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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个啥玩意木伯

发表于-2012年05月16日 上午11:08评论-7条

原来以为国家就是脚下的这片土地,查字典才知道自己完全错了。新华字典里多国家的解释是这样的: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暴力的机器,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等组成。由此也就更深入理解了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和政府的一直是三位一体的根本原因。

平常的草民百姓,平常很少和国家打交道。作为农民,脚下的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耕种的权力。作为工人,你操作的机床是老板的,它只是你换取温饱的工具。作为市民,你的一切都被别人代表着,只要你还在人民群众范畴内,没有成为极少数,国家就没人知道你,生如野草,死如蚂蚁,多你不多,少你不少。

当然也就有些人,因为太特殊就被国家关照了。他们就有有幸的,也有不幸的。

例如一直记得一个陕西老农接下江主[xi]亲手送来的一床军被的镜头。想来这个老农自然要感谢国家,一个老农这么近距离和国家元首接近,这该是多少辈子修来的福分?另外,因这床军被经过了主[xi]的手,显然那意义也就大不相同了,因为它已成了国家的代表。没准当地官员早就将它换过去,作为圣物供奉起来了,以便可以随时嗅嗅国家的味道。

再如佘祥林和赵作海们,他们都受到了冤枉。冤枉他们的有刑讯逼供的警察,有贪赃枉法的法官,也有要完成政治任务的政府首长。这些都是具体的个人,可到最后,他显然不能回头再找这些人算账讨回公道,反而是拿了几十万国家赔偿了事了。可见这国家有时候也很慷慨。不知道他在拿钱时是该给国家下跪,还是该将对仇人相逢一笑?如果说他们的事因时间久远已经说不清楚,因此就将一干人模糊成了国家的话,可周正龙则是事刚发生的事,为何也这样而来呢?据说因有关当局丢了他一件西服,他就拿到了1万元赔偿,不用想也知道这钱是国家赔偿。可周正龙从法庭到看守所再到监狱的一切行程都在监控下,这西服丢在哪个环节绝对有据可查,本该责任人赔偿的事,怎么就成了国家的责任?莫非这个县城的某监狱的某个小警察也能像主[xi]一样代表国家?或者哪一天有个更大的狂徒把天安门卖了,也一样要国家承担责任?

无论如何,国家这个概念都是很正式的,庄严的政府大楼,辉煌的国旗国徽,就是每一个国家工作人员也都是一身的戎装。在这些“国家”面前,你都要肃然起敬,绝对不容亵渎。可很多时候,国家似乎又只是个临时金机构,由一帮临时工暂时掌管。

例如每次强拆出事的时候,我们知道强拆现场的制服们大多数都是临时工。每次在城管野蛮执法了以后,野蛮的执法队员们大多数是被临时雇来的。这些临时工不仅在穷乡僻壤临时工作,也在省城甚至首都临时被雇。例如武汉政府大门前错打了厅长夫人的门卫现在已经证明了绝对是临时的,而北京那些一直自称是国家安全部的安元鼎的员工,现在知道他们的制服也是临时借来的。而打死了魏文华的那帮“临时”人,则在行凶后突然消失了,似乎他们只是临时到这个地方走一遭,与这个国家完全无关。所以这个国家究竟是千秋万代还是临时应景,还真是个问题。

有时候国家很远,任你怎么努力都找不到。有时候国家又很近,无处不在的让你无处躲藏。在利比亚的国人们有福了,靠了国家的力量,他们终于在战争打响前安全撤离了,这撤离的代价,完全不必计算任何经济利益。而想当年越南的反华和印尼的骚乱,那些受苦受难的炎黄子孙们,他们能到哪里找拯救他们的炎黄大帝?李娜因说了不为国家打球就遭到了炮轰,可见国家的无处不在。而裸官们一身轻松的当着人民的公仆,对他们来说,这个国家不过是供他们升官发财的大市场。

在山西,穿警装的既可以是保一方平安的国家警察,也可以是大发其财的煤矿私人老板。几年过去,汶川还有百姓居住国家援建的临时帐篷,也有人民捐款的科长60平米办公室。南海乱了,那里既有代表国家执法的渔政船,也有代表自己利益的打渔队,据说他们同时也都是最爱国的分子。国家和人民,就这样水乳交融和谐共存。

然而,到底国家是什么,这都不是权威解释。最近听了一段张思之的漫谈,谈到了国家概念,觉得这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解释。他说了这样两件事:

头一个是为鲍彤颠覆政权,叛国,攻击政府首脑罪辩护。当时李鹏也在。他说:“政府与政权是两个相关又相异的概念,攻击政府与推翻政权,是两个根本不同的法律概念。请允许我据此说明,反对政府首脑,并不等于反对政府,反对政府也并不等于推翻政权。当年有人反对主张‘两个凡是’的政府首脑,谁也不会认为这是攻击政府,更无人能得出这是推翻政权的结论。现在鲍彤对李鹏提了几个意见,怎么能叫推翻政府,推翻政权,和叛国呢?

第二个是几个年轻人讨论改革,就被卧底揭发了。起诉书的罪名是攻击我党搞假民主,阴谋煽动颠覆国家。他说我举了实例答辩:中共九大事先就确定了投票结果,规定毛多少票,周多少票,陈多少票,江青多少票等,比如说毛100%,朱总、陈总百分之六十几,且不允许越出规定幅度。这就是假民主,中央可以搞假民主,为什么不准人家说你假民主?几个年轻人说了句实话,怎么就颠覆国家了?

大律师是否打赢了这两场官司不知道,大律师的话倒是让人茅塞开了不少。那就是明白了原来“国家”还真不是个玩意。如果说这有点大不敬的话,也可换成一句自豪的话:在这个国家里,你我都在用美国人的爹妈当仆人,作为这个国家主人,你怎能不自豪!

于木鱼宅

2012-5-1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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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国家是个啥玩意?一个看似有点大不敬的文章标题,文章读来却让人深思。
其实,在老百姓看来,能够让自己安居乐业的国家,就是好国家。

文章评论共[7]个
呆贝贝-评论

来学习老朋友的好文章,问好老朋友!at:2012年05月16日 中午12:03

金子川-评论

好文 可读啊 !(:002)at:2012年05月16日 中午1:04

郑佳仪-评论

精彩的文字,欣赏。(:011)at:2012年05月16日 下午4:11

小愁-评论

国家,有国就有家嘛!作者写的国家是一支小小叶,而江山如画不是我们这些凡俗之辈可以了解的,如我只知道我现在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国家太大,我够不着啊,呵呵!问好作者。at:2012年05月16日 下午5:03

小愁-评论

(:002)(:002)欣赏了。at:2012年05月16日 下午5:03

绍庆-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祝朋友开心快乐。(:012)(:012)(:012)at:2012年05月16日 晚上7:20

秦正川-评论

深刻!学习.祝福!致敬!at:2012年05月17日 清晨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