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包公315”今天刚发表的文章《我爱读书》写到的那样:“无论是在案头还是床边,总是有一些随手可以拿得到的书,静静的摆放在那里,等待着我这个懒惰的主人来翻阅。”我想我也算是一个爱翻书的人,其原因或许有嗜吃的缘故,在我认为寂寞最方便的消遣方式莫不过于吃了。要知道吃对于胃口好的人来说是决不令人感觉无聊的!要知道胃口好的人往往乱吃、贼吃,但并不管消化与吸收的事。我爱翻书,现在更多是在吃书!虽然书不若饮食消化起来容易,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营养就在于吃的东西里面,不吃岂不更没营养?
《真实的故事》这个题目来自于莫泊桑的一个短篇小说,而我想写的或许是评论,也可能是自己的一篇日记。还是悲秋大哥(道人编辑)早有了解,他一再跟帖说我这个人写文字挺会扯的。不瞒大家说:我写文字通常就是在写日记。因为我是写日记起家的,写日记是我的惯常行为。写着写着就写顺手了呗,弄得日记是文章,文章是日记,反正图得就是随心所欲,自我欣赏(现在所拥有的才,怕还没能达到考虑读者的资份)。无才也得写字,所谓欠了文字的债吧。悲秋大哥建议我还是写点从前那样的读书评论来,我也想写。但是,天知道读书评论有多难写,就象真正消化一个故事,说好一个故事。要知道小女子惯常扯家常,不擅讲生动的故事。本来我对这次的征文主题“高兴的一天”并不生兴趣,真的,一点也不生兴趣!但是,令我开心的事恰恰是书里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故事》让我哭让我笑,让我流出了眼泪,脸上和心里同时绽开了释怀的笑容和令人开怀的疼痛。
《真实的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它借文章里的一个破落老贵族男人的口述讲了他曾跟一个女孩子(确切地说是仆人、女佣)发生过的一段不寻常的故事。故事很简单,也就是说他二十五岁时是个既年轻又有钱的年轻人,吃饱了没事干,就会注意别的事情来。于是,他发现了某人家的一个女佣人,他被她迷住了。他用这个东家想得到的已想了有两年多的一匹母马卖给他交换了这个姑娘。接下来的故事也很简单,说姑娘可是很不一般的,她的血液里一定有着什么不寻常的东西。他敢肯定不管哪个女孩子跟主人发生关系都会如此。一句话,他肯定她爱他爱到了极点。他于是告诉自己千万不能上了姑娘的当。故事内容简单,但故事内容的表达并不简单呀。其中有一句老男人说的话:“我不是那种给人吻了两下就神魂颠倒的人。总之,我留着神呢,可是这时候她告诉我她怀孕了。”
接下来的故事,该是他怎么想方设法把一个爱她且肚子里怀着他的孩子的女佣人给不顾一切地嫁掉且陪掉一座农庄讨价还价的事情。总之,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要自己读来更精彩。故事的精彩结局也就是我要告诉大家的:女佣人生下了他们俩的孩子,最后孩子和女佣人都被婆家人残酷虐待致死。故事的男主角颇为洋洋得意地说:那个女佣人所嫁的那个狡猾的丈夫继承了遗产,他发家的功劳还是他给的呢。兽医在一旁也严肃地下了断语:不管怎么说,这样的女人,确实是要不得的。是啊,要不得。再傻再呆的人也明白这样的女人为什么要不得。我的心里面在放声哈哈大笑,我的眼里也于此时涌出了诸多笑的泪花。这是一个多么真实的好听的故事啊,它饱含了人生多少真实的面对,以及形象的寓意与箴劝呀。
还有好听的故事呢,接下来是《瓦尔特·施那夫斯的奇遇》,说一个德国兵如何喜爱和平,宽厚善良,不好大喜功,也不凶残好杀,一心想当俘虏而终于成为法国兵俘虏的好玩的可笑故事。小说写来有讥讽的味道,让我从一开始读就有了偷偷一个人乐的兴趣,直至最后我都要笑疯了,也快要笑哭了。这些小说都是我曾经读过的旧小说,可是我真的一点也没有多少印象。要知道这就叫做翻书嘛!可今天我打算写出来,因为我为它真实笑过且哭过不止一回二回了呀,我相信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再遗忘它了。而我多么象一个曾为了一个吻就甘愿献身献所有家当,挥霍身体、金钱与爱的,被背上了一辈子羞耻与骂名的死有余辜的女人呀。
爱是什么呀!爱算什么呀!是谁的借口?是谁的害怕?是谁的欢乐?是谁的痛苦?多么令人开心高兴呀,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将自己幻化成了其中的女主角。让人感慨的是:人生如戏,真的是让人如痴如醉如迷呀!所以,或许我注定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阅读与写文字的嗜好了,因为它能让我心沉其中永不寂寞,更让人从中得到浸淫、沦陷与心灵的升华。况且,我已明白:人从一出世就是被打着嚎哭出声且攥紧了拳头,但是,死时却一定要微笑着松开双手才能够步入天堂的啊!于是,我笑了,笑得欢了!就象这一天我就要离开这个人世,我说我是爱这个世界的,我没有一天不为它而慈悲。为爱而死去,还需要说什么不值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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