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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伟大的创意和最低级的错误耳关音

发表于-2012年05月11日 上午10:40评论-2条

“最伟大的创意”和“最低级的错误”

人这一生,无论是一个事业成功者,还是一个平庸者,倘要认真总结起来,恐怕谁都会有几件难以忘却的美好回忆和一些挥之不去的遗憾留在心头。所以,还是中国那句老俗话说得好:“不要光说过五关斩六将,不提走麦城。”

“过五关斩六将”,对于一贯逞强好胜、充满自信的关羽来说自然风光体面,令人自豪;“走麦城”说起来虽然既不雅观,又不爽口,但是倘能悔不当初,不再刚愎自用,也许还会成为关老爷再振雄风的美谈。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现实生活无假如,“事后诸葛”也算不得真正的“料兵如神”。

不才一介凡夫,既无过人的天资,又无炫耀的资本,年过“花甲”,平淡退休。然而,平素闲来无事,于闭目养神之际,喜欢胡思乱想,竟也想出一些难以忘却的美好回忆和挥之不去的遗憾。为了聊以自慰,聊以自嘲,聊以自乐,不妨择其要者,各取其一以记之,姑且就以《“最伟大的回忆”和“最低级的错误”》命名罢。

回首往事,不才平生所做过的一件“最伟大的创意”,莫过于为前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拍照了。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事。1991年2月6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在河南考察工作期间曾亲临新飞电器公司(时称新乡电冰箱厂)视察。此前,有关部门在为此做前期准备工作时曾作出过严格要求和周密部署,其中,“除了随同媒体记者外,一律不允许拍照”,就是一条明确的纪律要求。当时,我在新飞公司任党委宣传部部长一职,主管新飞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并办有企业内刊《新飞报》。我想,总书记视察新飞之后,肯定要进行大力宣传,如果能拍上几张总书记视察新飞的照片该有多好啊。然而,作为纪律要求又不允许,为此我曾先后两次向新飞首任掌门人刘炳银“进谏”,力主“偷拍”,结果均被否定。主要原因就是担心“惹麻烦”,生怕拍出“政治问题”。我不服气,心想,出于对总书记的敬仰和爱戴,拍几张照片还能拍出什么“政治问题”?于是我在2月5日下午下班之后再次走进刘炳银的办公室作最后争取:“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过了这村可没这店。放弃这个机会,后悔可就来不及了……”刘炳银沉思良久,终于松了口:“这事你可要组织好,一旦事情‘败露’,可不能说是我同意的……”为了打消领导的顾虑,我向他保证:“你放心,真为此事出了问题,我兜着……”

第二天一上班,我先将耿全霞和张权两个会搞摄影的部下安排在两个比较隐蔽的固定机位上,等到总书记进入新飞公司之后,我脱掉工作服,西装革履装扮,怀里揣上一个“理光大眼睛”傻瓜相机,大摇大摆地“混入”了工作人员中间……虽然在我为总书记拍照时曾受到中央领导卫队长的两次制止,但在他看来我也不大像个“坏人”,因此就没有收缴我的相机。其实,我并不会拍照,但是由于我身临其景,“近水楼台”,又由于使用的是“傻瓜”相机,所以让我成功抓拍到总书记在新飞冰箱生产线上视察的照片。其中,有一个总书记在认真听取新飞老员工邹祥宝同志介绍新飞冰箱生产情况的镜头,无论从取景角度,还是从人物表情上看,都堪称比较完美的照片。特别是等到总书记进入新飞公司贵宾室的时候,我还征得卫队长的同意,让耿全霞同志进去用“尼康”相机为总书记拍了几个最精彩的镜头。就这样,那次“偷拍”中央领导视察新飞的创意策划取得了圆满成功,不仅有力地配合了《新乡日报》和企业内刊《新飞报》的宣传,而且还为新飞公司和新乡市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后被收入当地和新飞的许多历史文献。

能让为总书记拍照变成美好的现实,难道还不算是人生中一次“最伟大的创意”么?……

至于我所犯过“最低级的错误”,说来就是因为一个错别字。这个错别字不仅因为出自我这个码了一辈子汉字的“文化人”之手,让我羞于启齿;更重要的原因还因为这个错别字错得实在太离谱,严格地说那根本就不是一个字,而且还错在一个实在不该发生的特别场合。

2012年5月3日,河南省省直机关和司法厅团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到新乡市太阳村儿童救助中心举行一次学雷锋献爱心活动。由于夫人退休之后在太阳村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所以她在头一天嘱我为太阳村拟写一条欢迎标语,让广告公司提前制作。于是,我不假思索,提笔就将那条标语写在一张白纸上:“热烈欢迎共青团河南省直机关 司法厅团委的叔叔、阿姨莅临太阳村!”还特意将“省直机关与司法厅”作上下并列排列,然而一时粗心,造成“大意失荆州”,将司法厅的“厅”字误写成了家庭的“庭”。夫人也没有仔细审看,就直接交给了工作人员去制作。第二天上午,夫人又命我到太阳村去陪新闻界的朋友。等我感到太阳村的时候,那条欢迎标语已经挂好。工作人员李世江首先发现了问题,便悄声对我说:“‘庭’字是否应该写成‘厅’字?”我一看挂好的标语,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这时候,省直机关和司法厅的青年志愿者电话通知马上就要下107高速了。我生怕丢脸,马上叫工作人员拿来红纸和广告色,准备临时手写一个“厅”字将那个“庭”字盖住。我正要动笔书写,有人提议说:“‘庭’字外边不用动了,你就写个‘丁’字将里面那个朝廷的‘廷’字盖住就ok了……”我急得脑子一片空白,也没有考虑那么多,怎么省事怎么快就怎么来。于是就只写了一个“丁”字让工作人员将那个“廷”字盖上了事。刚盖好,我就又发现了问题,那个字怎么看怎么别扭。在那个“广”字下边加上一个“丁”字,说是“厅”字吧,上边却又多了一“、”。结果忙中添乱,越描越丑,原来改过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字!可是这时客人已经到了,再改也来不及了,于是就这样将错就错,一直支乎到活动结束,马上就令工作人员将标语扯下了。

当时我浑身直冒热汗,心想:谢天谢地,幸亏没人发现。谁知,这个“低级错误”还是被新乡市新闻界的朋友李汉收老弟发现了。事后,他半开玩笑地对我说:“咱老兄还会干这事咧?……”

咦,将这个故事说成是我所犯过“最低级的错误”,一点儿都不算冤枉。啥时候回想起来,我都只想掴自己两耳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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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冲冠为红颜点评:

自古人生有趣事。
有的辉煌,令人赞叹不已;
有的羞于启齿。
美文所述,前者真是一桩美谈。
至于后者,饶有趣味,权当忙人无计。不必掴自己耳光。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周末愉快!at:2012年05月11日 晚上11:15

耳关音-回复谢谢文清! at:2012年05月12日 凌晨0:05