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卖国路线中,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已被日本政府轻松地占领了三十二年。这是新中国的“核心利益”被沦陷的典型事实,也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而且,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制造事端,猖狂地直接伤害主权国及其人民的利益与安全。可谓令人发指!
一个国家的领土岂容他人长期侵占?原本就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又怎么能“搁置争议”?还要与他人“共同开发”呢?这不明明是把主权拱手相让吗?
不!所有的真正的中国共[chan*]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敢于向一切党内外、军内外、国内外的妥协、投降、卖国行为同仇敌忾地大声说——“不!” 钓鱼岛者,我们的钓鱼岛。收复钓鱼岛势在必行,志在必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收复钓鱼岛必须要有行之有效的“路线图”。
一、解密1978年、1979年中日高层外交档案。将1978年12月东条英机等战犯被日本政府恭进*国*社和1979年5月日本登陆钓鱼岛的历史事实公诸于众。以汉奸罪公审“默认”的罪魁祸首及其主要人员;
二、坚定毛泽东思想,实施有计划的科学发展。全面批判并放弃“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与“韬光养晦”政策,坚决恢复并长期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毫不动摇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军事、外交方针;
三、广泛地宣传自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以来的日本帝国主义由经济、文化渗透,到军事武装侵略、占领的历史事实与中国人民、中国共[chan*]党反抗斗争的英勇事迹;
四、让广大人民了解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的变化与发展。尤其是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日本以掠夺中国财富、资源所达到的经济发展的所谓“奇迹”〔仅“马关条约”一项,清朝政府就向日本“赔偿”了三点三万亿两白银〕;
五、以“危害国家核心利益罪”,抵制、封杀、惩治一切妥协、投降、卖国的言论与行为;
六、将钓鱼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的主权归属和甲午战争、伪满州国、“9~18事变”、卢沟桥事变、南京大屠杀、抗战胜利等重大历史事件写入教科书;
七、知会日本政府限期一百天以内撒出钓鱼岛,并通报联合国;
八、逾期的第一天全额收回向日本购买的日本国债,并向日本以及联合国提出:对日本索求“二战”的民间赔偿;
九、逾期的第十天停止对日一切贸易,全国性地统一抵制日货。同时撒回在日的侨民及经济机构,关闭在日领事馆、大使馆。驱逐日本在华的右翼分子;
十、最后通牒:逾期的二十天内日本必须无条件地撒出钓鱼岛,否则,逾期的第二十一天我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收复钓鱼岛。
如果党和人民需要考验笔者的忠诚与决心,笔者以一名老兵的名义义不容辞,责无旁贷地率先报名,甘做先遣队的一名英勇战士!即便血洒钓鱼岛,也要魂守钓鱼岛!
归去来兮,钓鱼岛!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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