那个“道”的链条上的一分子,人类(小范围说,人们),你得立马自省,看看自身那里出了问题。譬如,天灾频发,暴雨、洪涝、泥石流,或者大旱、沙尘暴、虫灾,还有季节不分明,气候变暖,等等,都是老天降惩罚。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在告诉你,你人类(人们)有些事做过头了。诸如乱砍乱伐,胡乱建筑,胡乱开发,污染大气,或者滥用科技手段,最终造成了大自然的失衡。你见怪不怪?那无疑于等死灭亡。你自省一番,该收敛的收敛,该弥补的弥补,或许会回转天意,重归和谐。和谐了,其怪才能败。回过头去看历史,几千年前封建王朝那些皇帝们,也都知道怪异频出时要自省;不过他们“省”的方向和方法不大对头。去名山封禅,拜坛祭奠,或者大赦天下,全是隔靴搔痒,南辕北辙,省不到点子上。河川决口,虫、涝、旱、震,他不去预防,不防患于未然;关注的却是权力的巩固以及自个儿的享乐,或者歌功颂德,听“天子圣明”的歌声!
第二,要与那怪做一番斗争,扑灭它!如人事社会出现的种种怪异。当今,一个“贪”字领先,就引发了多少有违常理的事!官贪民贪一切向钱看看,良心大把大把地卖,污浊横流,诚信流失,道德滑坡,衣、食、住、行处处是陷阱。还需要举例子吗?邓老爷子当初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看看,那些人先富了?仇富心理当然是错误的,可眼看着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老百姓的心理能平衡吗?去超市(幸好还逛得起超市),满眼的食品有几样没有光鲜眼球的添加剂?指导健康养生之类的报纸上越讲,越不敢吃了,但总不能把脖颈扎起来吧?还有,女大学生作包养,教授偷学生的论文,这潜规则那潜规则,怪得眼花缭乱了。行文至此,忽然想起两则曝光的新闻。一则:某富豪,辞退保姆,翻检衣物行李不说,女主人连保姆的私处都搜到了。可恨吧?另一则:是网上视频。保姆恭谨地送东主夫妇去上班,然后坐下来听音乐(耳机),小孩在床上哭闹,于是保姆伸出脚,把脚的拇指伸到婴儿口中,婴儿吸吮着,不哭了。林林总总的怪事怪象,除了整个社会自省自查找找毛病出在哪里,也必须加大扑怪灭怪的手段。法制是其一,舆论教育是其二,“从我做起”是其三。升平盛世不妨也用用重典。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其实是一剂麻醉剂。他会削弱乃至消除你对怪的警觉性,任凭怪猖獗。直到有一天,人们身处种种怪现状而不觉得有什么不正常,那可就真的没救了。极可能,你自己也被怪同化了;当年女子裹足就是例子;那可不仅是同化的问题,就连美丑也随之颠倒。
吴研人先生在一百多年前写了一本书,叫做《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揭露了当时社会上的种种怪。可见,早就有人不同意“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一观点,笔者不过是拾人牙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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