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地为牢”是一句成语,比喻将行动限定在某种范围内,不得逾越。最早看到这句话是在小说《封神演义》里,第二十三回:“文王曰:‘武吉既打死王相,理当抵命。’随即就在南门画地为牢,竖木为吏,将武吉禁于此间。”这武吉为何被囚禁?故事是这样的:打柴的武吉是一个孝子。一天他到西岐城来卖柴。在南门,正赶上文王车驾路过。由于市井道窄,将柴担换肩时不知塌了一头,翻转扁担时把守门的军士王相耳门上打了一下,当即就打死了,被拿住来见文王。文王说:“武吉既打死王相,理当抵命。”命在南门地上画个圈做牢房,竖了根木头做狱吏,将武吉关了起来。
古时在地上画一个简单的“圈”,就可以成为牢房,竖一木杆就可以作为看守,而犯人却不会逃跑,在今天是不可思议的。这其实就是讲的一个诚信,“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无论是朝廷的官员,还是民间的囚犯,自古以来人们把诚信看做比生命还要重要。古时可以做到的,为什么今天做不到呢?我们小时候捉迷藏,讲好蒙住眼睛,就一定会自觉蒙住眼睛,不会偷看的,那时的心灵是非常纯洁的,容不得一点杂念,这时的心灵,也可以做到画地为牢的,不会越雷池半步。人心不古,随着时间、年龄的增长,人的私心杂念越来越多,更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做尽了背信弃义的事,而受不到谴责,这是民族的悲哀!
“画地为牢”实际上就是约定俗成,这是约定好的,大家都这样遵守,这就是鲁迅先生说的:“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世界很多东西、规矩也是约定俗成,就像现在的交通,红灯停,绿灯行,这就是约定,大家都必须遵守,不遵守就得受到处罚。而处罚力度也是一种约定,让违约的人付出代价。大家都知道发达国家的人素质高,比国人更遵守交通规则,但一位外国朋友却说,“那都是罚出来的”,可见惩罚是有效果的,违约必将付出代价。
《资治通鉴》中有一段记载:“辛末,帝亲录系囚,见应死者,闵之,纵之归家,期以来秋来就死。仍敕天下死囚,皆纵遣,使至期来诣京师。”“去岁所纵天下死囚凡三百九十人,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上皆赦之”。贞观六年12月,唐太宗纵遣天下死囚,约定第二年秋天来京受死,纵谴的三百九十名死囚,无人督帅,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明知已被判死刑,还视死如归地回来受死,既被纵谴又无人督帅,说明就有可以逃脱的机会,生命诚可贵,求生是人的本能才是,死囚为何不逃之夭夭而乖乖前来受死呢?
唐太宗以一个明君的胸襟气度,同情囚犯、相信囚犯、信任囚犯让其回家。囚犯以同样的诚信回报太宗,如期自诣朝堂,所以死囚的诚信并非是无因之果,他是基于唐太宗成其孝道、夫道、父道之后,回报唐太宗,这也是向现实和后人展示贞观之治。死囚无一亡匿成就了唐太宗的明君之道,贤人之道,王者之道。死囚的诚信是基于爱人如己的原因衍生出来的。一个君王,必须是一个讲诚信的人,才能也使得你的臣民也是讲诚信的,如果一个君王,使用狡诈的手段来愚弄他的臣民,臣民们也许会上当受骗,但不会总是上当受骗,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这就像现代“狼来了”的故事一样,最终受到报应的是这个君王自己和他的朝廷。
人不讲诚信没有德行,在这世上是没有立足之地的。“人无信不立”,这句话出自《论语》: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这段话的意思是:子贡问孔子怎样治理政事。孔子说:“备足粮食,充实军备,老百姓对政府就信任了。”子贡说:“如果迫不得已要去掉一项,在这三项之中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迫不得已还要去掉一项,在这两项之中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回答说:“去掉粮食。因为,自古以来谁也免不了一死,没有粮食不过是饿死罢了,但一个国家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就要垮掉。”
从古到今,粮食、国防、信义都是一个国家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粮食充足可以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使社会稳定。军备充足就不会有“落后就要挨打”的危险,并震慑敌人,国民安居乐业。取信于民就可以唤起人民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不尽力量,为两个文明建设贡献力量,使社会进步而繁荣。 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实际上是密切联系而不可分割的。一方面如孔子所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取信于民是最重要的。 但另一方面,也如孔子所说:“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没有“足食,足兵”,也就不能取得老百姓的信任。片面一味高喊“穷棒子精神”,要求人民“勒紧肚子闹革命”,的确是不能取信于民的。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说到底还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的问题,人民不会再去相信“越穷越光荣”的谬论了。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的选择是:舍鱼而取熊掌,舍生而取义。孔子并非不重视“足食、足兵”。正如孟子并非不喜欢吃鱼、不重视生命一样,都是“必不得已而去”,是一种假设。儒学的观点是两个方面都不忽视而更倾向于精神文明方面,这些论点足以令我们现代人思考,但不一定完全符合现代观点,我们没必要去吹毛求疵,用现代思想去要求我们的古人。
从以上孔孟之道看,儒家讲究“信”,而法家也是非常看重“信”的,商鞅在推行变法前,为表明坚定立场,让人们相信变法;《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这是说法令已经完备,但没有公布,恐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都城市场南门立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有能搬到北门的给十金。百姓对此感到惊奇,没有人敢搬。就又宣布说“有能搬的人给五十金”。有一个人搬走木头,立即给他五十金,以表明没有欺诈。商鞅用如此简单的方法,来表明他的决心和“信”,并颁下法令开始了变法。秦国由于推行变法,而逐渐变得强大,最终统一六国。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这是现在经常可以看到的警句;人不讲诚信不能在世上立足,而一个企业,不讲诚信,是不会发展起来的,或者说发展不好的。曾经经历过一家企业,为鼓励开发人员搞出新产品,经理在会上许诺,成功之日可以奖励汽车,这个企业没什么产品,濒临破产,而这个产品作为唯一希望,破釜沉舟。最后这个产品终于搞成了,并且效益可观,但开发人员并没得到一分钱奖励,技术人员最后都流失了。
北京宋庄农民与画家为房产打官司一事,闹得沸沸扬扬,宋庄农民马海涛虽说赢了官司,但却输了信誉。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为了金钱,这信誉又值几个钱?不讲信誉,反而倒弄到钱。这些不讲诚信的人,没有一点羞耻感,照样招摇过市,国家倡导的“八荣八耻”怎么就不起一点作用 ?人们的荣辱观到了这种地步?我们的古人可以为“义”不顾生命,是“舍生而取义”;而现代人可以为“利”不管死活,这是“舍生而取利”,这真是天壤之别。现在拆迁房价大涨,不少像马海涛这种卖了房子,看到政策漏洞,有机可乘,不顾廉耻、不要信誉,只看到利益,这是个人的悲哀,也是民族的耻辱,更是国家政策的失误。这些卖房人,都是签了契约,按了手印的,是不可以反悔的,但他们告到法院,把这些契约判为无效合同,往往能得到一些利益,这让不讲诚信的人岂不得到暗示?这又怎能使社会和谐?!真不明白,我们的法律,为什么要纵容这种不讲诚信的人得到利益?
假如我们的法律、民风能让这些不讲诚信的人羞愧到无地自容,那又该是一个怎样的和谐社会?!
2011-7-1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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